沈硯說教他,不是說說而已。
第二天一早,謝昭到書房的時候,發現桌上多了幾本厚厚的卷宗。封面上寫著「刑獄案牘」四個字,紙張泛黃,邊角捲曲,顯然是被翻過很多遍的舊物。謝昭拿起最上面一本,翻開,裡面密密麻麻寫滿了字——不是沈硯的筆跡,是好幾任刑部官員的手筆,有的工整,有的潦草,有的墨跡已經褪成了淡淡的褐色。
「這些都是歷年的大案要案。」沈硯的聲音從身後傳來。他端著兩碗粥走進來,一碗放在謝昭面前,一碗放在自己面前。「侯爺先吃飯,吃完了臣教侯爺怎麼看。」
謝昭端起粥碗,幾口喝完了。他放下碗,迫不及待地翻開卷宗。第一頁寫的是一個貪污案——戶部郎中張某,利用職務之便,私吞賑災銀兩,被查後拒不認罪,刑部審了三個月,最後從他家裡搜出了帳本,這才定罪。
謝昭看了一遍,抬起頭。「這個案子,如果沒有搜到帳本,就定不了罪?」
沈硯放下粥碗。「可以定。但需要其他證據。」
「什麼證據?」
「人證。張某的師爺知道所有內情,他願意作證。但師爺是張某的同謀,他的證詞不能單獨使用,需要物證佐證。帳本是最好的物證。如果沒有帳本,就要從銀子的流向查起。查張某把錢送到了哪裡,給了誰,買了什麼。查到了,也能定罪,但花的時間長。」
謝昭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他又翻到第二個案子——一個殺人案。某將軍的兒子當街殺人,被人看見了,但沒有人敢作證。案子拖了半年,最後是死者的父親跪在刑部門前喊冤,驚動了皇帝,皇帝下旨徹查,才把兇手繩之以法。
「這個案子,如果沒有死者的父親喊冤,就破不了?」
「能破。但需要時間。」沈硯的聲音很平靜,「殺人案,最重要的是現場。現場留下的一切痕跡——腳印、血跡、兇器、指紋——都是證據。這個案子裡,兇器被扔進了河裡,後來被一個漁夫撈上來了。漁夫不認識那是兇器,拿回家當了菜刀。查案的官員查到了那把刀,上面有死者的血,還有兇手的指紋。」
謝昭聽得入了神。他以前不知道,查案是這麼複雜的事。他以為有了證據就能定罪,有了證人就能結案。但沈硯告訴他,證據和證人之間需要相互印證,一個案子要辦成鐵案,需要每一個環節都嚴絲合縫。
「沈硯,平陽侯的案子,證據夠了嗎?」
沈硯看著他。「不夠。」
「缺什麼?」
「缺直接證據。李仲和的那封信,只能證明平陽侯讓他做事,不能證明平陽侯參與了軍需的事。平陽侯可以說,他讓李仲和在南疆布局,是為了朝廷的利益,不是為了私利。要定他的罪,需要證明他從中獲利。」
「怎麼證明?」
「查他的帳。他的錢從哪裡來,花到哪裡去。查到了,就釘死了。」
謝昭攥緊了拳頭。沈硯一直在查平陽侯的帳,但平陽侯的帳比趙懷遠的更複雜。他的產業遍布全國,鹽鋪、當鋪、布莊、糧行,還有一些見不得光的生意。要把這些帳一筆一筆地查清楚,需要時間,需要人手,需要耐心。
「沈硯,我幫你查。」
沈硯看著他。「侯爺怎麼查?」
「你教我。你給我的那些卷宗,我一本一本地看。看完了,我就知道怎麼查了。」
沈硯的嘴角彎了一下。「好。」
從那天開始,謝昭每天除了讀書、習字、批奏報,又多了一項功課——看卷宗。沈硯給他的卷宗有十幾本,每一本都有一兩百頁。他一本一本地看,一字一字地讀。遇到不懂的地方,他就問沈硯。沈硯每次都會放下手裡的筆,認真地回答他。
有時候謝昭問的問題很淺——比如「這個證人為什麼不肯作證」,沈硯說「因為他怕」。謝昭又問「怕什麼」,沈硯說「怕被報復,怕家人受牽連,怕自己說的話沒人信」。謝昭記下了,在心裡反覆琢磨。
有時候謝昭問的問題很深——比如「如果證據和證人互相矛盾,怎麼辦」,沈硯說「找第三方證據」。謝昭問「什麼是第三方證據」,沈硯說「和雙方都沒有關係的人或物。比如,證人說他看見了兇手,但兇手說那天不在現場。那就查兇手的行蹤——他那天在哪,誰看見了,有沒有留下記錄。記錄就是第三方證據。」
謝昭把這些話記在本子上,反覆看,反覆背。他要把沈硯教的每一條都刻進腦子裡,刻到需要的時候,自己能想起來。
那天傍晚,謝昭在卷宗里看到一個案子,愣住了。案子寫的是一個少年,父母雙亡,被叔叔收養。叔叔對他不好,打罵、虐待、不給飯吃。少年忍了三年,終於有一天,他拿了一把刀,把叔叔殺了。
案子的最後,刑部判了少年流放。理由是——情有可原,但殺人償命,減一等。
「沈硯,」謝昭放下卷宗,「你當初管我,是不是也因為怕我走到那一步?」
沈硯的筆尖頓了一下。「臣沒有想那麼遠。臣只是覺得,侯爺不該是那個樣子。」
「我該是什麼樣子?」
沈硯看著他。「侯爺該是頂天立地的樣子。該是站在朝堂上,為百姓說話的樣子。該是讓那些害了侯爺父親的人,付出代價的樣子。」
謝昭的鼻子一酸。「你覺得我能變成那樣?」
「臣一直覺得。」
謝昭低下頭,看著自己寫的那些筆記。字比以前好看了,但還不夠。他要寫得更好,要學得更多,要變得更強。不是為了自己,是為了那些相信他的人——沈硯,周遠山,陳九,還有他父親在天之靈。
窗外的海棠樹還是光禿禿的,但謝昭覺得,春天快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