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言情小說> 目錄頁> 第54章 你怕我回來奪權?

第54章 你怕我回來奪權?

2026-10-19 04:45:25 作者: 就一個打工的

  林知微看著他。

  「沈硯川,你只有三十天。」

  「嗯。」

  「三十天後呢?」

  「完成拆分審計,清退涉案管理層,建立受害者賠償基金,然後再次辭職。」

  「你捨得?」

  「我留在沈氏,不是為了繼續當沈家繼承人。」

  沈硯川停頓片刻。

  「是為了結束這個身份留下的問題。」

  林知微沒有評價。

  「那就在競標會上見。」

  七天後,雲港項目資格預審結果公布。

  林氏聯合體、沈氏集團及另外兩家企業進入最終競標。

  因為原方案存在侵權問題,沈氏被要求徹底更換運營方案,並就十年前獲取林氏商業資料一事接受調查。

  十天後,沈氏主動與林氏達成侵權賠償協議。

  賠償金額全部進入司法監管帳戶,其中屬於林氏的部分用於公司重組,其餘資金用於償還舊債。

  十二天後,雲港項目正式開標。

  林氏聯合體沒有資金優勢。

  但它將建設、設備、航運和運營拆分,降低了整體成本,也拿出了完整的二十年運營模型。

  最終評審結果:

  林氏聯合體八十九點七分。

  沈氏集團八十七點九分。

  林氏勝出。

  結果公布時,會議廳內響起掌聲。

  林知微沒有第一時間看向顧承澤,也沒有看身後的老員工。

  她看向隔著一條過道的沈硯川。

  沈硯川坐在沈氏代表席。

  他沒有失望,更沒有提前離場。

  

  兩人的視線短暫相遇。

  沈硯川率先站起身,向她伸出手。

  「林總,恭喜。」

  林知微與他握了一下。

  「沈總,承讓。」

  「沒有讓。」

  「我知道。」

  這是她第一次真正相信,他沒有替她決定勝負。

  當天晚上,林氏舊標識重新亮起。

  辦公樓仍處於警方封鎖中,因此亮燈地點選在雲港項目臨時指揮中心。

  林知微站在樓下,看著那兩個久違的字。

  手機忽然響起。

  專案組負責人只說了三句話:

  「檢察機關已經批准逮捕沈遠庭、方敬堯、方嶼、何榮昌和韓振海。」

  「第一批案件將在一個月內移送審查起訴。」

  「另外,沈氏全面審計結果出來了。」

  林知微問:

  「沈硯川有沒有犯罪?」

  電話那頭停頓幾秒。

  「沒有發現他參與新生兒交易和人體試驗。」

  「但他隱瞞沈清禾身份、偽造死亡文件以及私自處理關鍵證據的行為,仍需承擔法律責任。」

  「結果是什麼?」

  「他剛剛向警方投案。」

  林知微抬頭。

  街道對面,一輛警車駛過。

  後排車窗沒有完全關閉。

  沈硯川坐在裡面。

  他沒有逃避,也沒有讓律師替他先談條件。

  警車從她面前駛過時,他似乎看見了她。

  但他沒有要求停車。

  也沒有給她打電話。

  這是他第一次沒有用「保護」隱瞞自己的選擇。

  林知微站在林氏重新亮起的燈光下,看著警車消失在夜色中。

  她沒有追上去。

  有些責任,必須由他獨自承擔。

  而她會等司法給出結果。


  不是以沈太太的身份。

  也不是以舊愛人的身份。

  只是作為林知微。

  沈硯川投案後的第七個小時,林知微收到一條定時郵件。

  發件人是沈硯川。

  郵件中沒有解釋,也沒有求她幫忙。

  只有三份附件。

  第一份,是沈清禾三年前在加拿大接受手術的全部醫療記錄。

  第二份,是偽造死亡證明、轉移第二密鑰以及安排沈清禾回國的完整時間線。

  第三份,則是他這些年調查沈遠庭和方敬堯時,私下接觸、保管過的所有證據目錄。

  每一項都標註了來源、取得時間和保存地點。

  其中也包括可能對他不利的部分。

  林知微將郵件原封不動轉交專案組。

  沒有刪除。

  沒有替他篩選。

  更沒有去見他。

  當天下午,沈氏集團發布公告。

  沈硯川辭去集團總裁、董事及所有下屬公司職務。

  他名下被司法監管的股份,將優先用於補繳違法所得、賠償受害者及承擔沈氏因舊案產生的民事責任。

  辭職立即生效。

  董事會原本還想召開臨時會議挽留。

  沈硯川卻在投案前簽好了不可撤銷聲明。

  他沒有再給自己留下退路。

  三天後,沈硯川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警方查明,三年前他發現沈清禾被沈遠庭送往境外診所,立即組織搶救,並阻止方敬堯將她帶走。

  為了躲避追殺,他偽造了沈清禾的死亡文件,又通過非正常渠道給她辦理新身份。

  這救了沈清禾。

  卻也導致警方無法及時掌握第二密鑰持有者的情況,讓方敬堯繼續控制地下醫療區,並對其他受害者實施傷害。

  他沒有參與人口買賣和非法人體試驗。

  也沒有從十七號帳戶中獲取利益。

  但救過人,不代表之後所有違法行為都可以被忽略。

  一個月後,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

  消息公開時,林氏正在進行雲港項目第一次施工招標。

  會議室里短暫安靜。

  趙啟明看了一眼林知微。

  「林總,要不要休會?」

  「不用。」

  林知微翻開下一家企業的報價書。

  「繼續。」

  沒有人再提沈硯川。

  三個小時後,林氏完成首批施工單位篩選。

  兩家曾經參與榮昌建設圍標的公司被直接剔除。

  其中一家企業負責人試圖通過林氏舊股東向趙啟明施壓,承諾只要中標,便返還三個點的「諮詢費」。

  趙啟明保留錄音,當場報警。

  該負責人在離開林氏臨時辦公區前被控制。

  次日,林氏公開全部評標標準和利益迴避名單。

  參與雲港項目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必須申報直系親屬關聯企業,任何隱瞞一經查實,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移交調查。

  有人勸林知微不要查得太嚴。

  「項目剛啟動,水至清則無魚。」

  林知微只問了一句:

  「十年前的林氏,是怎麼倒下的?」

  對方不再說話。

  林遠山已經承認,他當年發現地下醫療區後,沒有立刻報警。

  他擔心四名孩子遭到滅口,也擔心林氏被牽連,於是選擇暗中停工、轉移帳目,再用公司破產掩護證據。

  他的動機中有救人。

  同樣也有保全林氏和自己的私心。

  最終,因主動交代、提供關鍵圖紙並協助救出受害者,檢察機關對其中部分情節依法從寬處理。

  但他參與違規建設、隱瞞重大犯罪線索所產生的責任,並未因此消失。

  林氏董事會成立後的第一項決議,就是永不聘用林遠山擔任任何管理職務。

  林知微親自簽字。

  林遠山看見決議時,沉默了很久。

  「你怕我回來奪權?」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