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本婚事不以回城名額、招工資格、勞動證明及任何公共資源為交換。」
蘇見青寫完,將紙轉向周長野。
「你確認。」
周長野看了一遍。
「確認。」
「第二條,婚事必須由雙方本人同意。任何親戚不得代簽、代按手印,也不得在本人確認之前對外宣布。」
「補一句。」
周長野拿起鋼筆,在後面添上:
「任何一方未經本人同意作出的承諾,由作出承諾的人自行承擔。」
蘇見青看著那行字,點了點頭。
「可以。」
周母聽到這裡,忍不住說道:「你們把長輩都防成什麼了?一家人說句話,還要寫得像公社辦事一樣。」
「長輩說話可以。」
蘇見青沒有抬頭。
「但說完以後,不能變成我必須履行的責任。」
「婚事不是買糧票,不能誰拿了紙,誰就能替當事人蓋章。」
周母臉上的肉抽了一下。
「你這是不把周家放在眼裡。」
「我尊重周家長輩。」
蘇見青繼續落筆。
「所以才把周家不該承擔的、不該替我決定的事寫清楚。」
「以後誰也不用猜我是什麼意思。」
她將契約分成四部分。
第一部分,雙方確認。
第二部分,日常義務。
第三部分,財物邊界。
第四部分,對外關係。
紙張不夠,她又取出兩張白紙,按順序接在後面。
「第三條,雙方婚後各自保留原有工作和職責。」
「我繼續負責知青點的帳目、工分、推薦材料和副業安排,不因婚事放棄隊長位置。」
周母立刻說道:「女人結了婚,哪能還把心思放在外頭?」
「我不是因為結婚才當上隊長。」
蘇見青停下筆。
「這個位置是公社和知青點按程序定的,周家沒有給我,也無權替我收回。」
「再說,周長野常年在部隊,周家若認為我該放下工作,誰來接手帳目和材料?」
周母被問得沒有話說。
王春妮站在人群邊上,忽然笑了聲。
「說到底,你就是捨不得隊長的位置。」
「既然捨不得,為什麼還要嫁進周家?」
蘇見青抬眼看她。
「誰說結婚就要捨棄自己掙來的東西?」
「那周同志回部隊,你是不是也要跟著走?」
王春妮問。
「隨軍是選擇,不是義務。」
蘇見青說道。
「我願意留在知青點,就留在這裡。」
「我願意去隨軍,就和他商量。」
「不是周家一句軍屬該有軍屬的樣子,我就得把手裡的事交出去。」
王春妮撇了撇嘴。
「你們還沒登記,就先把退出的路都寫好了。」
「把責任寫清,不等於隨時退出。」
蘇見青說道。
「你若覺得婚姻不需要責任,那就請你把這句話寫進意見里。」
王春妮臉上的笑消失了。
她當然不敢寫。
若說婚事不需要責任,周家會第一個不答應;若說需要責任,又不能解釋為什麼不能把責任寫明白。
周長野看向蘇見青。
「第三條可以再加一項。」
「你說。」
「如果你選擇留在這裡,我負責向部隊說明情況。」
「若有家屬登記、通信地址或者必要的生活手續,由我負責辦理。」
「但你不負責替我照顧周家,也不必因為軍屬身份接受他們安排。」
蘇見青把這幾句寫下。
「第四條,雙方不干涉對方的工作和公共事務。」
「周長野不得以軍人身份替我干預推薦、調查和大隊事務。」
「我也不得以周長野妻子的身份,向部隊、縣裡或公社索取特殊待遇。」
周長野點頭。
「這條要寫清。」
「任何一方因私人關係獲得的方便,不得算進公共資格。」
蘇見青補上這一句。
趙嬸聽得心急。
「長野,你也同意她把你寫得這麼見外?」
「寫清楚,才不會有人借我的名字辦事。」
周長野回答。
「趙嬸,你若覺得哪一條不合適,請指出來。」
趙嬸張了張嘴,沒能說出具體內容。
周母卻走到桌邊。
「你們要是這樣寫,周家以後還怎麼和親戚相處?」
「親戚來往和婚事是兩件事。」
蘇見青說道。
「周家可以來往,但不能拿我的姓名對外承諾事情。」
「我也不會拿周長野的身份干涉周家內部事務。」
「誰做的承諾,誰自己承擔。」
周母盯著紙上的字。
「那財物呢?」
「第五條,雙方財物分別登記。」
蘇見青說道。
「婚前各自所有的物品,歸各自所有。」
「婚後共同支出,提前說明,共同確認。」
「周家給周長野的東西,不登記在我名下。」
「我在知青點掙的工分、分到的口糧、經營所得,也不進入周家帳目。」
周母一聽,聲音立刻拔高。
「你還沒過門,就開始防著周家分東西了?」
「不是防。」
蘇見青看向她。
「是分清。」
「周家若沒有拿我的東西,自然不用怕登記。」
「我若沒有動周家的東西,也不用怕你們查帳。」
陳露忍不住低下頭。
沈秀蘭將帳本往旁邊挪了挪,給蘇見青騰出位置。
周長野接過鋼筆,在財物條款後面添了一句:
「共同支出由雙方確認,未經確認的債務,不由另一方承擔。」
趙嬸臉上的熱氣一下散了。
杜家退禮的事,周家從頭到尾沒有給出數目。
若真照這句話寫,誰也別想把原來的婚約帳塞給蘇見青。
蘇見青問:「這一條你確認?」
「確認。」
「包括周家的舊婚約?」
「包括。」
周長野答道。
「杜家的退婚責任由周家處理,不和你的婚事混在一起。」
周母拍了下桌子。
「那是家裡的事!」
「既然是家裡的事,就別把她寫進家裡的婚約。」
周長野看著她。
「你們寫婚訊時,問過她嗎?」
周母的手停在桌面上。
院外有人小聲議論。
周長野回鄉這幾天,周家一直拿婚事說事。現在他把每一筆責任分開,周家再想拿長輩身份壓人,已經沒有合適的藉口。
蘇見青寫下第六條。
「一方因工作、調動、出任務或家庭事務,需要另一方改變生活安排,必須提前協商。」
「不能代替對方答應。」
「不能先做決定,再要求對方配合。」
周長野接道:「若遇到不能提前通知的情況,事後必須說明。」
「寫上。」
蘇見青補好這一句。
王春妮又道:「部隊的事怎麼可能都提前說?難道周同志出任務也要寫信請示你?」
「不能提前通知的事情,當然不要求提前。」
蘇見青說道。
「但事後說明,是夫妻之間該有的交代。」
「這和請示不是一回事。」
周長野點頭。
「我能說的會說,不能說的會說明原因。」
「我不會用保密當藉口,讓你一直等著猜。」
蘇見青握筆的手停了一下,隨後將這句話寫進旁邊。
周母看著越來越長的契約,越看越覺得這不是婚書,而是一份把周家隔在門外的規矩。
「你們到底要不要過日子?」
「要。」
蘇見青回答。
「正因為要過日子,才不能讓每個人都來插手。」
她在最後一頁寫下:
「本契約只約束雙方本人,不替周家承擔退婚責任,不替大隊承擔推薦責任。」
墨跡落下,字跡清楚。
周長野伸手拿起契約草稿,一頁頁看過去。
前面是雙方確認,中間是工作、財物和對外邊界,最後一欄卻留著空白。
蘇見青注意到他的手指停在那一頁。
「這裡寫退出條件。」
趙嬸立刻開口:「婚事還沒定,就寫退出,哪有這樣的道理?」
「婚事既然要雙方承擔,就該把不願繼續時如何處理寫清。」
蘇見青說道。
「留下是本人願意,離開也該本人說明。」
周母臉色難看。
「你是不是早就打算反悔?」
「沒有人能保證三年後的事。」
蘇見青看向周長野。
「你也不能。」
周長野沒有反駁。
他拿起鋼筆,在退出條件上方停了片刻,才問:
「如果其中一方反悔,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