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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生生不息

2026-10-08 21:07:10 作者: 無盡寶庫

  陸晚棠走後,沈清歡用了很長時間才慢慢走出來。

  她把媽媽住過的房間重新收拾了一遍——床單換了新的,窗簾換了淺藍色的,陽光照進來的時候,整個房間亮堂堂的。她把媽媽的照片擺在床頭柜上,是那張六十歲時拍的,頭髮還沒有全白,臉上的皺紋還不深,笑得很溫柔。她每天早上起來都會跟照片說一句話,「媽,早安。」晚上睡覺前也說一句,「媽,晚安。」她知道媽媽聽不到,但她習慣了。從十六歲到三十八歲,二十二年了,她習慣了有媽媽在身邊的日子。現在媽媽不在了,她只能對著照片說話。

  陳思遠從上海來帝都的次數反而比以前多了。以前他來看陸晚棠,現在他來看沈清歡和陸曦。他說人老了,想多見見孩子,不然以後見不到了。沈清歡每次聽到他說「以後見不到了」都會鼻子一酸。

  「爸,您別這麼說。您身體還好著呢。」

  「好什麼好。八十多了,沒幾年了。」

  「您能活到一百歲。」

  陳思遠笑了笑。「借你吉言。」

  他確實老了。走路慢了,耳朵背了,眼睛也花了。但他精神還好,每天看書、種花、寫回憶錄。他說要把這輩子的事寫下來,給子孫後代看。沈清歡說「您寫吧,寫完了我給您出版」。他看著她,眼眶紅了。「你跟你媽一樣,總想替我做事。」沈清歡說「您是我爸,我不替您做誰替您做」。他拉著她的手,握了很久。

  方旭和林小溪的兒子軒軒三歲了,正是最可愛的時候。他會說很多話了,會背唐詩了,會唱兒歌了。他最喜歡的人是陸曦,每次見面都「姐姐」「姐姐」地叫個不停。陸曦嫌他煩,但每次他來了還是陪他玩,給他講故事,教他畫畫。她畫了一隻貓,他也畫了一隻貓,他畫的貓像一隻長鬍子的土豆。

  沈清歡看著他們,忽然想起了自己和方旭。她認識方旭的時候,他二十歲,她二十二歲,兩個人都還很年輕。現在他三十多了,她也四十了,都老了。時間過得真快,快到來不及細細品味每一個瞬間,它們就溜走了。

  陸仲年的身體也沒有變好,也沒有變壞。他依然坐在輪椅上,依然說不清楚話,依然右手不太能動。但他精神不錯,每天看新聞、聽廣播、讓李婉清給他讀書。他最喜歡聽的是歷史書,尤其是三國,聽了一遍又一遍,從來不膩。李婉清有時候讀累了,他就自己翻,雖然翻得很慢,一頁要翻好久,但他很認真,一個字一個字地看。他以前不看書的,覺得看書浪費時間,有時間不如多開幾個會、多簽幾份文件。現在他開不了會也簽不了文件了,反而靜下心來讀書了。人生就是這樣,失去一些,得到一些。

  陸曦十二歲了,上初中了。她的個子躥得很快,已經到沈清歡的肩膀了。她的眉眼越來越像她,但性格像陸司珩——安靜、沉穩、不愛說話。她喜歡畫畫,每天放學回家就鑽進自己的小畫室,一畫就是幾個小時。她畫得很好,比沈清歡十二歲的時候畫得更好。陳思遠說她是天才,沈清歡說不是天才,是耳濡目染。她從小看媽媽畫畫,看外婆織毛衣,看外公畫設計圖,藝術對她來說不是一門功課,是生活的一部分。

  「曦曦,你以後想做什麼?」沈清歡問她。

  「畫家。」

  「什麼樣的畫家?」

  

  「像外公那樣的。」

  沈清歡愣了一下。「哪個外公?」

  「沈外公。畫畫的。」

  沈清歡的眼淚差點掉下來。陸曦知道沈懷遠,知道他是媽媽的養父,是一個很厲害的畫家。她沒見過他,但她看過他的畫,看過他畫的秦婉,看過他畫的梧桐樹,看過他畫的沈清歡小時候。她說要像他一樣,當一個能把愛畫進畫裡的畫家。

  沈清歡帶她去給沈懷遠掃墓。陸曦站在墓前,看著墓碑上的照片,沈懷遠在照片裡笑著,笑得很溫柔。「外公,我來看你了。我畫了一幅畫送給你。」她把畫放在墓前——畫的是一棵梧桐樹,樹下站著一個女人抱著一個小女孩。那是沈清歡和沈懷遠,她沒見過他們年輕時的樣子,但她畫出了她心裡的樣子。

  風吹過來,把畫紙吹得沙沙作響。沈清歡蹲下來用手按住畫角,怕被風吹跑了。她的眼淚滴在畫紙上,暈開了一小片墨跡。

  「爸,您看到了嗎?曦曦畫的。像您。」

  沒有人回答。風吹著,樹葉沙沙地響。

  陸司珩五十歲了。他的頭髮白了一半,眼角的皺紋深了,但依然很帥。他這些年把陸氏集團做得很大,比以前更大,比陸爺爺在世的時候更大。他兌現了當年的承諾——他會把公司做大,讓所有人都刮目相看。


  「陸司珩。」

  「嗯。」

  「你後悔嗎?」

  「後悔什麼?」

  「後悔跟我在一起。你本來可以找一個更年輕的,更漂亮的,更能給你生兒子的。」

  陸司珩看著她。「沈清歡,你是不是又看什麼電視劇了?」

  「沒有。就是問問。」

  「那我回答你。我不後悔。從來沒有後悔過。從十六歲到現在,從少年到中年,從一頭黑髮到白髮蒼蒼。我從來沒有後悔過。」

  沈清歡的眼淚掉下來了。她踮起腳尖在他唇上親了一下。

  窗外,銀杏葉又黃了。每年的秋天,那兩棵銀杏樹都會變得金燦燦的,風一吹,葉子就簌簌地落下來,鋪滿了整條小路。她想起第一次來這裡看婚房的時候,這兩棵樹還很矮,剛栽下去不久,細得像兩根竹竿。現在它們長高了,長粗了,枝繁葉茂的,像兩個並肩站立的老人,根系在地下纏繞,枝葉在風中輕觸。它們會一直這樣站下去,站到地老天荒。

  沈清歡五十歲那年,陳思遠走了。他走得很安詳,沒有痛苦,是在睡夢中離開的。方旭早上叫他吃早飯的時候發現他已經沒有呼吸了,臉上還帶著笑,像是在做一個美夢。他夢到了什麼?夢到了年輕時的陸晚棠?夢到了方敏?還是夢到了在天上等著他的那些故人?也許都是,也許都不是。

  沈清歡趕到上海的時候,陳思遠已經換好了壽衣,躺在靈床上,臉上蓋著一張黃紙。她跪下來,掀開黃紙看著他的臉——他很安詳,嘴角微微彎著,真的像是在笑。她握著她的手,他的手已經涼了,但她沒有鬆開。

  「爸。您怎麼不等我?您不是說要看曦曦上大學嗎?曦曦還沒上大學,您怎麼就走了?」

  她的眼淚一滴一滴地掉在他手上。她哭得渾身發抖,方旭扶著她,她也站不住。她跪在地上哭,哭了很久,哭到嗓子啞了,哭到眼淚流不出來了,才停下來。

  方旭把陳思遠的遺物交給了她,一個舊皮箱,皮面已經開裂了,鎖扣也鏽了。她打開皮箱,裡面是一摞畫稿,全是她——她小時候的樣子,她長大後的樣子,她穿婚紗的樣子,她抱著陸曦的樣子。他畫了她一輩子,從她還是一個嬰兒的時候畫起,畫到她當了媽媽,畫到她白了頭髮。他從來沒有停止過,他一直在畫,用畫筆記錄著她的成長,用畫筆表達著他的愛。那些畫稿他沒有給任何人看過,連方敏都沒有。他把它鎖在皮箱裡,鎖了一輩子,現在交到了她手上。

  她把那摞畫稿帶回了帝都,和陸晚棠的信放在一起。信和畫,一個用文字,一個用畫筆,表達著同樣的情感——愛。那兩個他這輩子最愛的人,用不同的方式記錄著對他的愛。他不知道,他從來沒有看到過那些信,也沒有看到過那些畫。但沈清歡替他看了,她替他把那些信讀了一遍,把那些畫看了一遍,然後燒在了他的墓前。

  「爸,這些是媽寫給您的信。她沒有寄出去,我替您看了。這些是我畫的畫,您也沒有看過,我替您看了。現在燒給您,您在天上慢慢看。」

  火苗舔著信紙,舔著畫紙,字跡在火光中慢慢消失,變成灰燼,飄向天空。她不知道他能不能收到,但她相信他能。

  陳思遠走後,沈清歡的生活空了一大塊。她每天還是會習慣性地看手機,看他有沒有發消息來。他已經不會再發了。

  方旭和林小溪帶著軒軒來帝都陪她住了一段時間。方旭說「姐,你一個人我不放心」,她說「我不是一個人,我有曦曦,有司珩」。他還是不放心,住了半個月才回去。走的那天他抱了抱她,說「姐,你保重」。她的眼淚掉了下來,「你也是」。

  沈清歡站在窗前看著他們一家三口的背影,方旭牽著軒軒,林小溪走在旁邊。夕陽把他們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軒軒走了幾步就跑不動了,方旭蹲下來背起他,他趴在爸爸背上,很快就睡著了。

  她低頭看著手裡陳思遠的畫稿,那是他畫的第一張她——一個小小的嬰兒,躺在襁褓里,閉著眼睛,嘴巴微微張開,像一條小魚。畫下面寫著一行小字:「清歡滿月。爸爸畫。」

  沈清歡把這幅畫掛在客廳的牆上,和那幅《看見》掛在一起。《看見》是年少時的愛,是陸司珩站在雨夜裡等她回家的背影;這幅畫是父親的愛,是一個男人抱著剛滿月的女兒,笨拙地畫下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幅肖像。兩幅畫,兩種愛,陪伴了她大半輩子。

  她站在這兩幅畫前面,看了很久。她想起陸晚棠,想起陳思遠,想起沈懷遠,想起秦婉,想起那些愛過她和被她愛過的人。他們有的走了,有的還在,但不管在不在,愛都在。愛不會因為人的離開而消失,它會換一種方式存在——在信里,在畫裡,在記憶里,在血脈里。一代一代地傳下去,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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