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過得很快,又過得很慢。
轉眼間已經入夏了。
快是因為每天的生活都一樣。早上送小雅去幼兒園,然後去公司,下班接她回家。她慢慢開始和人說話,不再抱著玩偶發呆。晚上我媽做飯,我洗碗,她寫作業。日子像水,流過去,沒聲。
慢是因為等待。等法院通知,等楊律師電話,等一個不知道結果的結果。
李敏說的兩個月到了。楊律師上周打來電話,聲音很平和:"下周三開庭,上午九點。被告在羈押中,不出庭,由律師代理。你準時到。"
我問了一句:"雷聲那邊呢?"
"刑事案子,檢察院已經介入。挪用資金,加上妨礙民事訴訟,他出不來。"
我掛了電話。小雅在旁邊給洋娃娃換裝,這是李敏給她買的,她很喜歡。我沒告訴她這些事情,她也沒問。
這兩個月,她沒再提過爸爸,一次都沒有。
仿佛這個人跟她沒什麼關係。
周三早上,我穿了一套白色的西裝,頭髮盤起來,戴上珍珠耳墜,化了淡妝。然後盯著鏡子裡的我看了好久。我不敢相信這是以前的我,是那個每天圍著雷家轉圈的夏雨。
看著看著我笑了,眼淚滑落下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還得感謝雷聲,如果沒有他和他媽、以及他的小三演這一出大戲,我恐怕會在日復一日的家庭主婦生活中,將自己消耗殆盡。
幸好,一切要落幕了。而我,不會輸。
小雅還在睡,我蹲下去,親了一下她的額頭。她眉頭皺了一下,又鬆了。
出門的時候,我媽從廚房探頭。
"結束了給我電話,讓你爸去接你。"
"好。"我衝著我媽做了個鬼臉。
法院門口的石階有十七級。我站在正門口向上看去,仿佛看見了勝利的曙光。
這是我第一次來。楊律師走在前面,我跟在後面。上台階的時候,我回頭看了一眼。大門很高,灰色的,上面有國徽。我轉回來,繼續往上走。
心裡只有四個字:司法公正。
安檢口,金屬框子推進去,再出來。楊律師把公文包放進傳送帶,拎著包往旁邊讓了一步,等我。
我沒動,腳像生了根。
某種說不清的重量,從腳底往上涌。七年了,我第一次站在這裡。不是為了什麼糾紛,而是為了向我的枕邊人要一個公道。
他回頭看我。
"怎麼了?"
"沒事。"我說,聲音比平時干啞。
其實我是看見了一個人。被告席那邊,一個穿西裝的男人正往樓梯口走,公文包夾在腋下,頭髮一絲不苟。我一開始以為是雷聲。但轉念一想不可能,他在另一個地方,正在等著審判。
那個人走到樓梯口,回頭看了我一眼,目光在我臉上停了一秒。像在看一件待估價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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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看他。我看的是安檢機旁邊的綠植,葉子黃了,沒人管。和我離開雷家時擺放在客廳的那盆一樣。
楊律師順著我的目光看了一眼,沒多問。
第三法庭。楊律師推門進去,我跟在後面。
法庭不大。總共兩排椅子,前面是桌子,再前面是法官席。書記員坐在電腦前,手指在鍵盤上敲。空氣里有股舊木頭的味道,混著空調風,有點冷。
被告席空著。椅子是翻下來的,上面放著一件西裝外套,黑色的,疊得很整齊。像一個人形的空殼。
我走到原告席坐下,楊律師坐在我旁邊,他打開公文包,拿出文件夾放在桌上。夾子很厚,邊緣整齊,像一把磨了很久的刀。
他沒說話,從包里掏出一支筆,紅筆帽在指尖轉。和初見那天一樣。
"等會兒,"他湊近我低聲說,"不管對方說什麼,不要看他。"
"好。"
"他不在,你看的是他的律師。看他的律師,就是給他面子。"
我沒說話。手指在桌下抓著包帶,抓得很緊。我是在確認一件事:我真的來了,我真的坐在這裡了。
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黑色的情趣內衣?還是存摺上那個5.00開始,抑或是十五萬簽字開始,一步一步,走到這裡。
書記員敲了一下鍵盤,隨後抬起頭。
"雙方到庭?"
"原告到庭。"楊律師回答。
"被告代理人到庭。"門口傳來一個沙啞低沉的聲音。那個穿西裝的男人走進來,快步走到被告席。
法官從側門走進來。一位留著短髮的中年女士。她坐下,翻開卷宗看了一眼,然後合上。
"今天審理原告夏雨訴被告雷聲離婚糾紛一案。"她聲音不高,但很清楚,"雙方對到庭人員有無異議?"
"無異議。"楊律師說。
"無異議。"對方律師說。
"好。"法官翻開卷宗,"原告,陳述訴訟請求。"
楊律師站起來,他的聲音比平時低一點。
"請求判決離婚。請求判令婚生女雷小雅由原告撫養,被告支付撫養費。請求確認被告單方轉移的夫妻共同財產一百五十萬元為無效行為,並依法追回。請求確認房產為夫妻共同共有,判令被告協助辦理房產恢復登記。請求確認被告以脅迫手段讓原告簽署的財產分割協議無效。"
五個請求。像五把釘子,一個一個敲過去。
法官點點頭,在紙上寫了幾個字。
"被告,答辯。"
對方律師站起來。他手指在領帶上滑了一下,動作很慢,像在給自己爭取時間。
"審判長。"他開口,"被告不同意離婚。雙方感情尚未破裂,有和好可能。關於撫養權,被告有固定住所、穩定收入,且孩子此前長期由被告及被告母親照顧,改變生活環境不利於孩子成長。"
他頓了一下,看著我。我沒看他。我看著法官桌上的法槌,木頭是深棕色的,手柄處有磨損。應該敲過很多案子。
"關於財產,"他繼續說,"被告主張房產變更系雙方協商一致,有原告授權。關於十五萬協議,系雙方自願簽署,原告已實際收款,現主張無效,有違誠信原則。"
他又頓了一下。這次他聲音低了一點,像故意說給我聽。
"此外,原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擅自帶走孩子,拒絕被告探視。且據被告母親反映,原告情緒不穩定,曾多次在孩子面前表現出攻擊性言語,不利於孩子心理健康。"
那些話,我早聽過了。從雷聲嘴裡,從他媽媽嘴裡,從陳煦嘴裡。現在換了一個律師再說一遍。穿了西裝,打了領帶,有個合法身份,就可以沒有職業道德,不管不顧的胡說八道了嗎?
意思我也聽懂了,「夏雨:你是瘋的,你是錯的,你不配。」
楊律師在桌下輕輕碰了一下我的膝蓋。
我沒說話。臉上沒表情。不是裝的,是真的沒表情。因為我知道,他們沒變。
法官在紙上寫了幾個字,然後抬頭。
"下面進行舉證質證。原告,出示證據。"
楊律師從文件夾里抽出一份材料,遞給書記員。書記員轉交給法官,再傳給被告律師。
"房產查檔結果。"楊律師說,"房產原登記為原被告共同共有,後變更為被告單獨所有。變更依據為一份《配偶放棄產權聲明》,上面有原告簽名。"
法官看了一眼,傳給被告律師。
"被告,質證。"
對方律師拿起來,看了兩秒。
"對真實性無異議。但證明目的有異議。該聲明系原告真實意思表示,授權事實存在。"
楊律師又抽出一份材料,遞上去。
"法院委託司法鑑定意見。鑑定結論:聲明上的簽名與原告樣本字跡不是同一人書寫。"
法官接過去,仔細看了。對方律師也接過去,看了很久,手指在紙上劃了一下。
"被告,質證。"
"對鑑定意見本身無異議。"對方律師說,"但授權事實不以簽名真偽為唯一標準。原告事後反悔,不能否認當時的真實意思。"
楊律師沒反駁。他從包里抽出第三份材料。
"銀行流水。房產變更登記當日,被告帳戶向房管局辦事員個人帳戶轉帳六萬元。時間與變更登記完全吻合。"
對方律師的手指停在紙上。
"這六萬元,是諮詢費。"
楊律師嘴角動了一下,我看出來他想笑。他從文件夾里抽出一張紙,三頁,十五萬。六個月的工資,我的一條命。
"財產分割協議,簽訂於二月。第三條,女方同意男方一次性支付十五萬元作為補償,收款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主張權利。"
他遞上去。法官看了一眼,傳給被告律師。
"被告,質證。"
"對真實性無異議。"對方律師說,"協議一式兩份,雙方自願簽署。原告已收款十五萬元,已實際履行。現主張脅迫,缺乏事實依據。"
楊律師從文件夾里拿出一個U盤,遞給書記員。
"錄音。協議簽訂當日,被告以孩子為要挾逼迫原告簽署。錄音中,被告明確說:'簽了,你帶她走。不簽,她留下。我帶你出國,你永遠見不到。'"
書記員把U盤插進電腦,戴上耳機。三十秒後,她摘下耳機,對法官點點頭。
法官看向被告律師。
"被告,質證。"
對方律師的喉結動了一下。
"對錄音的完整性提出異議。且協議簽訂時,被告母親在場,可證明雙方是平等協商。"
平等協商。我差點笑了。老太太就在旁邊,看著我簽字,一言不發。那是平等?
楊律師像機器貓一樣,又遞了一份材料上去。我能感覺到對方律師已經快招架不住了。
"被告公司開除通知。審計結果確認,被告挪用公司資金八十七萬元,另有一筆一百七十七萬元項目款被審計組截住。此外,審計組還查到一筆大額公司資金異常轉移記錄,準備轉往海外。公司決議:開除,移交警方。"
法官接過去,看了很久。
對方律師倏地站起來。
"審判長,該證據與本案無關。本案是離婚糾紛,不是勞動爭議。"
法官沒抬頭。
"與撫養權有關,可以採納。被告,坐下。"
對方律師慢慢坐下,像泄了氣的皮球。
楊律師從文件夾里抽出最後一份材料,很厚,用回形針夾著。我的命,小雅的笑,我媽的眼淚,都在裡面。
"被告擅自帶走孩子相關材料。"他說,"幼兒園證詞,被告騙稱'媽媽讓接',簽字接走孩子。110報警記錄,原告主動報警。火車站攔截記錄,警方在B12檢票口找到被告和孩子,被告持有兩張往北京方向高鐵票,發車時間四十分鐘後。"
他遞上去。法官一份一份看,看得很慢。
對方律師的手指在桌上敲了一下,很快,他已經完全坐不住了。
"被告,質證。"
他站起來,聲音比剛才低了一點。
"審判長,父親帶孩子外出,不構成……"
"被告代理人。"法官打斷他,"你質證的是證據本身,不是發表代理意見。你對這份證據的真實性有無異議?"
對方律師停了一秒。
"無異議。"
"好。"法官在紙上寫了幾個字,然後抬頭,"雙方有無補充?"
楊律師搖頭。
對方律師也搖頭。
"好。"法官合上卷宗,"今天庭審到此結束。本院將擇日宣判。休庭。"
法官站起來,從側門走出去。書記員開始收拾東西。
我站起來,把椅子推回去。對方律師也在收拾文件,他看了我一眼,我拿起包,轉身往門口走。他在我身後站起來,皮鞋踩在地板上,咔咔兩聲,我沒回頭。
我說過,我不會輸。
楊律師走在前面,下到最後一級台階的時候,他停下來,回頭看我。
"兩個月左右。名譽侵權的案子,也在走。等這個結束,那邊再開庭。"
"好。"我點了點頭。
他繼續往下走。我跟著。陽光從門口照進來,灑在我們身上。
走到法院門口,楊律師往右邊走,我往左邊走。
"夏雨。"他突然叫住我。
我回頭。
"你今天一次都沒看他。"他伸出大拇指,"表現很好。"
我揚起嘴角,「因為有您在,我不害怕。」
楊律師笑了。我第一次發現,他笑起來很有溫度。
「夏雨:你記住,法庭里沒有被告,只有證據。還有一步一步走到這裡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