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後,他們從月子中心回到家裡。
第三天,張馨媽又來了。
她拎了一個塑膠袋,裡面裝著半袋蘋果,有幾個爛了,散發出爛果子的味道。
一進門,她往沙發上一坐,大字攤開。
"你弟最近要上個培訓班,手裡緊。"張馨媽眼珠子骨碌碌的轉,"你那個金鐲子,反正也戴膩了,不如給他,就當支援家裡。"
張馨沒說話。她看著媽媽坐在沙發沿上,從袋子裡掏出一個蘋果,啃了兩口,把核扔在地板上。
劉夏媽從廚房走出來,手裡端著一碗湯。
"親家。"她輕聲細語,"馨馨剛出月子,需要靜養。"
張馨媽很不滿的翻了個白眼。
"我就是來看看。再說了,她弟弟的事,她當姐姐的不能不管吧?"
張馨媽坐了半小時。臨走前,從電視柜上拿走兩個蘋果,又從張馨包里翻出兩百塊錢。
"我給你爸買兩條煙,就說你孝敬他的。"
張馨皺著眉頭,把頭偏向一邊。
張馨媽走後,劉夏媽媽走到張馨床邊,給她掖了掖被角。
"別多想。"她拉住張馨的手,"好好養身子,有媽在。"
錢媽是劉夏媽媽專門請來的。
"這是我姐妹家的遠房親戚。人特別本分,善良。本來要回貴州老家的,兒子都成家了,不想幹了。我攔下了,把她帶來咱家照顧你和寶寶。"
錢媽五十來歲,個子不高,手很粗糙。但眼裡有光,看人時直直地望進去,不躲閃。
她穿著樸素但很乾淨,重點是眼裡有活。
來的第一天,她先給張馨列了張單子:豬蹄湯、鯽魚湯、小米粥、雞蛋羹等。每天不重樣,寫在一張白紙上,字跡歪歪扭扭,但都能看清楚。
她還在邊上用紅筆標註:"第一周清淡,第二周加紅糖,第三周加酒釀。"
"太太,你躺著。"她把單子貼在冰箱上,用磁鐵壓住,"什麼都別管。孩子我來帶,飯我來做。你就負責把身子養好。"
劉夏爸媽放心的走了,他們給了張馨一張銀行卡,說裡面有五萬塊錢,讓她隨便花。
張馨拿著那張卡,反覆看了看,心裡五味雜陳。
錢媽成了這個家裡最穩的那根柱子。
有一天,張馨坐在沙發上發呆。電視開著,聲音很小。
錢媽端來一碗湯,放在她面前。湯麵上漂著一層油花,撒了一點蔥花。碗底沉著兩塊豬蹄,燉得軟爛,筷子一碰就脫骨。
"太太,你命好。"
聞言,張馨抬頭。
錢媽用圍裙擦了擦手,在沙發邊上坐下。
"先生長得一表人才,開了這麼大的公司,有財力又有人品。不但對你體貼,對我都溫文爾雅,出手闊綽。"
她頓了頓,眼神里流露出羨慕。
"我伺候過多少戶人家,沒見過先生這樣的主家。"
"太太,你一定要珍惜這個生活呀。"
那句話說得很輕。
但落在張馨耳朵里,像一塊石頭沉進了深井。井底的水紋晃了晃,又恢復了平靜。
上戶口那天,劉夏抱著孩子,站在派出所窗口前。
孩子睡著了,小臉粉撲撲的,呼吸輕得像貓。
民警敲鍵盤:"叫什麼名字?"
劉夏思考了一下。
"劉思甜。"
"哪個思?"
"思念的思,甜蜜的甜。"
民警埋頭打字,張馨站在旁邊,念了兩遍"思甜",覺得挺好聽。
"好了。"
劉夏把戶口本合上,手指在封面上摩挲了一下。
那個名字像一根針,輕輕刺了他一下。只有他知道是什麼意思。
思甜周歲那天,劉夏訂了一個大蛋糕。
錢媽做了一桌子菜。劉夏開了瓶紅酒,說今天高興,多喝兩杯。他平時不怎么喝酒,那天卻一杯接一杯,臉都紅了。
晚上,他醉得厲害,走路都打擺子。
張馨扶他回臥室,給他擦臉,然後脫衣服。他拉著她的手,眼睛半睜半閉,嘟囔了一句什麼,張馨沒聽清。
他翻身抱住她,酒氣噴在她臉上,嘴唇貼在了她的脖頸上。
她主動迎了上去,身體比她的腦子先一步做出反應。
她也想要他,僅此而已。
兩個月後,張馨又懷孕了。
老二出生,是個兒子。
劉夏給兒子起名叫劉念安。
張馨忽然覺得,這兩個孩子的名字,像一串密碼。
而她解不開。
思甜。念安。思念的甜,想念的安。他在思念誰?想念誰?
她不敢問,也不敢想,她想起錢媽的話,「太太,你一定要珍惜這個生活呀!」
食有魚、行有車,住著別墅,手裡有錢,張馨不敢奢求其它。
窗外的木棉花開過三回。思甜從嬰兒車裡站起來,念安也搖搖晃晃追在她後面跑。
錢媽主要工作內容變成了帶孩子。為了分擔她的辛苦,劉夏打算再請個保姆專門負責做家務,錢媽拒絕了,她說這是逼她退休。劉夏拗不過她,只好作罷。
張馨徹底閒了下來。
劉夏的公司越做越大,業務更加繁忙,每天回來得越來越晚。
有時候張馨和孩子都睡了,劉夏才進門,大多時候顧不上洗澡,一頭倒在床上就睡著了。她想和他說點什麼,愣是沒機會。
此時的張馨,才真正體會到了什麼叫孤獨。
而這種孤獨,來自於身體和心靈的雙重疊加。
她也不是沒試過。
有一次,她提前洗澡噴香水,特意換上新買的睡衣,從背後抱住他。他的身體僵硬了一下,然後輕輕拍了拍她的手背。
"累了,睡吧。"
那之後,她再也沒試過了。
身體上的空缺,像是一個沒有關緊的窗戶。剛開始只是縫隙,後來風越灌越大。
她抱著孩子的時候,覺得自己被需要。但孩子睡了,那個縫就露出來了,呼呼地響。
早上起床,錢媽已經給孩子餵完早飯並送去幼兒園了。
張馨打開了電視。偶像劇、台灣言情,一部接一部的看。
她窩在沙發里,看到男女主角在雨里擁抱,看到男主角為了女主不顧一切的橋段,眼淚莫名其妙就流下來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哭什麼。就是覺得心裡有一塊地方,被什麼東西掏空了。
她渴望劉夏能像電視裡那樣愛她。熱烈地、不管不顧地、眼裡只有她一個人。哪怕為她瘋一次,哪怕為她打架,哪怕說一句"我只要你"。
但劉夏不會。
他對她沒有那種不計後果的瘋狂。沒有那種"我只要你"的孤注一擲。
他甚至很少看她超過五秒鐘。
有時候張馨故意在他面前晃,換了新衣服,化了妝。他只是抬眼看一下,"嗯"一聲,然後繼續看電腦。
那一聲"嗯"像一顆石子扔進深井,連迴響都沒有。
電視始終是電視。現實里,沒有人為她瘋狂。
她給劉夏發消息:"晚上回來吃飯嗎?"
他隔了三個小時才回:"在忙,不用等我。"
她對著鏡子化妝,化完又擦掉。化給誰看呢?
五月的一個晚上,劉夏臨時要去出差。
香港那邊一個金融系統的外包項目出了大問題。合作方是家銀行,他們的系統供應商在南寧的運維團隊搞不定,數據丟失,必須劉夏親自過去處理。
他回家收拾行李,思甜跑過去抱住他的腿,不讓他走。
"爸爸,你什麼時候回來?"
"三天。"劉夏蹲下來,捏了捏女兒的臉,"爸爸說到做到。回來給你和弟弟帶好吃的。"
他轉身親了親念安的額頭,又看了一眼張馨。
"家裡辛苦你了。有事打電話。"
錢媽送他出門:"先生放心,家裡有我。"
門關上,屋裡安靜下來。思甜在兒童房畫畫,念安在錢媽懷裡睡著了。張馨坐在沙發上,電視開著,播著一部她看了三遍的偶像劇。男主角在暴雨里追著女主角跑,渾身濕透,大喊"我愛你"。
她按了靜音。
晚上八點,張馨的手機響了。
"馨馨?是我,出來玩啊,都好幾年不見你了。今天有個局,特別好玩!你出來一趟嘛,你都多久沒出來了,憋壞了吧?"
來電話的女孩叫小梅,是張馨之前在那家酒店上班時認識的同事,沒懷孕之前她們還經常一起逛街吃飯,生了孩子後確實沒見過面了。
張馨猶豫了一下,看了眼客廳。錢媽在哄念安睡覺,思甜已經睡了。
「我老公出差了,我得看孩子,就不去了。」
「你看啥孩子啊,誰不知道你嫁了個大款,家裡倆保姆伺候著。快來吧,老公出差了更方便,等你,不見不散。」
張馨咬著嘴唇,低聲說,"你把地址發我。"
她迅速換了衣服,化了妝。鏡子裡的女人,二十七歲,腰還細,皮膚還白,但眼神像四十歲一樣疲憊。她塗了口紅,感覺好多了。
張馨提著高跟鞋,拿著手包,踮著腳尖推開門,大步走出去。
根據小梅發來的地址,她打車去了「夜色酒吧」。
燈光很暗,音樂震得地板發顫。張馨往裡走,穿過人群,煙味和香水味混在一起,還有一種說不上來的味道,像體味。嗆得她想咳嗽。
她沒看見小梅,正想打電話,忽然有人擋在她面前。
視線里闖進一個男人。
此人一副世家公子哥的派頭。白襯衫,手腕上戴著一塊金表,眼睛又大又花,嘴角掛著笑。
是狩獵者看見獵物時的笑。
他看著她,眼睛放光,像發現了什麼意外之喜。
"你好。"他伸出手,手指修長,"我叫周峰。"
他頓了頓,聲音低而清晰。
"周樹人的周,山峰的峰。"
張馨看著那隻手,心跳漏了一拍。
她那時還不知道,這輕輕的一握,會把她拉進萬丈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