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我沒有抓自己。」
虞姝低頭看著那隻揪住自己衣角的小手。
「我聽見了。」
唐穗禾仰起臉,小聲問:「你信嗎?」
「傷口會說話。」
周巧珍捏著藥布,臉上那點笑慢慢收了。
「穗禾,你才多大,懂什麼?昨晚睡糊塗了,自己抓過哪兒都記不清。別因為人家給你一副手套,就跟著外人亂說。」
「她只說自己沒抓。」
虞姝往前挪了半步,將孩子擋在身後。
「後面那些話,都是你替她說的。」
「我是怕她撒謊成性!」
「那更要把傷記明白,等她父親回來核對。」
唐秀雲已經寫好傷情記錄。
紙上沒有猜測,只記了傷痕的位置、大小和顏色。
她將筆遞給吳秀芳。
「吳老師,你簽個字。醫務室也留一份。」
周巧珍抬手攔了一下。
「這麼點傷也要留兩份?傳出去,倒像我把她怎麼了。」
唐秀雲繞開她的手。
「你照顧得沒問題,留份記錄也礙不著什麼。」
「你們合起伙來欺負人!」
「周巧珍同志,這裡是託兒所。」
吳秀芳接過筆,在記錄下面簽了名字。
「孩子入托期間查出傷情,我要是不留檔,真出了事誰負責?」
周巧珍朝唐穗禾瞪了一眼。
這死丫頭以前連半口飯都不敢多要,今天抓著虞姝的衣角,竟敢當眾拆她的台。
唐國梁還在外地。
只要這些話傳不到他耳朵里,等孩子回了家,關上門,她總有辦法讓她改口。
「行,你們記。」
她把藥布塞回布包。
「穗禾,巧珍姨晚上來接你。等回了家,咱們再把話說清楚。」
唐穗禾將衣角抓得更緊。
虞姝抬眼望向周巧珍。
「接孩子也要登記?」
「當然要。」
吳秀芳指了指門邊的木桌。
「早上誰送,晚上誰接,時間和名字都得寫。」
「登記簿能給我看看嗎?」
周巧珍一下轉過頭。
「你查我家的登記幹什麼?」
「她手上有傷,減餐條也不是唐國梁親筆簽的。誰接走過她,什麼時候接的,總要對得起來。」
「你憑什麼查?」
「傷是在託兒所查出來的,這還不夠?」
吳秀芳沒讓周巧珍繼續攔。
「虞同志說得對,我也該重新核一遍。登記簿就在裡屋,你們先別走。」
周巧珍提起布包。
「我家裡還燒著水,沒空陪你們翻舊帳。」
「那就先回去。」
虞姝鬆開唐穗禾的手,替她戴好新棉手套。
「帳還在這裡,跑不了。」
周巧珍腳步頓了頓,到底沒再爭,掀開門帘出去了。
吳秀芳等門帘落下,壓低嗓門。
「她剛才說回家再講清楚,我聽著不對勁。」
「所以今天別讓她單獨把孩子接走。」
「可她是登記在冊的家屬。唐國梁出任務前,說過家裡由她照看。」
「先看登記。」
吳秀芳進了裡屋,從木櫃最下層抱出一本藍皮簿子。
「託兒所孩子少,早晚接送都記在這裡。唐穗禾入托沒多久,應該沒幾筆。」
她翻到月初。
「十二月九號,下午三點十分,周巧珍提前接走,理由是看病。」
「誰簽的字?」
「周巧珍。」
「醫務室的看病記錄呢?」
「這裡沒附。」
吳秀芳又翻過兩頁。
「十二月十二號,下午兩點四十,還是她來接,寫的是去鄉下探親。」
「唐國梁同意了?」
「旁邊只寫了家長已知,沒有簽名。」
虞姝按著簿角。
「還有嗎?」
「有。十二月十七號,父親召回,提前接走。」
念到這一行,吳秀芳的手停了。
「這不對。」
「哪裡不對?」
「唐國梁不是一直在外地檢修嗎?」
唐穗禾坐在牆邊。
聽到父親的名字,帽檐下的臉埋得更低。
吳秀芳接著翻,日期卻從十三號直接跳到了十七號。
她前後翻了兩遍。
「十四號到十六號去哪兒了?」
虞姝接過登記簿,查看裝訂線。
線縫旁留著一道整齊的窄邊,紙纖維沒有撕扯過的毛茬,切口從上到下一樣齊。
「有人把這一頁割走了。」
吳秀芳拿回簿子,拇指停在那道切口旁。
「登記簿平時都放在這裡,誰會來割它?」
「柜子上鎖嗎?」
「晚上鎖。白天接送孩子,簿子放在門邊,由家長自己簽字。」
「這麼說,來過託兒所的人都碰得到。」
吳秀芳合上簿子便往外走。
「我去叫保衛股。」
他先查看傷情記錄,又檢查缺頁處,用鉛筆在紙邊留了記號。
「登記簿先由我封存。吳老師,把可能碰過這本簿子的人都列出來。」
「韓幹事,先核實唐國梁的行蹤。」
虞姝指了指十七號那行記錄。
「這裡寫著父親召回。人要是根本沒回來,這個接走理由就是假的。」
韓保國轉身去了值班室。
電話先打到運輸連,又轉接外地檢修組。
他回來時,手裡多了一張記錄紙。
「唐國梁十二月二號隨車出發,檢修任務還沒結束。」
吳秀芳問:「中途回來過嗎?」
「沒有請假,也沒有回營記錄。檢修組的住宿和領飯名單,一天都沒斷。」
「那父親召回這句話是誰說的?」
「登記上沒寫。」
韓保國轉向唐穗禾。
「孩子,那天是誰來接你的?」
唐穗禾把戴著手套的手藏到背後。
「我忘了。」
「先別問。」
虞姝擋住韓保國望過去的視線。
「她每回答一句,都要擔心回家以後怎麼辦。先把漏洞堵上,再慢慢核實。」
韓保國沒有再追問。
「你有辦法?」
「入托時不是發過接送木牌嗎?」
吳秀芳點頭。
「一戶一塊,背後有編號。剛開始還查,後來大家都住在一個院裡,彼此臉熟,也就沒有次次都要。」
「從今天開始,木牌和簽字一起核對。」
虞姝把登記簿推回韓保國面前。
「持牌人若不是登記家長,還得出示單位證明。不能因為是熟人,就讓人把孩子帶走。」
吳秀芳有些遲疑。
「家長要是嫌麻煩呢?」
韓保國將登記簿裝進牛皮紙袋。
「讓他們來保衛股找我。多簽幾回字算不得什麼,真丟了孩子才麻煩。」
「那我現在寫通知。」
「我來蓋章。通知貼到門口,今天接孩子就按這個規矩查。」
吳秀芳當即鋪開紙。
「接送木牌、本人簽字、非登記人員單位證明,少一樣都不放人,對不對?」
「再添一條。」
虞姝看著她落筆。
「任何人不得借熟人的名義代領。」
韓保國接過寫好的通知。
「就照這個辦。」
通知貼出去以後,幾個來接孩子的家長果真抱怨了幾句。
韓保國守在門口,挨個查木牌、核姓名,誰來說情也沒放行。
唐穗禾坐在屋裡,眼睛一直望著那張新通知。
小滿把凳子挪到她旁邊。
「以後沒牌的人不能帶你走了。」
「有牌也沒用。」
「為什麼?」
「巧珍姨有我家的牌。」
「那她也得簽字。她來過,做過什麼,簿子上都會有記錄。」
唐穗禾看著他,嗓音發虛。
「不能留下。」
「為什麼不能?」
「她說過,我要是敢跟外人多嘴,爸爸就會被部隊趕走。沒了工作,也沒有糧票,我們全會餓死。」
「你爸爸沒犯錯,誰也不能隨便趕他走。」
「她說都是我害的。」
小滿朝門口瞧了一眼,見大人都在核牌,才將自己的小凳子挪近些。
「你想告訴我什麼?」
唐穗禾用手套捂著嘴,話斷斷續續從指縫裡漏出來。
「我被拐那天,是巧珍姨把我帶到車站的。我沒有自己跑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