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底,燕王的回文抵達京城。
李承熙看過遼東修改的幾項條款,最終准許在金州試開一處邊市,期限仍為三個月。
糧食依照燕王核減後的數額放行,鐵料、箭杆與兵器一律不得出關。
同時註明,遼東若發現烏勒騎兵異常集結,可以先行關閉邊市,再向朝廷奏報。
消息送到會同館以後,阿勒坦雖然對糧額仍有不滿,卻沒有繼續討價還價。
烏勒此次入京,最重要的便是讓大周重新打開邊市。
只要第一批糧食能夠離開金州,王庭便有辦法安撫那些因為缺糧而逐漸倒向賀蘭的小部落。
數日後,阿勒坦帶著朝廷簽發的互市文書離開京城。
這場牽動遼東局勢的邊市之議暫時有了結果,顧長安也重新回到翰林院與東宮之間,處理每日的講讀與章程。
就在烏勒使團離京的第二日,都察院對晉豐案第一份回文的覆核結果也送到了御前。
山西此前查出的九名書吏、巡檢與稅關小吏都承認收過晉豐的銀子,也承認曾替晉豐辦理路引、放行貨物。
可都察院將九人的供詞與沿途州縣役籍、稅關交接簿以及巡檢任職記錄逐項核對以後,卻發現這些供詞根本接不上晉豐暗帳中的時間。
九人之中,有五人到任或補入現差尚不足三年,另有兩人是在去年才進入稅關。
晉豐暗帳中相對應的幾處關卡,卻早在七八年前便開始按月支出銀兩,中間從未斷過。
更奇怪的是,幾處州縣曾經數次更換經手書吏,晉豐交付銀兩所用的代號與數目卻幾乎沒有變過。
仿佛無論舊人調走,還是新人補入,都有人能夠讓這套規矩繼續照常運轉。
那九個人的確有罪,卻不可能憑自己維繫一條橫跨數府、運轉多年的商路。
李承熙看完覆核奏報,又翻開山西此前送來的九份供詞。
每個人都只承認自己收受銀兩,所有事情皆是晉豐掌柜私下請託,上官一概不知。
九份供詞寫法各異,到了要緊處卻出奇一致,恰好將所有線索都截在了他們自己身上。
「九個人,認下了十年的罪,其中七個人卻連三年都沒有做滿。」
李承熙將供詞放回御案,聲音聽不出喜怒。
「這不是查清了,是有人想讓朝廷查到這裡為止。」
顧明淵躬身道:「既然地方回文解釋不了這些矛盾,便不宜再讓地方自行查問,臣請派京官前往山西,將暗帳、歷年路引與九人的供詞全部重新核驗。」
李承熙採納了顧明淵的意見,當即命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鄧維楨為欽差,會同刑部與戶部官員前往太原。
吳夔如今在刑部擔任主事,也被列入隨行名單。
李承熙同時下旨,山西地方衙門只許從旁協助,不得經手欽差收取的帳冊與供詞。
戶部需要核查晉豐所欠稅銀與各地債項,方明遠正是山西清吏司主事,又從查封之初便參與整理晉豐帳目,因此也被列入隨行名單。
出發前一日,兩人來到顧府,將隨欽差前往山西的事情說完,方明遠又提起顧長安此前讓他查過的三家商號。
「子安,恆泰、義成與昌源接走晉豐商隊之事,我已經寫進隨身帳目,到了太原以後,只要能夠調出當地契書,應當可以查清他們究竟接手了多少生意。」
顧長安道:「明遠兄這一趟不妨再查一件事。」
「什麼事?」
「查清這三家商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接觸晉豐的債主、掌柜與車隊。」
方明遠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你懷疑王氏在查封公文送到山西以前,便已經開始接手晉豐的生意?」
「現在還不能說是懷疑,只是時間太巧。」
顧長安將遼豐在車馬市發現的異常簡單說了一遍。
吳夔此前並不知道此事,聽完以後立即道:「如此說來,在查封公文抵達山西以前,便可能已經有人將消息送了出去。」
顧長安頷首道:「除此之外,還可以看一看三家商號新辦的路引。」
晉豐原有路引隨著商號被查封而作廢,接手商路的人想要繼續運貨,必然要重新前往各處州縣登記。
如果新舊路引上的經手人、保結商戶與驗貨關卡仍然大致相同,便意味著晉豐雖然倒了,過去維繫這條商路的人卻沒有消失。
方明遠認真記下這些事情,臨行前說道:「若真查到什麼,我會先稟明鄧御史,再寫信告訴你。」
顧長安將二人送到府門外:「一路小心,山西是太原王氏經營多年的地方,許多看起來只是尋常商戶的人,背後未必那麼簡單。」
方明遠和吳夔應了一聲,登上馬車離開顧府。
第二日清晨,欽差一行出了京城,沿官道前往山西。
……
半個月以後,太原。
鄧維楨抵達以後,沒有入住山西布政使司安排的驛館,而是直接帶人去了都察院巡按衙門。
晉豐總號、代州分號與沿途稅關的帳冊被分批送來,占滿了三間值房。
方明遠負責的並非審訊,而是核對晉豐所欠稅銀、債項與產業去向。
他用五日時間將晉豐被查封前後一個月的契書重新排過,終於找到了顧長安提醒他的那幾筆交易。
恆泰、義成與昌源從晉豐債主手中收購欠契的日子,幾乎完全相同。
三份最早的契書都在太原府登記過,時間是查封公文抵達山西的前一日。
契書上的價錢並不高,只相當於原有債項的三成左右。
可正是憑藉這些欠契,三家商號在晉豐倒下以後,先後接走了原來的掌柜、車隊與尚未完成的生意。
方明遠又調取三家商號新辦的路引。
商號名稱已經變了,經手書吏、保結商戶與沿途核驗貨物的關卡,卻與晉豐舊路引上的記錄大半重合。
方明遠沒有向太原府透露自己的判斷,當夜便將三份契書與新舊路引一併送到鄧維楨面前。
鄧維楨核對過日期,立即命人封存相關文書。
吳夔則帶著刑部差役趕往太原府,將三份契書的原檔、立契當日的值房簿冊與經手書吏一併控制起來,以免有人事後更改日期。
確認三份契書的確立於查封公文抵達前一日後,鄧維楨又命隨行御史暗中追查三家商號何時從廣盛錢莊調取銀兩,又是誰最先出面聯絡晉豐的債主。
事情稟報完畢以後,方明遠才回到住處,給顧長安寫了一封私人書信。
信中只有一句話:「子安,晉豐的招牌被摘下來以前,已經有人準備好了新的招牌。」
落款日期下面,他又添了四個字。
「提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