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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動機分析

2026-10-18 00:09:56 作者: 星加月

  夏明說道:「我傾向於是有主謀的!」

  其他人都點點頭,表示認同這一觀點。

  夏明繼續說道:「那我們現在假設兇手其實只有一個人,或者準確地說,主謀是一個人,那麼——」夏明用筆尖點了點照片上那具被塑膠袋套頭的小小屍體,「針對不同的人採用不同手法,說明兇手對每個受害者都帶有某種特定的情緒,或者說,是刻意為之——這種『定製化』的殺戮方式。」

  每次在關鍵時刻,夏明總能挺身而出,給出最清晰的思路。陸燐順著夏明的思路,說道:「也就是說,兇手和這六個人之間,很可能存在某種私人恩怨,或者至少是某種緊密關聯。」

  「對。」夏明點了點頭,將馬克筆擱回白板槽內,轉過身來,「所以下一步,我們找出兇手與這6名受害者之間的關係,進而鎖定兇手的身份和作案動機。」

  陸燐點了點頭,目光重新落回白板上的編號照片,道:「兇手作案後不留痕跡,說明他具備極強的反偵察意識,且對現場環境的熟悉程度遠超常人。」

  王月月在本子上默默記錄下——熟人作案。

  嚴隱:「指定是熟人。」

  王月月附和道:「對。要不然不會採用這麼多種不同的手法。」

  嚴隱又補充說道:「如果是陌生人作案,無法把6個人都殺了。肯定是因為是熟人,他們才沒有防備。」

  夏明也在白板上寫下「熟人作案」四個大字,筆鋒頓在板面上,又寫上二字——「動機」,在後面補了一個問號。

  大家盯著那個問號,會議室里安靜了片刻。

  魯大康率先打破沉默:「我覺得動機是——財。」

  案發現場有翻動痕跡,柜子,抽屜被拉開,保險柜也被打開,裡面的東西被洗劫一空。據李遠華的女婿孫鶴反映,李遠華有收集金條和現金的習慣,家中常備大量現金,也便於支付工人工資和購買材料,保險柜里還存放著幾件價值不菲的藏品。案發後,這些古董和現金全部不翼而飛。

  而且李遠華的女婿還提到,他的岳母,妻子和小姨子也有很多金銀首飾,案發後也一併消失了。

  魯大康在基層派出所待過,在農村這種地方,錢財大於一切。別說李遠華家那麼富有,有時候村里人因為幾個玉米棒子都能殺人。這個案子有著很明顯的劫財特徵。

  「財?」嚴隱挑了挑眉,「康哥,你看沒看卷宗啊,6個人,四種死法,如果是圖財,直接搶了就走,沒必要費這麼大勁。」

  如果只是圖財,兇手完全可以選擇李遠華一家不在家的時候潛入,沒必要冒著巨大風險殺人滅口。

  還有就算是殺人後劫財,那也沒必要用塑膠袋套頭這種極其殘忍的方式折磨一個小孩。

  魯大康則說道:「折磨受害人會不會是為了獲取某種信息?比如,兇手想從李遠華口中逼問出某樣東西的下落,比如銀行帳戶的密碼或者保險柜的密碼。」

  因為別墅里的保險柜是很牢固的,如果沒有密碼和鑰匙配合根本打不開,但是,實際上,保險柜沒有撬開的痕跡,門卻被打開了。一定是兇手嚴刑折磨逼迫主人自己打開的。

  魯大康以上一個案子舉例:「你們忘記了?上一個案子裡,兇手為了逼問銀行卡的密碼,用盡了各種酷刑,比如剃掉了被害人一半的頭髮,最終才從受害人口中撬出那串數字。」

  

  大家當然記得,上一個案子裡的兇手楊小斐為了獲取被害人趙桂芬銀行卡密碼,對她進行毆打,並剃了她一半的頭髮,獲得密碼後,又將她殺害後拋屍。目的性很明確,就是錢。

  可這個案子不一樣,六個人,四種死法,手段殘忍,且帶有明顯的「儀式」感,兇手對現場進行了特殊的「布置」,比如打開了別墅內所有的水龍頭,且把大部分被害人泡進了浴缸里,這些都表明不像單純逼問密碼那麼簡單。

  魯大康又說道:「打開水龍頭會不會是因為兇手想掩蓋某種痕跡?比如血跡、腳印。」

  馬成 搖了搖頭:「如果是掩蓋痕跡,他殺人的時候就沒必要採用那麼多種方式了。勒死,毒死,溺死,都比對屍體進行捆綁,套塑膠袋,切斷指節這些耗費時間的行為,更高效也更符合『掩蓋痕跡』的邏輯。」

  這很明顯不是一起兇手臨時起意的案件,而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兇手對李遠華一家的情況了如指掌,知道他們何時在家,知道他們每個人的作息規律,甚至清楚別墅內部的布局。這種程度的了解,絕非一朝一夕能夠做到。


  所以,這是一起有預謀、有計劃的滅口案。既然有預謀,那麼兇手必然會計劃著如何避免留下痕跡,而不是在殺人後才想著去掩蓋。那麼,打開水龍頭、將部分被害人泡進浴缸,恐怕就不是為了掩蓋痕跡。

  陸燐也說道:「這個案子跟上一個不一樣。上一個案子裡,兇手目標明確,而且手法單一。而這個案子,六個人,四種死法,分明是泄憤多於逼供。如果只是要銀行或者保險柜密碼,折磨一個人就夠了,沒必要冒著被發現的風險折磨全家人。」

  折磨需要時間,作案時間越長,暴露的風險就越大,劫財尋求的是速戰速決,而不是這樣慢條斯理地逐一折磨。兇手花這麼多時間在每個人身上,更像是在享受這個過程,是在發泄自己的情緒。

  案發現場的每一個人都是李遠華最親最近的人,父母,妻子、女兒,兒子,折磨哪一個都能讓李遠華崩潰,但兇手偏偏把所有人都折磨了一遍,這說明他要的不是信息,而是要讓李遠華親眼看著至親一個個在痛苦中死去,讓他承受比死亡更深的煎熬。這更像是一場蓄謀已久的復仇,一場精心設計的懲罰。兇手要讓李遠華在絕望中體會失去一切的滋味,就像他曾經失去過什麼一樣。

  比如一個成年人,要殺一個孩子,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掐死或者用刀割喉,但他偏偏選擇了塑膠袋套頭。

  後來經過法醫屍檢,其中年紀最小的那個男孩子,四肢和軀幹都有明顯的掙扎痕跡,可以說是皮綻肉開,而更恐怖的是那些從地上撿起來的那些小指頭的指甲里還嵌著木板的碎屑。可見他生前受盡折磨,得多疼的情況下,才會讓自己的指甲扣碎木板,讓木板利刺插滿指甲與肉之間的縫隙?

  你們自己去體會吧!

  受過一輪或者多倫折磨之後,他十根手指的指節又被切去,隨意丟在臥室的地板上。

  但是折磨並未就此停止,兇手又用類似燒紅的鐵製品燙過孩子的斷指處,直到皮肉翻卷、焦黑一片。

  兇手為什麼要燙孩子傷口斷面,因為兇手還不想讓孩子流血過多立刻死去,他還沒有折磨夠!

  大家已經無法想像也不忍再去想像這個孩子在那幾個小時裡遭受了多大的傷害。

  孩子死亡後,又被丟進了浴缸里,水龍頭一直開著,直到浴缸里的水溢出來,流滿了整個浴室地面,再流向臥室的地板,把整個房間的地板都浸透了,掩蓋了兇手可能留下的腳印和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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