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大康沒多說,只是沉穩地應了一聲:「行,那咱們分頭行動吧!」
三個最愛問「為什麼」的人走了,辦公室頓時安靜了下來。
陸燐這麼安排有兩個目的,一是讓他們做各自擅長的事,各自發揮所長(除了嚴隱是為了鍛鍊他變得更全能);二是他想到了前輩,唐梓峰的前車之鑑。考慮到嚴隱和王月月心理承受能力尚淺,怕他們在勘查現場時情緒受到影響,進而影響判斷。他需要的是絕對的專注與冷靜。這個組裡只有馬成王越,夏明和他自己能做到這一點。
陸燐重新坐回桌前,指著投影屏幕上的卷宗信息,說道:「我們把卷宗里的一些信息再仔細過一遍。尤其是當年不合常理的地方,帶著這些『不合理』,我們再進現場,可能目的會更明確一些。」
當年的案發現場是一個「密室」,兇手離開別墅的時候,關閉了所有的門窗,拉上了窗簾,還打開了別墅內所有的水龍頭。
兇手這麼做顯然是有目的的。
陸燐說道:「我們現在來推測兇手這麼做的目的,他為什麼要把水龍頭全部打開?」
王越接過話頭:「水龍頭全部打開,無非兩個可能。兇手行兇的時候沒有進行全副武裝,擔心自己在現場留下了毛髮,皮屑,腳印。他打開水龍頭,是想用水流沖刷現場。而且他可能在行兇過程中受傷,留下了血跡,需要用水來沖刷掉血跡,掩蓋自己的痕跡。」
「還有一種可能。」馬成補充道,「當警察進入別墅的時候,發現所有的水龍頭都被開啟,理所當然的認為是行兇後開啟的,是為了沖刷痕跡,但也許這個水龍頭開啟的時間更早呢,也許是兇手故意製造噪聲,掩蓋行兇時發出的聲響。」
夏明點了點頭:「這兩種可能都有道理。還有一種思路。」夏明從法醫角度出發:「兇手打開水龍頭,可能是為了掩蓋死亡時間。」
陸燐眼睛一亮,接著夏明的話說:「沒錯。法醫推斷死亡時間,主要依據是屍體。兇手將水龍頭全部打開,使別墅內充滿水汽,這會極大地改變屋內的濕度和溫度環境,從而干擾屍體的腐爛進程,進而影響法醫對死亡時間的精確判斷。」
打開水龍頭,會改變別墅內的溫度和濕度,法醫依據屍溫下降速率推斷的死亡時間就會比實際時間偏早或者偏晚,那麼法醫根據屍溫推算出的死亡時間,就會往前或者往後,進而推斷錯死亡時間。
但是這些推測仍然存在一個無法繞開的疑點:李遠華等人的屍體被發現已經是多天之後,法醫已經無法通過屍溫精確推斷死亡時間,水龍頭流水是否真會對法醫的判斷造成影響?有待研究。
這也是前輩唐梓峰當年受到上級部門嚴厲懲罰的一個重要原因,甚至把案子的不能偵破原因全部歸咎於他,說他玩忽職守,延時出警,從而錯過了最佳的破案時機。
夏明道:「雖然事態的發展並不完全符合兇手的初衷——他可能沒想到屍體被發現的時間會被推遲那麼多天,但這並不妨礙我們繼續沿著這個思路往前推。既然兇手刻意製造水汽密閉環境,說明他對法醫的死亡時間推斷方法有一定了解,甚至可能具備相關專業知識。」
馬成忽然想到了什麼,打了個響指:「對,正是如此。兇手對案發現場環境的布置,說明他對法醫推斷死亡時間的基本原理有所了解,具備一定的反偵查意識。」
王越聽完大家的分析,沉吟片刻:「如果兇手具備這兩點,那他的身份範圍其實可以進一步收窄,要麼是醫療系統出身,要麼就是有過前科。」
在當年,刑偵技術還沒有那麼發達,法醫推斷死亡時間的依據比較簡單
同樣,在當年,網絡科技並不發達,沒有智慧型手機,上網查資料也極其困難。不像現在,拿出手機打開瀏覽器,翻翻技術論壇,或者問問AI,很快就能找到答案。普通民眾很難接觸到法醫學和刑偵的專業知識。
馬成皺眉道:「那同時具備專業法醫知識和反偵查意識的人,在那個年代更是鳳毛麟角。我們可以把排查範圍再縮小。」
王越:「這麼說來,李子媛,李遠林,還有他的兩個兒子,包括孫鶴,不都不符合這樣的特徵嗎?」
他們不符合嫌疑人的刻畫,不代表他們與案件無關。也許兇手並非一人,而是多人協作,或者他們聘請了「軍師」,事後再颳風獲利。
馬成:「是啊,但是在目前這個案子裡,要說符合這個畫像的『軍師』,恐怕只有我們同行了!」
大家都想起法院對李遠華遺產的判決結果,以及對幾名被害人死亡時間的推斷,不由同時倒吸一口涼氣。
而且嚴格來說,受害人的死亡時間推斷一旦出現偏差,後續的財產繼承和遺產分配也會隨之產生連鎖反應。想必兇手是算準了這一點,才精心布置了這個水汽密閉的現場。
當年法醫給出的死亡次序由先至後:李遠華父母 → 次女李子甜、幼子李子泓 → 李遠華妻子 → 戶主李遠華(最後遇害)。
法醫記錄批註:兩位老人居於一樓,年邁體弱,是兇手最先控制、最先致死的對象。未必是最先遭受襲擊,但生命體徵最先消亡。緊接著家中兩個孩子遇害,隨後是女主人,戶主李遠華是全家最後一個死去的人。李子媛的名字並未出現在法醫記錄的死亡次序中。
他們在前一次案情梳理中得出來了:法院判決有問題,法醫推測沒有問題,可現在再來梳理發現法醫的工作也存在問題。
當時的案發現場,所有水龍頭皆被打開,但是李遠華父母的屍體並沒有被泡在浴缸里,他們臥室的地板也沒有被水淹沒,既然如此為什麼法醫依然將兩位老人的死亡時間與其他幾位浸水環境下的屍體腐敗程度關聯起來了呢?
還有,李遠華父母的屍體沒有放在浴缸或水中,法醫,包括當時勘查現場的警察都沒有在他們身上提取到嫌疑人的生物檢材。按理說,兩位老人身上有傷,說明嫌疑人與他們有過直接接觸,既然如此,最合理的推斷應該是老人身上多少會殘留嫌疑人的指紋、毛髮或衣物纖維,可卷宗里卻一概沒有提到。而且地上必然也會留有腳印、鞋印,或者拖動痕跡,但同樣沒有任何記錄。
馬成說道:「倒也不能說他們完全沒有提到這一情況,檔案室這麼記錄的:『兩位老人房間內未發現可疑足跡,床鋪、地面僅有輕微生活痕跡,無拖拽、打鬥跡象,老人身上也未提取到有效生物檢材,疑似兇手在行兇後對相關區域進行了細緻清理』
兇手處理現場的方式明顯是統一的手法,就是用水沖洗現場,用浴缸浸泡屍體,總不可能到了李遠華父母這裡,就改用乾式清理了?
那會不會是因為兩位老人的臥室沒有連著衛生間,沒有浴缸可浸泡?
兩位老人的臥室在一樓,一般一樓會有一個公共衛生間,既然有了衛生間,那就不會再給兩位老人的臥室里另配一個獨衛,而且老人家年紀大了,一般也不會使用浴缸泡澡,都是以淋浴為主,所以那間臥室沒有浴缸完全說得通。可問題在於——如果兇手處理手法統一,那麼他完全可以將兩具老人的屍體搬到一樓公共衛生間,那裡必然有浴缸或淋浴設施。即便沒有浴缸,至少也可以將屍體置於淋浴間,用水沖洗他們。
所以,既然兩老人的臥室沒有被水浸泡到,不正會留下痕跡嗎?
陸燐指尖敲了敲桌面,面色沉了下來:「這說明,當年的現場勘查本身就存在疏漏,甚至有可能有人刻意隱瞞了部分關鍵信息。」
死亡順序太重要了,直接決定了百萬家產的最終歸屬。他們之前進行過簡單的梳理,此刻決定再一次進行詳細梳理,將這條線索徹底捋清楚。
陸燐說道:「按照法醫給出的這個死亡時序,我們一步步捋清遺產流轉。」
第一步:李遠華父母最先離世,二老去世時,繼承人是自己的兩個兒子:長子李遠華、次子李遠林。此時李遠華尚且存活,所以父母的遺產,當場由兄弟二人平分。李遠林在這第一步,已經合法分到了父母的一部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