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恆擔心艾沐瑤已經回家了,急匆匆地直奔家裡。
不過,路過4樓的時候,她並沒有立即回家。
而是直奔5樓去了。
5樓是房東自己住的,建築面積只有三分之二左右,留空地方形成一個平台。
具體什麼布局,林子恆不太清楚。
但他看到的,至少就有寬大的客廳,寬敞明亮的大廚房,還有一個像是書房。
房東是四代人,但這裡只住著三代。
最高一代是個七十出頭的老太太,姓黃。
第二代就是房東夫妻。
夫妻倆年紀都在五十左右。
女的姓黃,男的姓陳。
第三代據說是三女一男,全都不在這裡。
第四代是個五六歲的可愛小姑娘,名叫歡歡。
歡歡是房東的外孫女。
不知道為什麼,歡歡一直在這邊生活,也沒去上幼兒園。
林子恆剛上樓梯,就見黃老太太坐在大平台的躺椅上,旁邊蹲著自娛自樂的歡歡。
林子恆走過去,向黃老太太打了聲招呼:「黃奶奶好,請問黃阿姨在家嗎?」
林子恆從女房東手上借的房產證,本能地想把東西還到女房東手上。
黃老太太上下打量林子恆片刻,不確定地問道:「就是你借了房產證?」
林子恆覺得老太太這話問得奇怪,但還是點點頭:「是我,我現在就是過來還房產證的。」
老太太嘆了口氣:「就因為我女子把房產證借給你,他們兩口子吵得要離婚了。」
林子恆不由得大吃一驚:「怎麼會這樣呢,我只是借過來拍個照呀?」
黃老太太搖了搖頭:「其實和你關係不大。」
不必林子恆追問,老太太就繼續說了下去:
「我那個蠢女婿,發現租房合同少了一份,就追著我女子問。
我女子就把你借房產證的事情說了,然後他們就吵了起來。
越吵越凶,就結伴離婚去了。」
林子恆聽得目瞪口呆。
為了提供自己的住宅證明,他就向女房東借了房產證;又說服女房東,和她簽了一份租房協議。
這份協議證明,404房間被林子恆長期租用。
這當然是無效的。
因為404房間已經被艾木瑤租了。
林子恆也沒想到,僅僅是因為他借了一個房產證,用了一份租房合同,就產生了這麼大的蝴蝶效應。
不過,他很快想起一個事。
前世大概6月份後,他就沒有再見到男房東了。
或許,那時候兩人已經離婚。
如果是這樣,說明房東夫妻倆早就存在了很嚴重的矛盾。
他借房產證,不過是提前點燃了導火線。
清官難斷家務事,林子恆不好多說什麼,乾脆沉默不語。
「如果他們兩個真要離婚,這套房子肯定要賣。小伙子,你提早考慮新的地方吧。」
林子恆想起前世自己並未被要求搬家,便敷衍道:「謝謝提醒,我知道了。」
頓了頓,又道:「房產證我是從黃阿姨手上借的,也該親手還到黃阿姨手上。既然黃阿姨不在家,我晚點再來。」
「等一下。」黃老太太叫住了準備離開的林子恆,「小伙子,你要不要考慮一下,把這套房子買下來?」
林子恆幾乎以為自己聽錯了:「黃奶奶,你為什麼會這麼想?」
黃老太太笑道:「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覺得你是個不簡單的。」
說到這裡,她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這雙眼睛,看人是不會錯的。」
林子恆看了看手上的檔案袋,首次考慮起了買下這棟樓的可能性。
假如買下了這棟樓,他就沒必要搞什麼租房合同,因為這裡就是他的新家。
不過,即使目前是2000年3月份,內地樓市還沒起來,這棟樓的價值也不會太低。
首先是它規模不小。
房產證上顯示,樓長33米,縱深21米,建築基底面積693平方。
門前還有個院壩,大約200平方,這是房產證上沒寫的。
地面5層,地下一層。
一樓是全部拉通的門面。
2~4樓各有6間一居室的房子。
其次是這棟樓地理位置好。
它位於旅遊學校校門斜對面百十米外的河灘上。
樓的左側是涪河支流,右側是一座村莊。
樓下建了簡易公路,附近有菜市場和幼兒園。
其三,也是林子恆最看重的一點,這棟樓證件齊全。
證件齊全,就沒有後遺症。
隨著時間推移,國土管理會越來越嚴格。
農民想自建這麼大一棟樓房,那是痴人說夢。
即使你私下裡建好了,也無法辦理手續。
再過幾天,推土機就把你給推平了。
所以,這棟樓本身就很有稀缺性。
一旦內地的房地產行業起來,它的價值必然要翻好幾倍。
還有一點!
有了這棟樓房,他就有了可以讓人看見的高價值不動產。
打算對他投資的人,必然對他更加信任。
比如王玉良和劉晴晴,以及他們的家人。
想到這一條條好處,林子恆是越來越心動。
問題是。
上哪去弄買樓的錢?!
「你也不用馬上就下決定,慢慢考慮吧。」
黃老太太的話,把林子恆的思維拉了回來。
「好的,謝謝黃奶奶提醒。」
揣著這個問題回到家裡,林子恆下意識坐到沙發上。
沉思了好一會兒,腦中突然生出一個念頭。
要不,挪用一點公款吧?
王玉良投過來的20萬塊,先拿來買房子。
這點錢肯定不夠。
但作為定金綽綽有餘。
好主意、壞主意,總算有了一個主意。
心裡也就安穩了些。
這才注意到,艾沐瑤還沒回來。
他站起身,回到電腦面前。
等待編譯器開啟的時候,他順手點了ICQ。
然後想起,伊蓮娜的ICQ依然被羅曼占用著,兩人上午才聊過。
他就關了ICQ,登上了Hotmail郵箱。
如他所料。
伊蓮娜果然發來了一封郵件。
【林子恆,羅曼說要給你辦理公司的事情,暫時把我的ICQ霸占了。
我知道,羅曼是故意的。
他以為我們倆有什麼奇怪的關係,想看看你會不會發什麼奇怪的話過去。
真是太討厭了。
雖然我覺得你應該不會做傻事,但我還是透過郵件提醒你一下。
只有我發出三次數字暗號之後,ICQ上的人才是我本人。
另外說一個事。
羅曼說你用兩首歌曲做抵押,向他借5萬刀。
他讓我告訴你,他沒有那麼多錢。
不過,這難不倒他。
為了幫你湊5萬刀,他想法聯絡了《夜色》真正的買家。
那是一個日美混血的年輕女子,名叫鷹司櫻子。
我覺得,羅曼可能喜歡上鷹司櫻子了。
因為他剛才出門之前,偷偷用了我爸的香水。
你再給我一些你寫的歌曲吧,自己唱的那種,中文歌也可以。
不是為了賣錢,是我喜歡聽你唱歌。
伊蓮娜。】
今天上午,羅曼與林子恆透過ICQ聊了幾句。
兩人確定了註冊兩家公司的事,以及林子恆向羅曼借錢炒美股的期望。
林子恆還以為,羅曼能夠拿出來5萬美元呢。
卻沒想到,羅曼此時也是一個空架子。
為了區區5萬美元,竟然就要出賣色相。
當然,如果羅曼真的和那什麼鷹司櫻子成了一對,林子恆也是樂見其成的。
林子恆想了想,開始回信。
【伊蓮娜,我寫的歌曲還有,晚點錄好了發給你。
問你個事,你見過那種千年蟲公仔嗎?
大約10厘米長,像一隻長長的胖蟲子,用來掛在書包上面。
我這邊的中學校園裡,正在流行這種東西,看起來很可愛。
因為可愛,社會上的很多年輕女人,也開始在挎包上掛千年蟲了。
如果你們那邊還沒流行這種,我建議你試試。
假如你引領了這股潮流,你就是整個舊金山最靚的小妞。】
發出這封信後,林子恆不由鬆了口氣。
昨天,他為了讓艾木瑤喜歡那種千年蟲公仔,隨口撒了個謊,說是美國校園正在流行在書包上掛千年蟲。
沒想到,艾木瑤轉眼就把這話傳到學校里去了。
得知這事以後,林子恆就決定補救一下。
後來事情繁雜,竟然忘了。
直到看到伊蓮娜的信,這才想起這件事,趕緊打了一個補丁。
伊蓮娜有著驚人的高顏值,性格冷傲,學習成績頂尖,還曾打破別人腦袋,本來就是學校里的風雲人物。
她的書包上掛一個千年蟲公仔,應該會引起其他女生的效仿。
唯一的問題是,伊蓮娜會不會相信他的忽悠?
外面傳來房門開啟的聲音,應該是艾沐瑤回來了。
林子恆連忙關了瀏覽器,向著客廳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