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閒花了幾秒鐘確認自己沒有聽錯。
「等等。」他抬起一隻手,做了個「暫停」的手勢,「你讓我假裝做你男朋友?」
「對。」葉瑾璃點頭,表情已經恢復了白天的冷靜,只是眼眶邊緣還殘留著一絲幾不可察的紅,「我剛才的電話,你聽到了吧。」
「就一點點。」
「我家裡給我安排了一個結婚對象。」她的語氣平靜,像在說一件與自己無關的事,「對方是合作企業的公子。他們希望我大學期間就訂婚,畢業之後結婚。我不願意。」
李慕閒沒有插嘴,安靜地聽。
「我在電話里說我會帶男朋友回去。但事實上,我沒有。」葉瑾璃看著他,「所以我需要一個『男朋友』。至少在他們面前是。」
「為什麼是我?」
「因為你剛好在這裡。」葉瑾璃的語氣很直接,「而且白天在食堂,你已經『當』過我一次男朋友了。周承一定會把這件事告訴我家裡。如果我們不繼續演下去,謊言馬上就會被拆穿。」
李慕閒想了想:「你說得好像有點道理。」
「所以,你願意嗎?」
「有報酬嗎?」
葉瑾璃明顯愣了一下。
「你該不會想讓我白干吧。」李慕閒理所當然地說,「假扮男友是很累的。要陪你應付家裡人,說不定還要被那個周承找麻煩。沒有報酬我圖什麼?」
葉瑾璃微微皺眉,似乎沒料到他這麼直接。她沉吟了兩秒:「我可以給你付房租。」
「什麼?」
「你現在是住在學校宿舍吧。」葉瑾璃說,「我有一套公寓,就在學校附近。你可以搬過來,房租免了。就當是假扮男友的報酬。怎麼樣?」
這個條件確實不錯。
李慕閒認真考慮了一下。
學校宿舍條件一般,六人間,夏天開了空調還熱得像個蒸籠,晚上還有室友打呼嚕。如果有一間免費的公寓住,那生活質量確實是質的飛躍。
「有什麼附加條件嗎?」他問。
「有。」葉瑾璃迅速地在電腦上製作並列印好了一份文件,遞到他面前,「這是協議。」
李慕閒接過來,低頭掃了一眼。
A4紙上密密麻麻地列著條款,他隨便念了幾條:
「第一,協議期間,乙方(李慕閒)需對外維持與甲方(葉瑾璃)的情侶關係,包括但不限於:共同出席指定場合、配合拍攝合照、在社交平台有基本互動。」
「第二,協議期間,乙方不得與第三方發生曖昧或戀愛關係。」
「第三,協議期間,甲乙雙方不得產生真實感情。」
他抬頭看了葉瑾璃一眼:「第三條你確定?」
「確定。」
「行,你說了算。」李慕閒繼續往下看,「第四,協議期間,雙方在同居區域內須保持適當距離,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對方房間。」
「同居?」李慕閒瞪大了眼睛。
葉瑾璃面色不變:「你搬進我的公寓。公寓有兩間臥室,一人一間。這不算同居算什麼?」
「那你還給我發協議?」李慕閒差點笑出來,「你不如直接給我一張合租合同。」
「性質不一樣。」葉瑾璃嚴肅地說,「我們需要對外營造同居情侶的假象。而且你住在宿舍,人多眼雜說不定哪天這事就暴露了。」
李慕閒盯著她看了三秒,確認她是認真的。
「好吧。」他嘆了口氣,「不過我也有條件。」
「說。」
「第一,我不會做飯。」李慕閒掰著手指,「第二,我不洗碗。第三,客廳的電視機我要用,我要打遊戲,而且我打遊戲的時候你別在旁邊念叨我。」
葉瑾璃沉默了一瞬:「……你要求還挺多。」
「還有第四。」李慕閒忽然認真起來,「別讓林知歲知道。」
葉瑾璃看著他:「林知歲是誰?」
「一個青梅竹馬,算是我姐姐吧,也在南城大學。文學系的。」李慕閒撓了撓後腦勺,「就是……最好別讓她知道這件事。」
「為什麼?」
「沒有為什麼。」李慕閒含糊帶過,「就……不想讓她知道而已。」
「這件事應該是瞞不住的。」
「那我能告訴她實情不?」
「不行。」
「那行吧。」
葉瑾璃從桌上拿起一支筆,在協議末尾簽上自己的名字,然後把筆遞給李慕閒。
李慕閒接過來,在「乙方」一欄簽下「李慕閒」三個字,字跡歪歪扭扭,像小學五年級的學生。
葉瑾璃看得直皺眉:「你寫字能不能認真點?」
「能寫對就不錯了。」李慕閒把筆還給她,「我平時都打字,誰還拿筆。」
協議成立。
那明天中午林蔭大道見。
第二天中午,李慕閒按照葉瑾璃的要求,和她一起出現在了學校的林蔭大道上。
這是兩人「確定關係」後的第一次公開亮相。葉瑾璃換了一條淺藍色的連衣裙,長發披散著,手裡捧著一本經濟學教材。看起來像剛下課。
李慕閒還是穿著他那件舊T恤和運動褲,腳上一雙半新不舊的球鞋,頭髮依然倔強地翹著幾根。
葉瑾璃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
「你想說什麼?」李慕閒問。
「算了。」
「說吧,我不生氣。」
葉瑾璃深吸一口氣:「你能不能……稍微像個我男朋友的樣子?」
「什麼意思?」
「你沒有別的衣服嗎?頭髮不能梳一下嗎?至少把鞋帶系好。」
李慕閒低頭一看,鞋帶果然是散的。他蹲下來胡亂系了兩下:「衣服有啊,但我覺得這件舒服。頭髮我梳了,它自己翹的。鞋帶剛才系了啊。」
葉瑾璃第一次感到一種深深的無力。
但時間來不及了。前面已經有人朝這邊看過來,目光在兩人之間來回逡巡,像是發現了什麼了不得的事情。
「手。」葉瑾璃低聲道。
「啊?」
「牽手。」
李慕閒愣了一下,然後極其不自然地伸出左手。
葉瑾璃一把抓住他的手,手指冰涼,骨骼纖細,帶著一點微微的僵硬。
兩個人都沒有看對方。
路過的學生們投來無數目光,有驚訝的,有八卦的,有羨慕嫉妒恨的。
我靠,我就一普通學生為什麼都看我啊。
李慕閒緊張的手心開始冒汗。
「你別抖。」葉瑾璃用只有他能聽見的聲音說。
「我沒抖。」
「你的手就是在抖。」
「那應該是我緊張的了。」
「你有什麼好緊張的?」
「我第一次和校園女神牽手。」李慕閒實話實說,「肯定緊張。」
葉瑾璃的耳根又紅了一小塊,但表情依然冷著:「別說話。」
他們走出了一百米,迎面撞上張遠。
張遠正低著頭看手機,抬頭的一瞬間整個人像被施了定身術。
他的目光從李慕閒的臉上,滑到葉瑾璃的臉上,再滑到兩人十指相扣的手上。
「你、你們。」
葉瑾璃微微揚起下巴,露出一個恰到好處的微笑:「你好啊,我是慕閒的新女朋友。」
張遠的下巴要掉到地上了:「李慕閒你……我……你……真的假的?昨天你還跟我說是意外?今天你們就牽上手了?!」
李慕閒張了張嘴,感覺手腕被葉瑾璃輕輕捏了一下。
「剛確定關係。」他僵硬地笑了一下,「還沒來得及跟你說。」
張遠捂著胸口,一副要原地去世的樣子:「你是人嗎?這可是葉瑾璃!你居然……哎不是,你們怎麼認識的?什麼時候的事?」
葉瑾璃淡淡道:「說來話長。有機會再說。」
然後她禮貌地朝張遠點了點頭,拉著李慕閒繼續往前走。
身後,張遠一個人站在原地,喃喃自語:「這世界瘋了。」
晚上九點,李慕閒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宿舍。
他剛躺下,手機就震了。
是葉瑾璃發來的微信消息:
「今天表現還行。但牽手的時候手指太僵硬,下次注意自然一點。」
李慕閒翻了個白眼,正想回一句「你要求真的多」,第二條消息就來了:
「還有,明天中午一起吃飯。」
他放下手機,盯著上鋪的床板發呆。昨天他還是一個混吃等死的普通大學生,今天就成了校園女神葉瑾璃的「男朋友」。
雖然是假的。
但手機屏幕又亮了。
張遠:「兄弟,林知歲說在湖邊等你,你手機怎麼打不通?」
李慕閒一愣,連忙點開通訊錄。果然,半個小時前有一通來自林知歲的未接來電。
他猶豫了一下,拿起外套出了門。
校園湖邊,夜風微涼。
一個少女身穿白色連衣裙,上身又套了一件淡粉色外套,豐盈柔順的亞麻色長髮被她散披在背後。
林知歲坐在湖邊的石凳上,懷裡抱著一個紙袋,看到李慕閒匆匆趕來,抬頭笑了笑。
她的笑很溫柔,眉眼彎彎的,是那種讓人看了就覺得安心的笑容。
「你來了。」
她拍了拍身邊的位置,「坐。」
李慕閒坐下來,微微喘著氣:「抱歉,知歲姐,我手機靜音了。」
「沒關係,我已經習慣了,畢竟你總是這樣。」
「你晚飯吃了嗎?」
「吃了。」
「吃的什麼?」
「……學校門口的炸雞。」
林知歲皺了皺鼻子,鼓了鼓腮幫子:「你能不能學點好的,天天吃這些沒營養的。」
「能吃飽就行。」
「等你胃又疼了別來找我。」
林知歲嘴上這麼說,把一個紙袋往他面前推了推,「曲奇拿著當早餐,別一頓全吃了,上火。」
李慕閒「嗯」了一聲,又塞了一塊進嘴裡。
湖邊的風吹過來,帶著九月晚上的涼意。林知歲攏了攏外套,忽然像想起什麼似的:「對了,慕閒。」
「嗯?」
「我今天……看到你和一個女生在一起了。」
壞菜了,當時也沒有注意到她在附近啊。
李慕閒咀嚼的動作停了一下。
「是葉瑾璃吧。」
林知歲的語氣很隨意,像在聊今天食堂吃了什麼,「你們在交往?」
李慕閒沉默了幾秒,「對,就昨天剛在一起。」
林知歲「哦」了一聲。
她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指,夜風吹得鬢邊碎發飄起來,她伸手別到耳後,動作很慢。
心裡有一點點悶,像吃飯時噎了一口氣。
就像是養了多年的白菜被豬拱了。雖然李慕閒不算白菜,葉瑾璃也不一定是豬。
「那挺好的。」她抬起頭,語氣有點消沉,「葉瑾璃嘛,學生會副會長,長得好看,成績又好。你小子可以啊,什麼時候好上的?」
李慕閒撓了撓頭:「就……挺突然的。」
「突然什麼?人家姑娘能看上你,你偷著樂吧。」林知歲瞪了他一眼,但那一眼並沒什麼威懾力,「不過我可警告你,別耽誤人家。」
「以她的性格我想那個時候她會主動將我踢開。」
林知歲低頭想了想,「那她現在對你好不好?有沒有欺負你?」
李慕閒想起葉瑾璃冷冰冰的臉和那張密密麻麻的協議,嘴角抽了抽:「……她人不壞。」
「那就行。」
林知歲站起身拍了拍裙子,「改天帶出來見見。」
「啊?」
「啊什麼啊,你都談戀愛了,我這個當二姐的不得把把關?」林知歲理所當然地說,「萬一她圖你什麼呢。」
「我有什麼好圖的……家產都是老姐在管。」
「那可說不準。」林知歲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行了,我先回去了,要到宿舍門禁了。曲奇記得吃,別熬夜。」
她轉身走了幾步,又停下來,沒回頭。
「李慕閒。」
「嗯?」
「你要是敢欺負人家,我第一個饒不了你。」
說完她揮了揮手,白色連衣裙的背影消失在林蔭道的路燈下。
李慕閒坐在石凳上,手裡捧著那袋曲奇,愣了好一會兒。
手機的震感拉回了他的思緒,點開微信。
是葉瑾璃的消息還附帶著五百塊錢的轉帳:「明天中午十一點五十,二食堂三樓西餐廳。買點新衣服穿好看點。」
他低頭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舊T恤。
好看點?
還好老媽塞了幾件新衣服。這樣的話,這500塊錢剛好可以留著買皮膚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