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都市> 目錄頁> 第31章 在我這裡任何人都不准擾亂法庭秩序!

第31章 在我這裡任何人都不准擾亂法庭秩序!

2026-10-23 22:45:47 作者: TTTTTTTT

  接下來的幾天。

  宋貴梳理著自己的辯護思路。

  然後給趙大爺打了個電話,讓他轉告廢品站老闆,硬碟可以砸了。

  趙大爺問:「砸了?那證據呢?」

  宋貴說:「在我手裡。他留著才是禍。」

  周三一早,宋貴提前四十分鐘到了法院。

  遠遠看見一輛黑色奧迪A6拐進來,吳律師先下車,夾著公文包。

  然後王德從后座鑽出來,襯衫扣子繫到最上面那顆,看著像來開股東大會,不像來當被害單位。

  宋貴笑了笑。

  魚自己游過來了。

  區法院第三會議室。

  審判長,四十來歲,短髮,說話不快。

  檢察官姓陳,年輕,卷宗摞得整整齊齊,顯然想走速裁。

  宋貴坐在辯護席,趙大爺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

  對面是吳律師,西裝筆挺。

  旁邊坐著王德。

  法官敲了下法槌:

  「今天庭前會議,圍繞證據交換、爭點整理和是否調取新證據進行。控辯雙方簡明扼要。」

  陳檢察官先開口:

  「被告人趙小軍持刀故意傷害李長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現有接報警記錄、病歷、現場勘驗筆錄、兇器提取記錄、監控恢復片段、證人證言及被告人供述。

  被告人已表達認罪認罰意願,建議適用速裁程序。」

  宋貴翻開本子:「我方對絕大多數證據沒有異議。」

  陳檢察官頓了一下。

  宋貴這才抬眼:「只對一樣有異議。刀。」

  吳律師立刻接話:

  「宋律師,上市公司案子辦了一件,真把自己當包青天了?

  一把刀糾纏半天,現場就提取到那一把,趙小軍手裡拿著,李長龍肚子上挨著,事實還不清楚?」

  宋貴沒看他,只看陳檢察官:

  

  「現場提取到一把刀,不等於刀是趙小軍的。

  勘驗筆錄寫了刀刃有血,刀柄纏黑膠布。

  可指紋呢?DNA呢?購買記錄呢?攜帶者證言呢?

  二光頭在哪?皮卡誰開的?卡口記錄為什麼只到村口?

  這些不查,怎麼排除合理懷疑?」

  陳檢察官皺眉:

  「案發當晚監控被剪,現場混亂,不能苛求偵查機關還原每一個細節。」

  宋貴合上本子。

  「我不苛求。」

  「我當事人願意認罪認罰,條件只有一個:查清刀的來源。查清,他簽。查不清,他不簽。

  陳檢察官,您想速裁,就得先過這把刀。

  您不想查,速裁就慢下來。您選。」

  會議室里瞬間安靜。

  吳律師冷笑:「辯護人這是在教檢察院辦案?

  趙小軍自己都承認捅人了,現在拿一把刀做文章,無非拖延訴訟,給同夥爭取時間。」

  宋貴終於轉過頭,看著吳律師:「吳律師,你以什麼身份坐在這兒?」

  「昌隆房屋拆遷有限公司訴訟代理人,被害單位。」

  「好。」宋貴點頭,「那我問你,李長龍和昌隆公司,什麼關係?」

  吳律師面不改色:「臨時聘用人員,現金結算,幹完就走。

  沒有勞動合同,沒有社保,沒有考勤。個人行為。」

  宋貴拿起筆,在紙上寫了三個字,推給書記員:

  「請記錄。吳律師確認:李長龍與昌隆公司無勞動合同、無社保、無考勤、無工資流水,屬臨時聘用,個人行為。」

  吳律師眼皮跳了一下。

  宋貴轉向陳檢察官:

  「陳檢察官,您聽到了。如果李長龍是臨時工,個人行為,那昌隆公司憑什麼以被害單位參加訴訟?


  它被害了什麼?車被誰損壞?設備被誰損壞?

  李長龍受傷,公司憑什麼墊付醫藥費?

  一個零參保、連續三年零申報、帳面年年虧損的公司,拿什麼墊付?

  拿王總個人卡,還是走帳回流?」

  王德猛地抬頭:「你他媽!」

  宋貴立刻看向法官。

  「法官,他當庭辱罵!」

  「我方請求驅逐出庭!」

  法官敲槌:

  「准許,驅逐出庭!」

  立刻上來一名法警,把王德帶了出去。

  吳律師眉頭皺緊。

  剛剛一回合,自己這邊的當事人就被送出去了。

  法官掃了一圈。

  「在我這裡任何人都不准擾亂法庭秩序!」

  法官說這話的時候看著宋貴。

  顯然這是在警告他。

  宋貴臉皮厚,全當沒聽到。

  「如果法院准許昌隆以被害單位身份參加訴訟,就等於認可當晚昌隆組織了現場看護、車輛調度、人員安排。

  那二十多人、三輛車、挖掘機、撬棍、鋼管、滅火器,踹門、推倒老人、剪監控、喊拖出來埋裡頭,這些是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

  陳檢察官臉色沉下來:「被害單位身份與犯罪事實分開審查。」

  宋貴反駁道。

  「分不開。」

  「昌隆不能一邊躲在臨時工後面,一邊伸手要閱卷權。

  檢方如果認可它被害單位,就請一併查明昌隆是否涉嫌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毀壞財物。

  檢方如果不認可,就請讓它退出。」

  吳律師把筆一放:「宋律師,你這是給檢察院施壓。」

  宋貴看著他,嘴角帶點笑。

  「不,我是在幫陳檢察官釐清。」

  「您想攪渾水,我幫您把水攪得更渾。

  您不是要被害單位身份嗎?

  那就別怕查用工。

  您不是要說臨時工嗎?

  那就別怪檢察官問您,昌隆到底在現場幹了什麼。」

  吳律師聲音壓低:「臨時工個人行為,公司不知情。」

  宋貴立刻轉向陳檢察官:

  「請記錄。吳律師稱公司不知情。

  那麼,卡口拍到的昌隆皮卡,油卡記錄,當晚十一點二十經過趙家村口,是誰開的?

  車鑰匙誰給的?挖掘機誰調的?誰付的現金?

  二光頭大名叫什麼?住哪?誰招的?這些總得有人知道。

  陳檢察官,您要是不查,我申請法院調取。」

  陳檢察官終於抬頭,盯著吳律師:

  「昌隆公司明天之前,把被害單位證明材料、李長龍用工材料、醫藥費墊付憑證、車輛維修單全部補充提交。不能只憑口頭陳述。」

  吳律師:「部分材料涉及公司經營秘密。」

  宋貴笑了一聲:「零參保零納稅的公司,還有經營秘密?

  吳律師,您別逗了。」

  吳律師瞪著宋貴:

  「辯護人無權以稅務問題威脅被害單位。」

  宋貴攤手。

  「我沒威脅。」

  「我只是提醒。陳檢察官,我正式申請三項。

  第一,調取刀具來源全部證據,包括指紋、DNA、購買記錄、攜帶者證言、二光頭及當晚人員辨認。

  第二,調取昌隆與李長龍用工關係、工資發放、社保、考勤及現金支取記錄。

  第三,調取昌隆當晚車輛、挖掘機調度記錄、油卡、卡口、通訊記錄。

  若控方認為不必,請記錄在案。」

  陳檢察官沉默了幾秒。

  他本來想速裁,現在案卷里突然多出一個被害單位,而這個被害單位自己說人是臨時工。


  承認它,就等於承認昌隆組織現場。

  不承認它,吳律師今天就沒有資格坐在這裡。

  更麻煩的是,宋貴把刀來源和小軍的認罪綁在一起,速裁的鑰匙在刀上,刀卻沒人說得清。

  法官翻了翻記錄,抬頭:

  「庭前會議記錄在案。檢察院就刀具來源補充偵查。

  昌隆公司補充被害單位證明材料,下次開庭前提交。

  辯護人申請調取證據,合議庭評議後決定。庭前會議結束。」

  法槌落下。

  吳律師收拾文件,瞪了宋貴一眼。

  宋貴回了他一個人畜無害的笑。

  「你什麼檔次和我斗?」

  吳律師立刻看向法官。

  宋貴笑著道:「別看了,庭前會議都結束了。」

  走出法院大門,太陽刺眼。

  趙大爺追上來,聲音發抖:「宋律師,咋樣?」

  宋貴一臉輕鬆。

  「挺好的。」

  趙大爺沒聽懂:「什麼就挺好的?」

  「看你們的樣子,如果沒有法官,你們可能都會打起來。」

  宋貴:「不打不相識,這都是正常情況。」

  ......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