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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這些您比我清楚吧

2026-10-23 22:49:19 作者: TTTTTTTT

  休庭後,合議庭依法調取了第053號檢疫記錄原件和同期疫情通報。

  被告在庭後三日內提交了一份《處置情況說明》,通篇只有自然損耗滅失一句,沒有照片、沒有審批、沒有簽字。

  第053號檢疫記錄原件送到法庭那天,韓法官逐項核對,檢疫時間、檢疫人員、豬只數量、檢疫結論,與被告提交的檢疫報告沒有一項對得上。

  原件上寫得清清楚楚:未發現非洲豬瘟臨床病例。

  半個月後,青山區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再次開庭。

  韓法官拿著判決書:

  「本院認為,被告下縣公安局在偵查趙錦年涉嫌騙取國家補貼一案中,對原告豬場資產進行扣押,事實清楚,有扣押清單為證。

  原告趙錦年、劉敏因證據不足被釋放後,被告應當依法返還扣押財物。」

  「關於活豬的處置,被告提交的檢疫報告編號錯誤,內容真實性存疑。

  法庭依法向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調取第053號檢疫記錄原件,經核對,該記錄內容與被告提交的檢疫報告不一致。

  第053號檢疫記錄顯示,趙錦年豬場在扣押期間的檢疫結論為未發現非洲豬瘟臨床病例,與被告提交的檢出非洲豬瘟陽性結論相反。

  被告提交的檢疫報告系偽造。」

  法庭里一片死寂。

  孫副大隊長的臉白得像紙。

  「被告提交的撲殺記錄、無害化處理證明,系基於偽造的檢疫報告,法庭不予採信。

  被告未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活豬的去向,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六條,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活豬三百七十二頭,按滅失時市場價計算,賠償金額為二百六十萬元。」

  「關於飼料、獸藥、設備、欄舍、運輸車輛,被告未提供任何處置記錄,亦未提供滅失證明。

  法庭認定上述財物已滅失,被告應當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根據原告提交的採購憑證、折舊計算和市場價格,賠償金額為五百三十萬元。」

  「綜上,被告下縣公安局應當賠償原告趙錦年、劉敏財產損失共計七百九十萬元。」

  「判決如下:

  一、確認被告下縣公安局扣押原告趙錦年、劉敏豬場資產的行為違法。

  二、被告下縣公安局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賠償原告趙錦年、劉敏財產損失共計七百九十萬元。

  三、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法槌落下。

  「閉庭。」

  法槌落下的餘音還在審判庭里迴蕩,旁聽席上已經炸了鍋。

  孫副大隊長猛地站起來,椅子腿在木地板上劃出刺耳的聲響。

  他臉色灰白,嘴唇哆嗦著,手指著原告席方向,半天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

  「你......你們......」

  宋貴沒看他,正低頭整理散落在桌面上的證據材料。

  七百九十萬。

  行吧。

  就是這錢得去追著要。

  劉敏坐在椅子上,整個人像被抽了骨頭。

  她的眼眶紅得厲害,眼淚在裡面打轉,但沒掉下來。

  趙錦年肩膀抖了一下,整個人伏在桌上。

  兩年。

  七百多天。

  六千萬的豬場。

  三千多萬的債。

  四十多萬的國家賠償。

  那些堵門的債主,那些夜不能寐的晚上,那些差點從樓頂跳下去的瞬間,全在這一聲嗚咽里。

  旁聽席上,錢正明靠在椅背上,半天沒動。

  他旁邊的政法委那人已經站起來了,低頭看他:「錢律,走嗎?」

  錢正明擺擺手,眼睛還盯著審判席。

  韓法官正在收拾卷宗,兩名人民陪審員低聲交談著從側門退場。


  法警開始引導旁聽人員離場。

  一切都按程序走,平靜,規範,無可挑剔。

  但錢正明知道,這份平靜底下,是整個洪市政法系統的一場地震。

  偽造檢疫報告。這是刑事犯罪。

  法院的判決書里寫得清清楚楚,被告提交的檢疫報告系偽造。

  下縣公安局,一個堂堂的國家機關,在法庭上提交偽造的證據。

  這個認定一旦生效,不只是國家賠償的問題,是有人要掉烏紗帽,甚至要進去的問題。

  錢正明慢慢站起來,把揉成一團的紙杯扔進旁邊的垃圾桶。

  他往外走的時候,目光掃過原告席。

  宋貴正被趙錦年夫婦拉著說話,劉敏激動得語無倫次,一會兒說要給宋貴跪下,一會兒說要去廟裡燒香。

  宋貴擺著手,臉上的表情很無奈。

  錢正明收回目光,推門走出審判庭。

  腦子裡翻來覆去只有一個畫面。

  宋貴站在原告席上,不緊不慢地從檔案袋裡抽出一張紙,說我方申請法庭調取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第053號檢疫記錄原件。

  那個瞬間,錢正明就知道被告完了。

  這小子不是在打官司。

  他是在做局。

  從一開始,從立案那天起,從起訴公安部逼中院指定管轄起,宋貴就把每一步都算好了。

  起訴公安局是第一步,把案子從下縣逼到中院是第二步,中院指定青山區是第三步。

  每一步都踩在程序上,每一步都讓被告不得不跟著走。

  然後到了庭前會議,他逼被告交材料。

  被告交了,交了假的。

  他等的就是假材料。

  錢正明幹了二十年律師,頭一回覺得後生可畏。

  洪市律協。

  年輕助手推門走進來,手中拿著一份報告。

  「徐會長,這案子您一定有興趣。」

  徐會長隨手接過,掃了一眼。

  「起訴公安局嗎?」

  「竟然還贏了。」

  「年輕人過剛易折。」

  他說著,拄拐站起身。

  ......

  庭審結束了,宋貴根本沒閒著。

  第三天,他就去了青山區法院執行局,遞了強制執行申請。

  窗口裡的執行法官接過去翻了翻,抬頭看他:

  「判決還沒生效呢。」

  「我知道。」宋貴把材料往前推了推,「提前備著。生效當天,麻煩你們第一個立案。」

  執行法官看了他一眼,沒說話,把材料收下了。

  過了十五天,宋貴給韓法官打了個電話,確認被告沒有上訴。

  第二天一早,執行局正式立案。

  隨後宋貴帶著趙錦年夫婦,坐上了去下縣公安局的車。

  他熟門熟路直接上了四樓,敲王副局長辦公室的門。

  門開了,王副局長站在門口。

  眼袋垂著,嘴角往下撇,整個人像被人從裡面抽掉了什麼東西。

  他看見宋貴,眼皮跳了一下,又看見宋貴身後的趙錦年夫婦,嘴角抽了抽。

  「王局,判決生效了。」宋貴把執行通知書遞過去,「七百九十萬,三十日內履行。今天來跟您商量怎麼給。」

  王副局長接過通知書,掃了一眼,轉身走回辦公桌後面。

  他沒請宋貴坐,自己也沒坐,兩隻手撐在桌面上,低頭盯著那份通知書看了很久。

  辦公室里安靜得有點壓抑。

  窗外的梧桐樹上,有隻麻雀在叫。

  「宋律師。」王副局長終於開口,「七百九十萬,縣局拿不出來。」

  宋貴沒接話,等他往下說。

  「縣局一年的公用經費,全部加起來,也就這個數。


  你要我們一次性拿七百九十萬,把辦公樓賣了都不夠。」

  王副局長抬起頭,眼睛裡布滿血絲。

  「而且這個錢,按程序得報縣財政,縣財政得報市財政。

  層層審批,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宋貴拉了把椅子,自己坐下了。

  趙錦年夫婦站在他身後。

  「王局,您說的這些我理解。」

  「但判決生效了,執行期限是三十天。

  逾期不履行,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你們局裡的帳戶,也可以對單位負責人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您是分管法制的副局長,這些您比我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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