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貴站起來,把三個文件夾依次打開,證據一份一份出示。
每出示一份,王律師和趙大強的代理人都要質證。
但宋貴的證據鏈太完整了,刑事判決已經認定了事實,警方的調查材料又提供了資金流向的完整路徑。
王律師試圖從證據的合法性上找突破口,說警方的詢問筆錄不能直接用於民事案件。
被宋貴一句話懟回去:
「刑事判決認定的事實,民事訴訟中無需舉證證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條。」
王律師臉色鐵青,不再說話。
輪到被告舉證時,王律師只拿出一份周建軍生前的微信記錄,想證明周建軍對家庭狀況知情。
宋貴看了一眼說:
「這份微信記錄刑事庭審時已經出示過了,李芳當庭承認周建軍不知情。
被告代理人如果只有這一份證據,那舉證環節可以結束了。」
王律師把微信記錄收起來,沒再說話。
孫法官:「法庭辯論。原告先發言。」
宋貴站起來,沒拿稿子。
「審判長,審判員。
這個案子的刑事部分已經判了。
李芳十二年,趙大強十一年。
他們進去了,但周建軍的錢還沒回來。」
「周建軍跑長途十二年,攢下一套房子、一輛貨車、七十八萬死亡賠償金。
這些錢,李芳和趙大強在不到半年時間裡,轉的轉、花的花、買的買。
王英拿了二十八萬,趙大梅拿了十五萬,劉洋名下多了一套房。
周德福和劉蘭呢?
他們跑了一年多,縣裡、市里、省里,信訪、上訴、找律師,一分錢沒拿到。」
「兩位老人今年七十三了。兒子死了,孫子不是親生的,賠償金被轉走了。」
「而王英手腕上那個金鐲子,是李芳用周建軍的死亡賠償金買的。
趙大梅家的冰箱、彩電、洗衣機,是趙大強用周建軍的死亡賠償金買的。
劉洋名下那套房子,也是周建軍的死亡賠償金買的。」
「審判長,我不是在煽情。我是在說事實。
這些錢,每一分都是周建軍用命換來的。
他沒有享過一天福,他的父母沒有拿到一分錢,而被告和第三人卻用他的錢過上了好日子。」
「原告的訴訟請求,每一筆都有證據支持。
死亡賠償金七十八萬。
八萬變賣貨車。
遺產房產一套,被李芳出租收取租金。
撫養費四十八萬三千六,是周建軍十二年裡被欺詐而支付的。
精神損害撫慰金一百萬,是因為李芳和趙大強的行為導致周建軍死後名譽受損、其父母精神遭受巨大痛苦。」
「我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及第三人返還上述財產,賠償原告損失。周建軍死了,但他不該白死。他的錢,一分都不能少。」
宋貴說完,坐下。
旁聽席上有人鼓掌,被法警制止。
馮文文的直播間彈幕刷得飛起。
王律師的辯論還是那套說辭,但已經沒什麼力度了。
趙大強的代理人乾脆放棄了大部分辯論,只求法院在返還數額上酌情考慮。
王英、趙大梅、劉洋沒有代理人,自己站起來說了幾句,前言不搭後語,被孫法官幾次提醒注意法庭秩序。
孫法官敲法槌:「法庭辯論結束。雙方做最後陳述。」
宋貴:「審判長,原告堅持訴訟請求。
另外,原告已申請對第三人名下財產進行保全,請法院在判決後依法執行。」
王律師:「審判長,被告李芳願意返還部分財產,但請求法院考慮其三個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
趙大強代理人:「被告趙大強願意配合返還,但請求法院從輕處理。」
王英:「那錢是我的!我不退!」
趙大梅:「借的錢憑什麼退!」
劉洋:「房子是我舅給我買的......我......」
孫法官敲法槌:「最後陳述結束。
合議庭休庭評議。三十分鐘後宣判。」
三十分鐘後,孫法官回到審判席。
「全體起立。」
法庭里所有人站起來。馮文文的手機舉得更高。
「南龍市初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現在宣判。」
「一、被告李芳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原告周德福、劉蘭周建軍遺產中被侵占部分六十三萬元。」
「二、被告李芳、趙大強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原告周德福、劉蘭周建軍死亡賠償金中被侵占部分七十八萬元。」
「三、被告李芳、趙大強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周德福、劉蘭撫養費損失四十八萬三千六百元。」
「四、第三人王英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其收到的二十八萬元。」
「五、第三人趙大梅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其收到的十五萬元。」
「六、第三人劉洋名下位於平安縣城的房產一套,依法追繳,用於清償被告李芳、趙大強的返還義務。」
「七、被告李芳、趙大強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周德福、劉蘭精神損害撫慰金五十萬元。」
「八、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上訴。」
法槌落下。
宋貴聽到判決,整個愣住,看著審判長。
竟然支持了五十萬精神損失費?
按照自己原本的計劃,也就十到十五萬。
這是碰上正經法院了?
.......
庭審結束,宋貴帶著張偉走出審判庭。
走廊里已經擠滿了人,法警在兩側維持秩序,記者們舉著長槍短炮往前擠。
「宋律師!宋律師!判決結果您怎麼看?」
「宋律師,法院支持了一百萬精神損害撫慰金里的五十萬,這個結果您滿意嗎?」
「宋律師,接下來還有什麼打算?」
宋貴轉向記者,伸手往下壓了壓:「一個一個來。」
一個戴眼鏡的男記者搶先開口:「宋律師,我是法治日報的。
法院判決支持了五十萬精神損害撫慰金,這是你預期的結果嗎?」
宋貴搖頭:「我原本預期僅十至十五萬元,五十萬的結果,確實超出了我的預估。
這說明法院充分考慮了本案的特殊性,周建軍被欺詐撫養十二年,死後名譽受損,其父母年邁失獨、精神遭受巨大痛苦。
這個判決,我代表當事人感謝法院。」
宋貴想了想:「可能是法官也看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