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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就一個月出來了,還調什麼記錄

2026-10-23 22:52:23 作者: TTTTTTTT

  宋貴問:「誰先提的私了?」

  「他。」劉建傑說,「他先說的。他說別報警,報警他完了,他公司要投標。我說你完了關我屁事。他說給我錢。」

  「你老婆現在呢?」

  「回娘家了。不接我電話。我爸去找過,她不見。」

  「王金城欠過你工錢?」

  劉建傑:「欠。去年我給他公司幹了一個月,一萬八,一直拖著。

  我提兩萬五,也有這個意思。

  但他轉一萬的時候,備註寫的是精神損失費。」

  宋貴把最後一句記下來,合上本子:

  「行。有門兒。你記住,從現在起,誰問你,你都照今天這麼說。

  別認慫,別亂認罪。我明天去中院遞材料,再去派出所調出警記錄。」

  劉建傑低聲問道:「宋律師,我能出去?」

  宋貴站起來:「你只是個被姦夫淫婦坑害的丈夫。你何錯之有?」

  看守的民警喊時間到了。

  劉建傑慢慢站起來,手在褲縫上蹭了蹭,忽然朝宋貴彎了下腰。

  第二天一早,宋貴和張偉去了城東派出所。

  

  派出所剛開門,戶籍窗口前排了兩個人。

  宋貴直接走到值班台前,把律師證和委託手續遞過去:

  「同志,我來調一起案子的出警記錄。

  劉建傑,敲詐勒索,去年九月份的事。」

  值班民警是個年輕小伙子,翻了翻律師證,又朝宋貴身後那條走廊看了一眼。

  「調記錄得找辦案民警簽字。」小伙子說。

  「當時誰出的警?」

  「我查查。」小伙子在電腦上敲了幾下,「那天......是陳所帶隊。你等會兒,他在裡頭。」

  等了快二十分鐘,一扇鐵門推開,出來個五十來歲的警察,制服扣子敞著兩顆,頭髮稀疏,手裡端著個搪瓷缸。

  他掃了一眼宋貴:「找我?」

  宋貴站起來:「陳所,我是劉建傑的代理律師,來調出警記錄。」

  陳所喝了口茶,眼皮沒抬:「劉建傑?那個捉姦的?」

  「對。」

  「就一個月出來了,還調什麼記錄。」

  「當然是申訴用。」

  陳所看了他一眼,把搪瓷缸往窗台上一擱:「你跟我來。」

  辦公室不大,一張桌子兩把椅子,牆角堆著幾個紙箱。

  陳所從柜子里抽出一個薄薄的文件夾,往桌上一扔:

  「就這些。出警記錄、現場照片、雙方訊問筆錄,都在這兒。你看吧。」

  宋貴翻開。

  出警記錄寫得潦草,時間、地點、當事人,然後是簡要經過。

  王某某報警稱被劉建傑毆打並敲詐,民警到場時王某某在樓下等候,劉建傑已離開。

  王某某面部有抓痕,左眼眶淤青,自述劉建傑持菜刀威脅。

  宋貴盯著持菜刀三個字,又翻到現場照片。

  照片是第二天白天補拍的,出租屋客廳,一張摺疊桌,幾把塑料凳,廚房檯面上乾乾淨淨,菜刀在刀架上插著。

  「陳所,」宋貴把照片抽出來,「出警那天拍的照片呢?」

  「就這些。」

  「現場照片是第二天拍的?」

  陳所端起缸子又喝了一口:

  「那天出了兩個警,人手不夠。

  王金城報警是晚上,我們所里就三個人值班。

  到了現場先問的王金城,他說劉建傑跑了,我們就先立案,照片第二天補的。」

  宋貴問:「王金城當時臉上有傷?」

  「有。抓痕,眼眶青了一塊。」

  「有沒有提取劉建傑的傷情?」

  陳所頓了一下,缸子停在嘴邊:

  「劉建傑......當時沒在場。第二天傳喚他的時候,沒聽他提受傷的事。」


  宋貴把出警記錄翻到最後一頁,背面有一行鉛筆字,很淡,像是隨手寫的:

  「報警人自稱已與對方私了,對方收錢後離開。」

  後面沒有簽名,也沒有後續處理意見。

  宋貴指著那行字:「這是誰寫的?」

  陳所湊過來看了一眼,皺了皺眉:

  「我寫的。那天晚上王金城到所里做筆錄,隨口說了一句他拿了我一萬,還想要一萬五。

  我當時覺得不對勁,問他私了了還報什麼警。

  他說他回去想想,怕被繼續敲詐。

  後來立案了,這行字就沒用上。」

  宋貴把文件夾合上,抬頭看著陳所:

  「陳所,王金城報警的時候,是先說自己被打了,還是先說自己被敲詐了?」

  陳所想了想,把缸子放下:「......他先說被敲詐,後來說被打。」

  張偉在旁邊插了句:「那不是跟判決書反過來了嗎?」

  陳所沒理張偉,看著宋貴:

  「宋律師,這個案子不是我一個人辦的。

  一審怎麼判的,法院有法院的道理。

  你要調記錄,我配合。

  但你別指望從我這兒翻出什麼花來。」

  宋貴把文件夾推回去,站起來:

  「不用翻花。出警記錄、補拍照片、你那行鉛筆字,就夠了。」

  陳所眯了眯眼。

  宋貴說:「陳所,麻煩你給出警記錄複印件蓋個章。

  另外,那份王金城的詢問筆錄,我要調原件。」

  陳所盯著他看了幾秒,拿起電話撥了個內線:

  「小趙,把去年九月十二號劉建傑案的王金城筆錄找出來,複印一份,蓋章。」

  掛了電話,陳所靠回椅背:

  「這個案子一直喊冤,要是沒判之前找律師,我能理解,但現在就一個月能出來了,唉......」

  宋貴接過小趙遞來的筆錄複印件,檢查了一下章,夾進檔案袋:

  「沒辦法,簽了合同,就得辦。」

  陳所沒再說話,端起缸子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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