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份告知書的內容是建議通過校內申訴渠道解決。」宋貴說,「而陳志遠的校內申訴渠道已經窮盡。
省教育廳明知這一點,仍然把球踢回去。
這不是履行職責,這就是推諉。
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不是給一份書面答覆就算完。
而是要對當事人的訴求進行實質性處理。
庭長,這道理您不會不清楚吧。」
庭長嘴角動了一下,覺得這律師有點棘手,像是聽不懂他的暗示。
把材料合上,往窗口裡推了推。
「你這個案子,材料還需要補充。」
宋貴眉頭一皺:「補充什麼?」
庭長開口道:「第一,原告的身份材料,需要提供學籍證明或者退學通知原件。
第二,被告省教育廳的主體資格材料......」
「停停停!」宋貴打斷了他。
庭長挑了挑眉。
宋貴從公文包里抽出第二份材料,放在窗台上:「這是陳志遠的退學通知原件、學生證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這是省教育廳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我昨晚從省編辦官網查的。
這是完整的申訴證據鏈,從學院、教務處、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市教育局到省教育廳,按時間順序排列,一共十七份文件。」
他把材料一樣一樣擺開。
「這是起訴狀副本,一式三份。
這是證據清單,一式三份。
這是提級管轄申請書,一式三份。
這是授權委託書、律所公函、律師執業證複印件。」
宋貴抬起頭,看著庭長。
「庭長,您還要補充什麼?」
立案大廳里安靜了幾秒。
後面排隊的人探頭探腦地看,工作人員站在旁邊,表情有些微妙。
庭長看著窗台上那一排材料,眼鏡後面的眼睛眯了眯。
「宋律師,材料看起來是齊全的。」
「但是,你這個案子涉及省級行政機關,又涉及高校學術管理,屬於重大敏感案件。
按照我們院裡的規定,需要報請院長審批,可能需要幾天時間。」
「幾天?」
「七個工作日。」
宋貴點了點頭:「行。那我今天先提交,請貴院出具收件回執。」
庭長頓了一下:「收件回執......可以出。
但我得提醒你,這個案子是否立案、是否提級管轄,需要等審批結果。」
「那是貴院的程序。」宋貴說,「我只要收件回執。
七個工作日,對吧?」
庭長沒接這個話茬,只是對工作人員說:「給他出回執。」
工作人員低頭操作電腦。
宋貴把材料一份一份遞進去,工作人員一份一份核對、蓋章、裝訂。
宋貴把回執收好。
張偉湊過來:「宋哥,回執拿到了,咱現在去哪兒?」
「先找個地方住下。」宋貴看了一眼陳志遠,「你學校那邊,宿舍還能回嗎?」
陳志遠搖頭:「退學通知下來之後,宿管就把我門禁卡停了。」
三人走出法院。
宋貴抬手攔了一輛計程車:
「師傅,附近找個乾淨點的快捷酒店。」
住進酒店。
陳志遠的手機就響了。
「宋律師,是......學院輔導員,李老師。」
宋貴正坐在窗邊的椅子上翻材料:「開錄音,開免提。」
陳志遠開啟錄音後,按下免提。
電話那頭傳來一個中年女人的聲音:「志遠啊,你這兩天去哪了?
學校這邊一直聯繫不上你,老師很擔心你。」
陳志遠看了宋貴一眼,宋貴微微點頭。
「李老師,我已經收到退學通知了,宿管也把我門禁停了。我住外面。」
「哎呀,志遠,你聽老師說,退學通知那個事,學院一直在幫你爭取,還沒最終定呢。你先回來,咱們當面聊聊,有什麼困難學院幫你解決。」
陳志遠攥緊了手機。
宋貴從桌上拿起一張便簽紙,寫了一行字推過去。
陳志遠低頭看,便簽上寫著:『問她,學院意見什麼時候出的。』
「李老師,我想問一下,學院對我的申訴意見,是什麼時候出的?
我之前跑了三天,學院一直說在研究中,沒給我書面意見。」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秒。
李老師:「志遠,這個......學院的意見是內部流程,你不用管這些。
你先把電話掛了,明天回學校一趟,院裡領導想和你談談。
你導師馬老師也說了,他願意和你當面溝通。」
宋貴又寫了一行字:「問她,馬德興在場嗎。」
陳志遠深吸一口氣:「李老師,馬老師也會在場?」
「對對對,馬老師很關心你,他說之前可能有些誤會,想跟你解釋清楚。」
「李老師,我現在有律師了。有什麼事,可以和我的律師溝通。」
電話那頭的語氣一下子變了,親切感瞬間消失:
「律師?志遠,你這是什麼意思?
學校是在幫你,你請律師幹什麼?
你是不是被人騙了?我告訴你,打官司對你沒好處,你一個學生,連畢業證都沒有!」
宋貴伸手拿過手機。
「李老師,你好。我是陳志遠的代理律師,宋貴。
貴校的退學通知已經生效,陳志遠目前不是貴校學生,你們之間不存在管理關係。
有事找我談,不要再打他電話。」
「你!」
宋貴直接掛斷,不給她還嘴的機會,把手機還給陳志遠。
陳志遠還沒接手機,它又響了。
這次是一個陌生號碼。
宋貴看了一眼:「繼續!」
「陳志遠?」電話那頭是一個男聲,帶著一種居高臨下的溫和,「我是南城理工法務處的趙明,學校委託我和你溝通一下。你現在方便嗎?」
「你說。」
趙明:「學校對你的事情很重視。
我們了解到,你已經委託律師向法院提交了材料。
陳同學,我想提醒你,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對退學處理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十日內提出申訴。
你收到通知後第十三天才提交申訴材料,已經超過了法定期限。
學校對你的申訴不予受理,程序上是合法的。」
宋貴拿過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