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點頭答應,但依然不打算就此罷休,繼續對劉建峰盤問:「就算按你說的是人血,也有可能是在附近打架、被砍傷後跑了的人的血吧,這裡不一定就是你說的兇案現場吧?」
「眼前的出血量最起碼有一千五到兩千毫升,甚至更多,而一個體重一百五十斤上下的成年男性,全身也就是五到六千毫升血液而已,從現場的血液噴濺高度來看,受害者身高不超過一米六五,也就是成年女性的可能性更大,而如果是正常體型的話,體內的血液不會超過四千毫升!」
「那又怎麼樣呢?還是不能確定出人命了吧?」
「那就意味著,受害者全身血液流失接近一半!頸部動脈噴濺,這意味著根本無法止血!」
「還有——」劉建峰指了指牆根,「附近沒有拖拽痕跡,也沒有留下血腳印,沒有搏鬥或者掙扎痕跡!如果是活人受傷自己走掉或者被人扶走,地面不可能這麼幹淨!這意味著人就是在這裡被害的,屍體不是抬來的……」
李國安在一旁仔細觀察著劉建峰,這小子說話不急不慌,一條一條的,很像是自己去參加專業培訓課上那些老師,很像背書但又不完全是背的。
小王有點服氣了,終於把手從腰間的槍把上移開,「你從哪學的這些知識?你們南大還教這個?」
「書上看的而已。」
「什麼書還管教這個?」
「《犯罪偵查學》,還有《法醫學》都有提到類似的案例……」
李國安驚了,《法醫學》他不知道,但《犯罪偵查學》前些年每個在職的警務人員都發了一本,但那書自己一拿起來就想睡覺,扉頁上還印著【內部資料·注意保管】,所以自己一直把這本書鎖在辦公室抽屜裡面,這小子竟然看過?
那意味著這小子家裡有人是警察?
李國安想了想,雖然還是不完全信,但這一切信息已經顯示這小子說的極有可能是真的,所以他把手裡的煙掐了,小心捏在手裡面。
畢竟從警這麼多年,最起碼的保護現場的常識他還是有的,心中也湧上了一點慶幸。
幸好多聽這傢伙講兩句,萬一這真的是命案現場,而自己當成豬血處理,他讓人拿水一衝,現場沒了,那案子沒查出來還好,一旦真查出來,那就是他的事了!
「行!既然你這麼確定,那就只能上報了……」
李國安本來想回派出所打電話給區局,但想起這裡離所里還不到兩里,拿起步話機,「所里嗎,南津路防洪牆,上大堤前的那條小路,臨近放水口的防洪牆第二段牆上,發現大量血跡,報案人堅持說是這是人血不是豬血,我拿不準。」
「從血跡形態看著確實跟以前殺豬的不太一樣——請求通知分局刑偵隊,讓技術來看看。」
對講機里回話:「老李,你確定要通知刑偵隊那幫大爺?」
「洪所,這我確定不了,但報案人說得很有道理,一來量太大,而且噴濺的位置不對!報案人還提供另外一個信息:說這血的味道和顏色也證明不是豬血。所以,為了保險起見咱們還是讓專業的人來看一眼,如果是人血,那只能讓他們接手偵辦。如果是豬血,那也要他們一句話,我回頭好給環衛打電話處理。」
「行,我這邊聯繫。你和小王都留在那裡保護好現場。」
李國安收起對講機,看了劉建峰一眼,吩咐道:「你也先別走,在這等著,哪兒也別去,等刑偵來了讓他們自己判斷。」
「我知道,我也沒碰現場,那地上的煤渣,我沒踩過去,所以也沒有我的腳印……」
「行,」李國安這回語氣鬆了點,指了指稍微遠處,「那我們到那邊去等著吧。小王,你到另外一邊去,別讓其他人走得太近。」
七點二十五,東秀區刑偵隊副隊長宋河帶隊趕到。
兩輛藍白塗裝的麵包車,閃著紅藍光抵達現場。
李國安首先迎上去,一邊走,一邊把情況匯報了一下。
南大學生報案,說不是豬血,他一開始沒當回事,後來對比了以前殺豬的血跡,發現確實不一樣,最後才報的刑偵。
宋河眼中滿是血絲,眼袋是嚴重的暗青色,顯示著嚴重的睡眠不足,但眼神依然十分犀利。
他一邊聽李國安講,一邊看了遠處的劉建峰一眼。
這個學生穿著一身藍色的短裝運動服,上衣已經洗得發白,靠著路燈杆,雙手插兜,神情放鬆,站位選在逆光側,離案發現場五米,既能觀察來往人群,又不會擋住勘查現場。
這小子有點東西,這位置太講究了,選的位置剛好能看見全場,又剛好不礙事。宋河一瞬間還以為是遇到了區域合作的老同行。
普通人遇到這種事情,要麼往前湊,要麼往後縮,都會有些緊張,反正不可能這麼鬆弛。
宋河干二十六年刑偵,沒見過非同行的報案人會站成這樣。
「你說是這小子堅持認為是人血的?」宋河轉頭問李國安。
「對,一開始我和小王當豬血處理的,宋隊你知道,這邊偷偷殺豬的情況,那一年沒有二三十起?但他硬說不是,我本來也不信,但他說的幾條——什麼噴濺高度、甩痕方向……還有味道和性狀等等,聽起來頭頭是道,聽完後我也覺得跟我以前見過的豬血對不上。我想著萬一呢?我們擔責任事小,到時候把案發現場破壞了事情就大了,所以還是請你們專業的來看看。」
宋河點了一下頭,「老李,你做得對。你們先撤到外圍去,配合一下技術組。」
他走過去,站在劉建峰面前。
「你就是報案人劉建峰?」
「嗯。」
「我是宋河,東秀區刑偵隊。你跟派出所李警官說的那些,再說一遍給我聽。」
劉建峰把經過又說了一遍。
宋河聽著,表情看起來沒有變化,但心裡的弦已經全部繃緊了起來。
雖然還沒看現場,但眼前這個才十八歲的學生,晨跑時路過看一眼就能判斷噴濺高度,還能區分這是殺豬和殺人,還知道不碰現場!
這特麼的合理嗎?
「行,你先在這裡等著,我們勘察完現場,你跟我回局裡做個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