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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欠他的,該還了

2026-10-26 08:40:17 作者: 閒時余

  宿舍里,孫浩幾人早就等得心焦。

  門一推開,三人立刻圍了上來。

  「霄哥!怎麼樣?案子立上了嗎?」

  秦霄晃了晃手裡的立案通知書。

  「喏。」

  孫浩一把搶過去,李銳和劉明也湊過來看。

  「(2020)鄂0105民初8732號……我靠!真的立上了!案號都有了!」

  孫浩激動得聲音都變了調。

  「這麼快?不是說立案很難嗎?」

  「材料齊,證據全,法院沒有理由不受理。」

  秦霄走到自己書桌前坐下。

  「接下來就是等開庭通知。」

  「王蕊和李莉那兩個賤人,等著哭吧!」

  李銳嘿嘿直笑。

  劉明忽然想到什麼。

  「對了秦霄,打官司要交訴訟費吧?你這個案子,標的額一百萬,訴訟費得多少?」

  秦霄拿起手機給他們算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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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財產案件按比例計算。一百萬的話,訴訟費大概一萬三千八左右。」

  「一萬三千八?!」

  李銳倒吸一口涼氣。

  「霄哥,你不是剛被卡了助學金嗎?這錢……」

  宿舍里瞬間安靜下來。

  孫浩撓了撓頭,試探著說。

  「要不……咱們幾個湊湊?我那兒還有八千壓歲錢。」

  「我也有兩千!」李銳立刻舉手。

  劉明也點頭。

  「我這邊可以出三千。一萬三千八應該差不多湊夠了。」

  秦霄看著他們三個,心中微暖。

  「不用。」

  他擺擺手。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四十四條到第四十七條有明確規定,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他淡淡一笑,繼續道。

  「我是貧困生,助學金剛被卡,經濟狀況符合『確有困難』的條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緩交訴訟費用申請書》,附上了貧困證明和助學金被取消的說明。」

  「法院如果核准,我可以等到判決後,甚至拿到賠償款後再補交訴訟費。」

  孫浩三人聽得一愣一愣的。

  「這……這也行?」

  李銳目瞪口呆。

  「法律規定的,為什麼不行?」

  秦霄反問。

  劉明忍不住笑了。

  「秦霄,你這……簡直是把法律條文吃透了。」

  「吃透談不上。」

  秦霄搖搖頭。

  「但既然要打官司,該了解的規則總要了解清楚。」

  孫浩興奮地拍了一下大腿。

  「牛逼!那咱們現在就是萬事俱備,只等開庭了!」

  他興奮地在狹小的空間裡來回踱步,忽然猛地轉向秦霄,眼裡閃著光。

  「霄哥,這官司咱們得好好合計合計!等開庭的時候,咱們就來個證據突襲,把她們殺個措手不及!《民事訴訟法》里可沒規定證據必須提前全部交出去吧?」

  「對對付!」

  李銳也湊上來,一副躍躍欲試的樣子。

  「浩哥這招狠!到時候讓她們和她們請的律師當場傻眼!我看電視上都是這麼演的,關鍵時刻甩出新證據,對方律師臉都綠了!」

  劉明推了推眼鏡。

  雖然沒說話,但目光也落在秦霄身上,顯然也在思考這個戰術的可行性。

  「證據突襲?」

  秦霄重複了一遍這個詞,語氣裡帶著點無奈的笑意。

  「你們這戰術,十年前或許還行。」


  孫浩一愣,「什麼意思?」

  「你們想的是《民事訴訟法》的老規定。」

  秦霄坐直身體,拿起手機,不緊不慢地開始搜索。

  「看看這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一條,現在法院全面推行的是『證據交換制度』。」

  他把手機屏幕轉向三人,上面是那條法規的全文。

  「簡單來說,在正式開庭前,會有一個『庭前會議』。會上,法官會強制雙方把所有證據都拿出來,互相交換、互相質證。你想留一手?也要看法官批不批准。」

  孫浩臉上的興奮凝固了,變成一種混合著尷尬和恍然大悟的表情。

  「啊?還有這規定?」

  「課上講過,但你忘了。」

  劉明幽幽地補了一刀。

  孫浩老臉一紅,梗著脖子狡辯。

  「我……我這叫戰術思維優先!具體的法條,當然要交給專業的人……咳,交給霄哥來把關嘛!」

  李銳也跟著打哈哈,眼神里卻滿是後怕和慶幸。

  幸虧有霄哥在!

  不然真按他們那套電視劇打法上法庭,豈不是開局就自爆?

  秦霄沒有繼續調侃他們,而是放下手機,正色道。

  「既然你們想聽,我就把真實法庭的流程,從頭到尾給你們拆解一遍。

  秦霄站起身,走到角落。

  那裡靠牆立著一塊半舊的白色書寫板,是他之前為了梳理法條邏輯,特意從二手市場淘來的。

  他將白板拉出來,拿起馬克筆,擰開筆帽。

  「先說明一點,現實中的訴訟流程,和你們在電視上看到的完全不同。」

  他在白板上寫下幾個時間節點。

  「以我們這個案子為例,從立案到一審判決,正常情況下,大概需要多久?」

  孫浩想了想,試探道:「三個月?」

  李銳:「半年?」

  劉明沒說話。

  秦霄寫下答案:「三十到四十五天。」

  「這麼快?!」孫浩驚呼。

  「對。」秦霄點頭。

  「因為《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審限,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但那是上限,在司法實踐中,尤其是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案子,法院會儘量壓縮時間。」

  他在白板上畫出一條時間軸。

  「立案後,法院會在三天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和應訴通知書。被告有五到七天的時間提交答辯狀。」

  「然後,法院會組織第一次程序會議,也就是剛才說的『庭前會議』。」

  「程序會議上,法官會做幾件事:第一,固定雙方的訴訟請求;第二,整理爭議焦點;第三,組織雙方交換現有證據;第四,嘗試調解,調解不成直接進入正式開庭。」

  劉明若有所思。

  「也就是說,在正式開庭之前,雙方已經知道了對方的底牌?」

  「對。」

  秦霄點頭。

  「這是為了提高庭審效率,避免證據突襲導致程序拖延。當然,如果一方在開庭後發現了新證據,也可以申請提交,但需要給對方準備時間。」

  李銳撓頭。

  「那正式開庭的時候,是怎麼個流程?」

  秦霄繼續在白板上畫。

  「正式開庭通常安排一到兩次。第一次開庭,主要是法庭調查和舉證質證。」

  「雙方按順序出示證據,說明證明目的,然後對方律師對每一項證據發表意見、進行提問。這就是第一輪對抗。」

  「如果案子涉及證人,還會有更精彩的環節。」

  秦霄稍作停頓,在「證人」兩個字上畫了個圈。

  「證人出庭,分三步。」

  「第一步,本方律師主詢問。就是引導證人說出對自己有利的證言。提問必須是開放式問題,不能誘導。」

  「第二步,對方律師反詢問。這才是真正的戰場。」


  秦霄的語氣變得凌厲起來。

  「反詢問的目的,不是讓證人說出真相,而是攻擊證言的可信度。通過連環追問,讓證人前後矛盾,讓謊言不攻自破,甚至讓證人當庭崩潰。」

  「第三步,本方律師可以再主詢問,修復證言。」

  孫浩聽得目瞪口呆。

  「這……這也太狠了吧?跟電視上演的完全不一樣啊!」

  「這就是對抗制的精髓。」

  秦霄放下筆。

  「法庭不是請客吃飯,是真刀真槍的交鋒。誰的證據更紮實,誰的邏輯更嚴密,誰能在交叉詢問中占據上風,誰就能贏得勝利。」

  李銳聽得頭皮發麻。

  「我的媽呀……這哪是打官司,簡直是打仗啊!」

  「本來就是打仗。」

  秦霄走回座位坐下。

  「只不過,武器不是刀槍,而是法條、證據和邏輯。」

  宿舍里安靜了幾秒。

  孫浩忽然嘿嘿笑起來。

  「霄哥,聽你這麼一說,我突然有點期待開庭了。」

  「期待什麼?」

  「期待看你上法庭啊!」

  孫浩眼睛放光。

  「你之前在課堂上把何校花懟得啞口無言,在聽證會上又把那個陳鋒撕得體無完膚。要是上了法庭,對著王蕊李莉和她們的律師,那得多精彩!」

  李銳也連連點頭。

  「對對對!霄哥,到時候我們一定去旁聽!給你加油助威!」

  劉明難得跟著孫浩幾人湊熱鬧。

  「我也想去。現場觀摩實戰,比看一百遍教科書都管用。」

  秦霄看著他們三個,搖了搖頭,嘴角卻微微上揚。

  「行,到時候給你們留座。」

  他站起身,走到窗邊。

  窗外夜色已深,遠處行政樓的燈光在夜幕中格外醒目。

  三十到四十五天。

  一場官司,一個判決。

  王蕊,李莉,趙鵬……

  欠他的,該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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