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霄看著他,忽然笑了。
「陳律師,您要證據?」
他從文件袋裡抽出一份材料,遞給書記員。
「這是事發後一周內,校內論壇上關於我的帖子截圖,共計47條,其中含有『變態』『人渣』『去死』等侮辱性詞彙的,有23條。我已對相關帖子進行了公證。」
陳明義的眼皮跳了一下。
公證?
一個學生,知道要做公證?
秦霄繼續往外拿。
「這是事發後兩周內,我收到的匿名辱罵簡訊截圖,共計12條,我已向公安機關報案,有報警回執。」
「這是事發後一個月內,我因精神壓力過大,導致失眠、注意力不集中,在校醫院的就診記錄。醫生診斷為『急性應激障礙』,建議休息。」
「這是三位願意出庭作證的同學的聯繫方式,他們可以證明,事件發生後,我在校園內遭受了持續的異樣目光和言語侮辱。」
秦霄一份一份地遞上去。
陳明義的表情,一點一點地凝固了。
公證也就算了,這些東西……
他怎麼會有?
一個在校學生到底怎麼會想到去做公證?去報警?去保留就診記錄?還提前聯繫好了證人?
更讓他心驚的是這些東西不是臨時湊出來的。
截圖、公證、報警回執、診斷證明、證人名單……
一環扣一環,全是法庭上法官最認可的證據類型。
這小子背後,有高人指點。
王蕊的臉色也白了。
那些截圖裡,有些留言是她認識的人發的。
那些辱罵簡訊,她雖然沒發過,但她知道是誰在背後煽動的。
如果這些證據真的被法庭採信……
審判員接過那些材料,快速翻閱了一遍,點了點頭。
「證據形式完備,內容與本案待證事實相關,予以接收。」
他在筆錄上做了記錄,然後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對原告提交的證據,有什麼意見?」
陳明義迅速調整心態。
「審判員,原告提交的這些證據,我方需要時間核實其真實性。尤其是公證書和報警回執,需要向相關部門發函確認。這一點,我方保留質證權利。」
「但即便如此——」
他話鋒一轉,又恢復了那副沉穩的姿態。
「這些證據也只能證明原告遭受了網絡暴力,不能直接證明這些暴力與我方當事人的行為存在直接的、全部的因果關係。」
「畢竟,網絡是開放的,誰都可以發言。原告不能把所有罵他的話,都算在我方當事人頭上。」
秦霄點頭。
「陳律師說得對,確實不能全算在被告頭上。」
他頓了頓,話鋒一轉。
「但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捏造事實公然誹謗他人,本身就構成名譽侵權。侵權成立的前提下,侵權人對由此引發的損害後果,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至於損害後果的具體範圍,可以由法庭根據證據裁量。」
「陳律師,這個邏輯,您認可嗎?」
陳明義被噎住了。
他當然認可。
這是民法典的明文規定,他沒法不認可。
但他不認可的是,秦霄怎麼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把這些法條和邏輯運用得如此嫻熟?
這他媽還是學生嗎?
陳明義深吸一口氣,知道在這個問題上辯不下去了。
「審判員,原告提交的這些證據,我方保留質證權利。」
「但關於本案的核心事實,誰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我方有不同看法。」
他微微側身,目光落在李莉身上,語氣沉穩而篤定。
「據我方當事人王蕊陳述,整件事的策劃、組織和實施過程中,李莉扮演了比她自己所承認的更為積極的角色。」
「拍視頻的建議,是李莉提出的;拍攝角度的選擇,是李莉現場決定的;事發後煽動輿論、在網絡上持續攻擊原告的,也是李莉衝鋒在前。」
他語氣變得更加懇切。
「我方當事人王蕊,在整個事件中確實存在過錯,這一點我們不否認。但客觀地說,她是被閨蜜的情緒裹挾,是在特定情境下喪失了獨立判斷能力。」
轟——
這個論調一出,調解室里的氣氛瞬間變了。
王蕊猛地抬起頭,眼神里閃過一絲極致的驚愕。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李莉身上。
王蕊愣了兩秒,隨即反應過來。
她猛地點頭,眼眶瞬間紅了,聲音帶著哭腔。
「對……是李莉……是她……」
她的演技渾然天成,眼淚說來就來。
陳明義滿意地微微頷首,繼續道。
「因此,我方認為,即便侵權事實成立,王蕊的主觀惡性也明顯小於李莉。在內部責任劃分上,應當有所區別。這一點,我方會在答辯狀和後續庭審中詳細闡述!」
秦霄安靜地看著這場戲。
陳明義不愧是老狐狸。
正面辯不過一百萬的合理性,就換個角度,把鍋全部甩給李莉。
而王蕊,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出賣隊友。
調解室外,趙鵬透過門口玻璃窗,觀察裡面的動靜。
他看見陳明義站起來說著什麼,看見王蕊突然開始哭泣,看見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李莉。
雖然聽不真切,但他大概猜到了,陳明義在把鍋往李莉身上推。
趙鵬靠在椅背上,心底無比自得。
推給李莉?好主意!
反正她就是個沒背景、沒家世、剛被家裡用二十萬賣掉的窮學生,拿什麼證明自己是清白的?
她拿得出證據嗎?
她敢在法庭上指認王蕊和他嗎?她以後還想不想在學校混了?那一百萬的賠償款,她還得起嗎?
李莉現在唯一的選擇,就是乖乖認下這個罪名,然後求他幫忙解決那一百萬的賠償。
畢竟她爸媽都收了錢,她還敢不聽話?
趙鵬翹起二郎腿,心情忽然好了起來。
調解室內,李莉低著頭,依舊一言不發。
陳明義看著她,語氣裡帶著幾分勝券在握的矜持。
「李莉同學,如果你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承擔責任,或許法院會酌情從輕處理。但如果繼續抵賴,把所有事情都推給王蕊,那後果——」
「陳律師。」
一個平靜的聲音打斷了他。
秦霄站起身,目光落在李莉身上,話卻是對著陳明義說的。
「您剛才那番話,是在威脅被告嗎?」
陳明義眉頭一皺。
「我只是在陳述事實。」
「事實?」
秦霄語氣依舊平穩,卻字字清晰。
「您當著審判員的面,在庭前會議上暗示被告,如果把所有事情都推給王蕊,將面臨更嚴重的後果。這不是威脅是什麼?」
他看向審判員。
「審判員,《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明確規定,對訴訟參與人進行威脅、恐嚇,妨害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陳律師的行為,是否已經涉嫌妨害司法公正?」
調解室里的氣氛陡然凝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