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在申訴方席位落座。
何崧寧起身,按下面前的話筒開關,目光平靜地掃過評委席和公訴方席位,最後落在台下那片黑壓壓的觀眾上。
「各位評委,各位老師,我是江城大學代表隊隊長何崧寧。我方申訴的案件,是2003年程衛國過失殺人案。
她的聲音清越而平穩,透過音響系統傳遍整個禮堂。
「首先,請允許我簡要梳理案件事實。」
她按下遙控器,身後的大屏幕上亮出了案件概要。
「2003年11月3日晚十時許,江城城南某巷內,被害人蘇某,女,時年二十一歲,被兩名歹徒持刀搶劫並意圖實施性侵。程衛國路過發現後上前制止。在搏鬥過程中,程衛國奪刀反擊,造成一死一傷。」
「2003年11月,江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過失殺人罪判處程衛國有期徒刑十五年。2004年3月,鄂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程衛國服刑期間兩次申訴,均被駁回。」
她的語速不快,條理清晰。
「原判決的核心邏輯是:程衛國在奪刀並制服高個子歹徒後,不法侵害已經終止。其追擊並捅刺高個子的行為,屬於新的攻擊行為,構成過失殺人。」
何崧寧微微停頓,目光掃過評委席。
「但我方認為,原判決對『不法侵害是否終止』的認定,存在重大事實錯誤。基於此,我方提出無罪申訴。」
她話音落下,台下響起一陣低低的議論聲。
「無罪申訴?直接奔著無罪去的?」
「這也太敢了吧?再審改判無罪申訴,這種案子全國才幾個?」
「而且當年是省高院二審維持的,要翻案就得過省高院那一關,難度太大了。」
「這個案子當時挺有名的,我好像在網上看到過。那個退伍軍人確實挺冤的,但法律上正當防衛的認定本來就嚴,當時那個年代更嚴,判過失殺人雖然重了,但也不是完全沒依據。」
「看來這次小組賽江大要翻車了!」
「也許他們是要賭一把大的!如果真的翻案成功,那就是明法杯歷史上第一個無罪申訴成功的案例。」
趙一鳴坐在觀眾席上,聽不太懂那些法律術語,但「無罪申訴」四個字他聽明白了。
他偏過頭問尤寧。
「尤寧,無罪申訴是什麼意思?難度很大嗎?」
尤寧的表情已經變得格外認真。
「非常大。」
他的語氣裡帶著一種近似於敬畏的鄭重。
「我跟你科普一下。刑事再審本身就難,啟動再審的程序門檻極高,需要有新的證據、原判決存在重大程序違法、或者法律適用確有錯誤。而改判無罪,是再審中最難的一種結果。」
「你知道全國每年再審改判無罪的案子有多少嗎?全國法院一年審結的刑事案件上百萬件,再審改判無罪的,往往只有幾十件,很多年份甚至是個位數。」
「更別說這個案子已經過去十七年了。當年的物證、人證大概率已經滅失,監控更是不可能存在。你連新證據都拿不出來,憑什麼讓法院相信原判決有問題?」
肖博文在旁邊聽得直皺眉。
「那他們這不是自找苦吃嗎?這麼多案子可以選,為什麼偏偏挑這個?」
尤寧沉默了片刻,語氣變得有些微妙。
「可能……是因為這個案子值得。」
他轉過頭,目光落在台上何崧寧那張沉靜而篤定的臉上。
「這個案子,涉及的不僅是程衛國一個人的清白,還有正當防衛認定標準這個困擾華國司法多年的老問題。如果這個案子真的能翻過來,影響的不是程衛國一個人,而是一大批類似案件的當事人。」
「這也正是我佩服他們的地方!」
他語氣里多了一絲複雜的感慨。
「明法杯小組賽的賽題庫里案子那麼多,他們完全可以選一個更容易的方向,拿個中規中矩的分數,穩妥地打完比賽。但他們偏偏選了最難的那一個。」
「這種案子,要是換我?我都碰不敢碰!」
趙一鳴聽完,沉默了好一會兒,心中不由生起了幾分敬意。
與此同時,台下另一側。
京都大學的準備區。
林昭靠在椅背上,雙臂交叉抱在胸前,嘴角掛著一絲若有若無的笑意。
「無罪申訴?」
他低聲重複了一遍這四個字,語氣裡帶著毫不掩飾的譏誚。
賽題庫里所有案子他都過了一遍。
程衛國案是其中最不可能翻案的一個!
沒有新證據、沒有程序瑕疵、沒有法律適用爭議,唯一的切入點就是「防衛性質」的認定。
但當年的判決書在這一點上寫得滴水不漏,法官的邏輯鏈條自洽而完整。
一個沒有新證據的申訴案,想翻兩級法院的生效判決?
可笑!
坐在他旁邊的隊友湊過來,壓低聲音。
「林哥,他們是不是太狂了?這個案子我看過材料,都十七年了,證據都沒了,申訴了十幾年都被駁回。他們憑什麼覺得能翻?」
「譁眾取寵罷了!」
林昭的語氣不咸不淡,眼神里卻有一種看好戲的篤定。
「等著看吧!過不了三十分鐘,他們就會被評委問得啞口無言。」
舞台上,何崧寧已經完成了案件背景和爭議焦點的梳理。
她微微側身,看向身旁的陸聿白。
「下面,由我的隊友陸聿白同學,就本案的新證據進行陳述。」
陸聿白微微點頭,然後站起身。
「各位評委,接下來由我向合議庭展示我方在調研過程中發現的關鍵新證據。」
他按下遙控器,大屏幕亮了起來。
一張泛黃的報紙照片出現在所有人眼前。
「這是《江城晚報》2003年11月7日第五版的報導,標題是《深夜巷戰:一名退伍軍人的救人時刻》。這篇報導,距離案發僅兩天。」
「報導中詳細記載了記者實地走訪案發現場的情況。記者採訪了目擊者和辦案民警,確認了一個在原審判決書中從未出現過的關鍵事實——」
陸聿白將報導中的關鍵段落逐字念出。
「摩托車鑰匙插在鎖孔內,處於ON位,油箱有油,車輛可以正常行駛。車后座綁有繩索、膠帶等物。」
禮堂里安靜了一瞬。
幾位評委的表情出現了微妙的變化,有人微微前傾,有人拿起筆在評分表上快速記錄。
陸聿白繼續往下說。
「這些細節,在原審判決書中均未提及。判決書只寫了『高個子歹徒轉身逃跑,程衛國追上去將其刺傷』。」
「但事實上,高個子歹徒逃跑的方向是巷口,那裡停著一輛可以隨時啟動的摩托車。他不是在單純逃跑,他是在取作案工具,準備騎車返回現場,或者用摩托車作為武器衝撞程衛國和女學生。」
「此外,車后座綁有繩索和膠帶,這說明兩名歹徒的犯罪目的不止是搶劫,還可能涉及綁架或其他更為嚴重的暴力犯罪。」
他看向觀眾和評委席,語氣加重。
「這些細節足以證明,高個子歹徒的逃跑行為,不是單純的逃離現場。他是在取作案工具,目的是駕車返回現場,對程衛國和女學生實施更嚴重的侵害。」
「不法侵害沒有終止!」
「只是從持刀攻擊,轉變為了準備駕車衝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