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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評委質詢(四千字,兩更)

2026-10-26 09:09:40 作者: 閒時余

  主持人鄭楷的聲音在禮堂里迴蕩。

  「申訴方陳述環節結束。下面進入合議庭質詢環節,限時四十五分鐘。評委可向任意一名選手提問,選手作答後,其他選手可以補充。」

  他目光掃過評委席,微微頷首。

  「請評委開始提問。」

  禮堂里安靜得能聽到空調出風口的嗡嗡聲。

  攝像機紅燈亮著,直播畫面從全景切到評委席,又切到申訴方席位。

  江城大學四人端坐在台上,何崧寧居中,秦霄在她右手邊,陸聿白和沈驚瀾分列兩側,面前的話筒安靜地立著。

  評委席上,七位評委面前攤著厚厚的案卷材料和評分表。

  坐在正中的是一位五十多歲的女法官,短髮,面容平和,目光卻銳利如刀。

  她拿起面前的話筒,聲音不高,但透過音響系統傳遍全場。

  「我是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長,姓梁。」

  她微微停頓,目光落在何崧寧臉上。

  「何崧寧同學,我的第一個問題。你方在申訴請求中,直接主張改判無罪,而不是請求發回重審。」

  「為什麼?」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再審程序可以發回重審,也可以由上級法院提審改判。發回重審是更穩妥的路徑,也是再審實踐中更常見的結果。你們為什麼跳過這個選項?」

  台下響起一陣低低的議論聲。

  「這個問題問得好。直接主張無罪太難了,發回重審至少程序上更容易啟動。」

  「發回重審確實更穩妥,改判無罪的阻力太大了。」

  「江大這是給自己上難度啊。」

  趙一鳴一到專業名詞就有點懵圈。

  他偏過頭問尤寧。

  「發回重審和改判無罪有什麼區別?」

  尤寧壓低聲音。

  「發回重審就是把案子打回去,讓原審法院重新審一遍。但重新審的結果不一定無罪,可能改判,也可能維持原判。」

  「改判無罪則是一步到位,直接推翻原判決。」

  「二者難度差了好幾個量級。」

  舞台上,何崧寧站起身,按下話筒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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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法官,您這個問題,我們在設計申訴方案的時候討論過很多次。最終選擇直接主張無罪,有三個層面的考慮。」

  「第一,從法律邏輯上講,這個案子只有兩種可能:正當防衛,或者過失殺人。」

  「不存在中間狀態!」

  她的聲音清越而平穩。

  「如果我們只請求發回重審,等於默認原判決認定的『不法侵害終止』這個前提還有討論空間。但我們認為,這個前提本身就是錯誤的。」

  「高個子跑向已經點火的摩托車,不法侵害正在以另一種形式持續。程衛國追上去,是在制止一個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他的行為就是正當防衛。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

  「既然不構成犯罪,那就不應該有任何中間狀態。」

  台下安靜了一瞬,然後議論聲再次湧起。

  「這個邏輯……我靠,真的站得住。」

  「發回重審確實等於承認原判的前提還有可能成立。她說得對,這個案子只有有罪和無罪兩種可能。」

  「何崧寧這個回答思路很清晰呀!」

  尤寧的眼睛亮了一下,低聲對趙一鳴和肖博文說。

  「她的第一個理由就站住腳了,而且她從法律邏輯切入,評委想駁都找不到角度。」

  台上,何崧寧繼續說道。

  「第二,從當事人的角度。程衛國已經服完了十五年有期徒刑。他現在需要的不是減刑,不是發回重審後再走一遍程序。

  「他要的是摘掉『過失殺人犯』這頂帽子!」

  「發回重審,他還要再等一年、兩年、甚至更久,去等一個可能不如人意的結果。」

  「這個案子拖了十七年,不能再拖了。」


  台下響起一陣低低的議論聲。

  「這話說得在理。一個已經服完刑的人,要的就是一個清白。」

  「而且他一天沒減刑,說明他真的不認罪。如果發回重審再判個輕罪,他這十五年的堅持算什麼?」

  「這一層講的是當事人的處境,很有人情味。」

  何崧寧說出了第三個理由。

  「第三,從司法導向看,最高法近年來反覆強調『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強調正當防衛制度要落到實處。」

  「法律不能苛求防衛人在極端情境下做出精準判斷,不能要求他們在生死關頭保持冷靜。」

  「程衛國案的再審,如果能夠通過,將成為正當防衛認定標準演進的又一個標誌性案例。」

  她目光坦然。

  「我們主張無罪,不僅是替程衛國一個人翻案,也是替所有在危急時刻挺身而出的普通人,爭取一個更公正的法律環境。」

  掌聲從觀眾席各個角落湧起,比剛才更熱烈。

  趙一鳴用力拍著手,肖博文也在拍,連尤寧都跟著鼓了幾下掌。

  「何崧寧這個回答完全站在了法官的角度思考問題。」

  「第一層講法律邏輯,第二層講當事人訴求,第三層講司法趨勢,層層遞進,格局越來越大。」

  趙一鳴拍完手,目光掃過觀眾席,注意到不同位置的觀眾反應。

  前排媒體區的記者們飛快地記錄著。

  兩側觀眾席上不少人在低聲討論,表情從之前的觀望變成了認真的專注。

  「這女生誰啊?說話挺有底氣的。」

  「江城大學的隊長,何崧寧。之前省級賽和大區賽都是她在控場。」

  「難怪。這話說得不卑不亢,有理有據。

  評委席上,梁法官微微點頭,在評分表上寫了幾個字。

  然後她側過頭,看向旁邊的另一位評委。

  他是全國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姓李,五十多歲,頭髮梳得一絲不苟,語速比梁法官慢一些。

  「我問第二個問題。」

  他低頭翻了翻面前的資料。

  「關於你們提交的那份報紙報導。報導里寫了摩托車鑰匙處於ON 位、油箱有油、后座有繩索和膠帶。」

  「這些細節,原審判決書里都沒有提及。但我想問的是,報紙報導如何證明真實性?如果公訴方質疑報導存在文學加工,怎麼應對?」

  他抬起頭,目光落在陸聿白身上。

  「陸聿白同學,你來回答。」

  陸聿白站起身,按下話筒。

  「李主任,您這個問題,我們在方案設計的時候已經預判到了。」

  他的語速不快,但條理格外清晰。

  「首先,撰寫這篇報導的記者,我們已聯繫到本人。對方確認當年的採訪過程真實,採訪筆記至今保留,願意出庭作證。」

  「記者的出庭證言,加上採訪筆記的原始記錄,可以證明報導內容並非憑空杜撰。採訪筆記里有現場勘查的日期、時間、訪問對象、錄音片段,以及編輯部的審稿記錄。」

  「這些材料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可以證明報導內容具有真實來源。」

  台下,尤寧低聲對趙一鳴解釋。

  「這一步很關鍵。如果記者願意出庭,並且拿出當年的採訪筆記,那這份報導就不是『孤證』,而是有原始信源支撐的。在證據法上,這叫『補強證據』。」

  陸聿白還在繼續。

  「其次,報導中所披露的摩托車點火情況,並非孤證。」

  「我們查閱了當年的現場勘驗筆錄的公開摘要部分,其中記載了『巷口發現一輛紅色摩托車,車鑰匙處於ON位,油箱有油』等內容。這與報導中的描述完全吻合。」

  「如果報導是記者的文學加工,那現場勘驗筆錄中的記載,難道也是加工出來的嗎?」

  他反問了一句。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我方並不主張將這份報紙報導直接作為定案證據。」

  「我方主張的是,報導所披露的摩托車點火這一事實,在原審判決中被完全忽略。這一事實的存在,構成了再審事由中的『新事實』。」


  「至於這個事實是否真實,是否需要進一步核實,恰恰是再審程序應當做的事。」

  「如果合議庭認為有必要,可以調取當年的現場勘驗筆錄原件,可以傳喚記者出庭作證,可以向當年的辦案民警核實。我們歡迎一切形式的調查。」

  陸聿白微微欠身,坐了回去。

  禮堂里安靜了兩秒,然後再次響起掌聲。

  有幾個法學生嘀咕道。

  「先證明報導可信,再證明事實可查,最後區分線索和證據的關係。邏輯上好像沒有任何漏洞。」

  「而且他把『證明力』和『證據資格』分得很清楚。報導不能直接證明事實,但可以證明原審遺漏了事實。這個區分非常專業。」

  趙一鳴聽得眼睛發亮,偏過頭對尤寧說。

  「所以報紙不是證據,但報紙能幫他們找到證據?就像地圖,不是目的地,但能指路?」

  尤寧點頭。

  「對,就是這個意思。」

  「他把新聞報導定位成線索,把勘查記錄定位成證據,兩者分開,報導的真實性就不那麼重要了。重要的是,報導指向的那個事實,有原始證據可以證實。」

  肖博文也點頭。

  「這個思路確實很妙!不跟你在報紙上較勁,直接跳到下一步。」

  尤寧的目光落在陸聿白身上,語氣里多了幾分認可。

  「而且他還留了後手,如果對方質疑報導,就調勘查記錄。如果質疑勘查記錄,就傳喚民警。層層遞進,環環相扣。」

  「這個人的證據法操作非常專業,像是專門研究過再審證據規則的。」

  台下另一側,京都大學的準備區。

  林昭靠在椅背上,雙臂交叉抱在胸前,表情比剛才沉了許多。

  他的手指在扶手上輕輕敲著,節奏比之前快了一些。

  坐在旁邊的隊友湊過來,壓低聲音。

  「林哥,他們這個證據論證……感覺有點東西呀!」

  林昭沉默了幾秒。

  「證據法操作確實專業!」

  像是意識到有些長他人志氣,他有些不屑地補了句。

  「不過也就這樣了。」

  評委席上,李主任微微眯起眼睛,在評分表上寫了幾筆,然後放下了話筒。

  但他旁邊的另一位評委已經按下了開關。

  這位評委來自京都市高級人民法院,是審委會委員,姓吳,四十多歲,語速極快。

  「第三個問題。」

  他抬起頭,目光落在沈驚瀾臉上。

  「沈驚瀾同學,你們在申訴請求里提到了司法建議函。我想問的是,司法建議函沒有強制執行力,原審法院收到之後,可以回復,也可以擱置。」

  「你們憑什麼認為,這能真正推動複查?」

  沈驚瀾站起身,按下話筒。

  「吳法官,您的問題正是我方梯度方案的核心考慮。

  「我分三層回答。」

  她的語速比平時快了一些,但條理清晰,沒有廢話。

  「第一層,司法建議函確實沒有強制力,但它有程序啟動的效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司法建議工作的若干意見》,上級法院發出的司法建議函,接收法院應當在三個月內書面回復處理結果。也就是說,即便省高院不同意再審,也必須書面說明理由。」

  「這個理由一旦形成書面文件,就為我方後續的申訴提供了新的依據。」

  吳法官點了點頭,認可了這個回答。

  「第二層,司法建議函的意義不在於強制,而在於留痕。」

  「如果省高院拒絕回應或者拒絕再審,我方便可以向上級法院繼續申請。屆時,省高院的不回應本身,就構成了新的申訴事由。這是一個程序上的循環施壓機制。」

  吳法官皺了皺眉頭,若有所思。

  「第三層,我方的三層訴求是梯度的:最高目標是再審改判無罪。次一級目標是建議省高院複查。最低目標是調取當年的物證進行技術鑑定。」


  「即便再審無法啟動,只要調取物證,我們就有機會通過物證鑑定來證明當年的摩托車確實已經點火,從而在後續的申訴中提供更堅實的證據基礎。」

  沈驚瀾微微停頓,目光坦然地落在吳法官臉上。

  「所以,即便司法建議函沒有被採納,我方也不會陷入死局。每向前推進一步,都會留下新的程序痕跡,為後續的申訴累積新的依據。」

  她微微欠身,坐了回去。

  台下,尤寧低聲說了一句。

  「這個回答分寸拿捏得剛剛好。既沒有把話說滿,也沒有把姿態放低。不吹不貶,進退有據。」

  趙一鳴看著台上那個穿著象牙白襯衫的女生,有些意外地眨了眨眼。

  真是人不可貌相!

  她看起來像是那種會在意今天穿什麼、明天去哪家餐廳的人,但站在賽場上,卻把一套申訴策略拆解得清清楚楚。

  台下另一側,京都大學的準備區。

  林昭靠在椅背上,雙臂交叉抱在胸前,嘴角那抹譏誚的笑意已經消失了。

  他本來以為,江城大學選了一個必輸的案子,翻案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他甚至已經準備好了在質詢環節看他們的笑話。

  但剛才那三個回答,每一個都無懈可擊。

  何崧寧的三層理由,邏輯嚴密。陸聿白的三層論證,證據鏈完整。沈驚瀾的三層回答,程序分寸拿捏得恰到好處。

  沒有一個人卡殼。

  沒有一個人露怯。

  他不願意承認,但他心裡清楚,如果換作是他來答這幾個問題,他未必能答得更好。

  不過,他很快穩住了心神。

  他側過頭,看了一眼坐在不遠處的公訴方席位。

  那裡坐著一個人。

  宋永平,鄂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當年程衛國案二審的檢察員。

  他坐在公訴方席位上,面前放著一杯茶,表情平靜,像是一尊不動聲色的石像。

  林昭收回目光,重新看向台上,嘴角重新浮起一絲篤定的弧度。

  沒事。

  還有公訴方。

  前面那些評委問的都是程序性、證據性的問題,不疼不癢。

  真正的硬仗,在公訴方那裡。

  公訴方是本案原審階段的支持者,他們一定會用最刁鑽的方式,去否定江城大學的論證。

  只要公訴方發力,江城大學的防線就會出現裂縫。

  他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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