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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6章 回應選題(四千字,兩更)

2026-10-26 09:12:17 作者: 閒時余

  馮秀蘭那條評論發出去的頭兩個小時,她幾乎每隔幾分鐘就要刷新一次。

  點讚數從幾十漲到兩百,又從兩百漲到五百。

  評論區里不斷有人回復。

  「阿姨頂你上去!」

  「這條必須讓秦霄看到!」

  「我們都在,別怕!」

  她把每一條回復都看了一遍。

  有人給她出主意,有人罵王某一家不要臉,有人貼了自己類似的遭遇。

  看著那些陌生人的字句,她胸口那塊壓了四十多天的石頭,似乎鬆動了一絲。

  也許她的這條評論真的能被看見。

  但可惜,漲幅在第二天的傍晚明顯慢了下來。

  她不太懂那些平台的算法,可她看得懂數字。

  頂上那條關於外賣騎手的留言,點讚已經破了五十萬;那條被家暴八年的留言,也有十萬多。而她這條,停在了五千出頭。

  五千多。

  她盯著那個數字看了很久,把手機扣在膝蓋上,呆呆看著對面牆上兒子的遺像。

  相框裡那張臉才十三歲,還帶著沒褪乾淨的嬰兒肥,笑的時候露出一顆歪掉的小虎牙。

  「秀蘭。」

  吳剛從廚房端了碗面出來,放在茶几上,筷子擱在碗邊。

  「吃點東西。」

  馮秀蘭沒說話,過了一會兒才開口,聲音啞啞的。

  「老吳,你說是不是咱家這事太小了?那條留言……都沒什麼人看。」

  

  吳剛在她旁邊坐下,沉默了一會兒,伸手把手機拿過來翻了翻,又放回去。

  「五千多個贊呢,也不算少了。」

  「可人家都五十萬了,我才五千。」

  馮秀蘭抬起頭,眼睛有些發紅。

  「人家秦霄同學雖然說了會認真看每一條,可那麼多條,他哪看得過來?」

  吳剛還想再寬慰幾句,可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

  可他一個開貨車的,不認識什麼律師,也不認識什麼領導。

  除了等,他真不知道該幹什麼。

  「要不……」

  吳剛斟酌著開口。

  「咱明天去趟律師事務所問問?我拉貨那老闆說,城南有家律所,收費不算太貴,問問看能不能便宜點給咱寫個狀子。咱就告那三家,告死他們。」

  「告贏了又咋樣?人家早說了,沒錢,賠不起。」

  「那也得告!不告我這口氣咽不下去。」

  兩人正說著,手機在沙發上震了一下。

  吳剛先拿起來看了一眼,愣了一下。

  「秀蘭。」

  「嗯。」

  「就是那個秦霄,他回覆你了!」

  馮秀蘭一把把手機搶過來。

  屏幕上,一條認證帳號的回覆掛在她那條評論下面。

  【秦霄回復@馮秀蘭:】

  「馮阿姨,您好。您的情況我看到了,非常理解您現在的心情。針對您目前的處境,有三件事您現在就可以做:

  第一,馬某軒已滿十四周歲,涉嫌故意殺人,案件移送檢察院後,您可以向檢察院提交《被害人近親屬意見書》,要求從重處罰,並申請查閱案件材料。這是您的法定權利,檢察院必須受理。

  第二,對另外兩名不滿十四周歲的嫌疑人,您可以向區檢察院未成年檢察部門申請立案監督,同時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雖然現行法律下追究刑責的可能性有限,但程序上您有權提出,這些申請留下的書面記錄,也會有利於後續推動制度變化。

  第三,監護人民事賠償部分,建議儘快向法院起訴並申請財產保全,防止對方轉移財產。如果經濟困難,可向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免費律師,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被害人近親屬申請法援,符合條件的一般都會批。

  另外,告訴您一件事。

  我們隊伍的立法命題已經定了,就做低齡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的立法回應。您的留言和案件情況,將是我們的重點調研樣本。


  立法徵詢會持續進行,後續有進展我會在帳號更新。

  請務必保重身體。」

  馮秀蘭一個字一個字地看完了。

  她看了三遍。

  第一遍看完,雙手在抖。

  第二遍看完,眼眶直接熱了。

  第三遍看完,眼淚直接砸在了手機屏幕上,啪嗒一聲。

  吳剛湊過來把那段話也看了一遍。

  看完之後,這個四十多歲、跑長途跑了半輩子、在外面挨了罵從不還嘴的男人,雙手捂住了臉。

  過了好一會兒,他才悶聲說了一句。

  「這學生,靠譜!」

  馮秀蘭抹了把臉,重新拿起手機,在那條回復下面打了一行字。

  「秦霄同學,謝謝你!阿姨聽你的,明天就去檢察院問。」

  發完之後她又想了想,寫了一句。

  「你們選的那個方向,阿姨支持。要是能幫別人家受欺負的孩子討個公道,我兒子也不算白走!」

  發完這兩條,她把手機放下,長長地吐出一口氣。

  胸口那塊壓了四十多天的石頭,好像終於被人撬開了一道縫,透進了一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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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霄這條回復掛出來不到兩個小時,就被頂上了評論區最上面。

  底下一片沸騰。

  「秦神親自回復了!馮阿姨您看到了嗎!」

  「法援中心、立案監督、財產保全……這三條全是乾貨,馮阿姨趕緊去辦!這是仙人指路啊!」

  「等等,重點不是後面那段嗎?立法方向定了!低齡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

  「沒選網絡暴力啊……有點遺憾,但未成年犯罪這個方向也確實該改改了。」

  「我提的外賣騎手工傷保障沒被選上,不過能理解,一個隊只能做一個方向,未成年犯罪這個事確實更緊迫。」

  「支持!我侄子學校就有那種小霸王,才十二三歲,打人搶錢,學校管不了,報警警察也說年齡不夠只能批評教育,家長都快愁死了。」

  「終於有人要動這塊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這些年保護了多少小畜生,真正被欺負的孩子反而沒人管。」

  有人遺憾,有人支持,但爭論歸爭論,話題的熱度卻實打實地往上躥了一截。

  馮秀蘭那條評論被秦霄回復之後,點讚數從五千一路漲到了二十多萬,底下湧進來幾千條新回復。

  越來越多的人在底下說起自己的經歷。

  「我在鄉鎮中學教了十二年書。班上有個男生,初一就敢拿凳子砸老師,砸完屁事沒有,學校說義務教育階段不能開除,家長來了還說『孩子小不懂事』。現在這孩子初三了,拉幫結派收保護費。我們老師私底下都怕他。馮大姐說的這事,我一點都不意外,只是早晚的問題。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要保護的是『未成年』,而不是『未成年罪犯』。這話我憋了好幾年了。」

  這條評論下面跟了幾百條回復,全是老師、學生、家長在說類似的事。

  「老師說一句大實話,現在學校里有些孩子,比大人還清楚自己幾歲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到了十三歲半就開始有恃無恐,反正殺人都沒事。」

  「我初一被同班三個人堵在廁所里打過三次,往我書包里倒水、把我作業本撕了扔垃圾桶,還威脅我說敢告老師就弄死我。我告了,老師批評了他們一頓,他們出來變本加厲。後來我轉學了。那三個人現在好好的,上高中了,跟沒事人一樣。我到現在聽見廁所沖水聲還會心慌,可那些霸凌者根本就沒有什麼實質性的處罰。」

  「我是做未檢的,說句可能挨罵的話。收容教養這個制度在實踐中用得極少,條件卡得嚴,審批流程長,很多地方寧可讓家長帶回去管教也不願意走這個程序。因為一旦走了,後續的矯治教育、跟蹤幫教、回歸社會,全是麻煩事。基層沒那麼多人力物力。所以最後就是家長帶回去,該上學上學,該打遊戲打遊戲,跟沒事人一樣。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

  緊接著,一條長評論被越頂越高。

  「看了馮大姐的事,我也想說說我女兒的案子。

  我女兒叫小雅,去年走的時候十歲。

  害她的人,是我們家鄰居的兒子,十三歲。那天放學,小雅從他們家門口過,他把我女兒騙進屋裡,強姦了,然後怕小雅回家告訴我,用枕頭把她悶死了,裝在麻袋裡扔到了村後的河溝里。


  公安機關立案了,查了,證據也確鑿。但因為他不滿十四周歲,不負刑事責任。最後的處理結果是收容教養三年。」

  三年!

  我女兒一條命,才換了他收容教養三年。

  三年之後他出來,才十六歲,還能改名換姓去別的地方上學、生活。

  我女兒呢?

  我女兒連個墳頭都不敢立,她奶奶到現在還以為孫女是走丟了,天天搬個板凳坐在村口等。

  這一年多我一直在申訴,跑縣裡、跑市里、跑省里,信訪材料寫了十幾斤。

  有人說我可憐,有人勸我算了,說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你再鬧也沒用。

  可我就想問一句我女兒就不是未成年人嗎?

  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到底是誰家的孩子?

  秦霄同學,你們要是真能改這個法,我求你們,把這塊改一改。

  我不求別的,我就求以後別再有下一個十三歲的人,殺完人三年就出來了。」

  這條留言發出來之後,評論區回復一條接一條地湧出來。

  「我操,這個案子我記得!去年新聞報過,後來沒動靜了,原來處理結果是這樣?」

  「三年???強姦殺人三年???這跟沒判有什麼區別?」

  「我女兒也十歲,我看完這條留言抱了她很久,她問我媽媽你怎麼了,我說沒事,媽媽就是心寒抱抱你。」

  「所以馮大姐那個案子不是個例!一個十三歲殺人三年,一個十三歲打死人回家繼續上學,下一個呢?下下一個呢?」

  「未成年人保護法到底保護的是受害者還是加害者?這個問題我今天是真想問清楚。」

  「我查了下,收容教養三年已經是現行法律框架下的頂格處理了。因為不滿十四,連犯罪都不算,公安只能走收容教養,不能走刑事程序。」

  「頂格處理就三年?那這法律本身是不是有問題?」

  「我以前覺得秦霄他們選正當防衛那個方向最有意義,現在我覺得未成年犯罪這個方向比正當防衛還緊迫。正當防衛好歹還有個法條在,這塊連法條都是歪的。」

  「+1,支持改這塊。十三歲殺人三年就出來,這叫什麼代價?」

  評論區的風向徹底變了。

  之前關於立法方向的爭論。

  網絡暴力還是勞動權益、正當防衛還是平台責任,在這一條留言面前,忽然都退到了後面。

  並不是那些方向不重要。

  只是這條留言戳中的東西太直接、太疼了。

  疼到讓人沒法再心平氣和地討論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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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學院宿舍樓。

  秦霄坐在書桌前,手機架在支架上,屏幕上是持續滾動的評論區。

  宿舍里其他三個人已經睡了,只有他床頭那盞檯燈還亮著。

  桌上的手機忽然連著震了好幾下。

  他拿起來一看,是微信群,何崧寧建的,群名就叫「江城小分隊」,群成員四個人。

  沈驚瀾:你們看評論區了嗎

  沈驚瀾:[截圖]

  何崧寧:我原來以為,馮秀蘭那個案子已經夠極端了。

  沈驚瀾:極端嗎?評論區里比這極端的還有!

  陸聿白:我上午把刑法第十七條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又過了一遍。收容教養這個措施,名義上是「必要的時候」由政府收容教養,但實踐中審批極嚴,能用上的少,用上了期限也短。三年在收容教養里已經算長的了。

  沈驚瀾:長?一條人命換三年這叫長?

  陸聿白:我知道!只是現狀就是這樣!不滿十四周歲,連八種嚴重暴力犯罪的門檻都夠不著,公安能做的只有收容教養,這已經是現行法里最重的一檔了。

  陸聿白:我在法院實習的時候跟過一個案子,十三歲打十四歲,脾臟打裂了,最後附條件不起訴。那個十三歲的出來後,他爸媽在法院門口跟對方家長說「孩子小,打鬧而已,你家孩子也太不經打了」。我坐在書記員位置上,筆錄記到一半手停了。程序上沒問題,可結果呢?


  沈驚瀾:別說了,越說越堵。

  何崧寧發了一個表格在群里。

  何崧寧:我統計了一下,從馮秀蘭那條留言發出來到現在,評論區里關於未成年犯罪的案例,有十七個。十七個案例,分布在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年份,但有一個共同點,所有的加害人都不滿十四周歲,所有案件的處理結果,都只有收容教養、責令家長管教或者附條件不起訴。

  陸聿白:現行法律的問題就在這裡。不滿十四周歲,法律上不認為是犯罪主體,公安連立案都立不了。收容教養是唯一的出口,但實踐中用得極少,條件卡得嚴,審批流程長,很多地方不願意走。

  沈驚瀾:所以犯罪者家屬才敢說「法律都不追究」。她說的是實話,法律確實不追究,問題就出在這個「不追究」上。

  陸聿白:我翻了一下現行法的條文和司法解釋,越看越覺得秦霄這個方向選對了。現行法律追訴標準太粗,監護人責任太輕,專門矯治教育程序太模糊,被害人救助幾乎空白。

  何崧寧:@秦霄 你睡了嗎?

  秦霄拿起手機,打了一行字。

  秦霄:還沒,在看評論。

  何崧寧:你回馮秀蘭那三條,寫得很好。我看她說私信你了?

  秦霄:嗯,她說她明天去檢察院遞材料。

  何崧寧:評論區我會繼續盯著,把評論區裡的案例按類型整理出來,脫敏之後做成附錄,每一個案例標註訴求類型和制度缺口,作為立法調研的實證材料和調研報告。

  何崧寧:還有!

  何崧寧:大家……別光顧著難受。這事我們接了就往下做,做紮實。

  沈驚瀾:知道了,隊長!

  沈驚瀾:我就是氣,氣完了該幹嘛幹嘛。

  陸聿白:我這邊,看看能不能從法院那邊調一些涉未成年人犯罪的統計數據和典型案例。當然,走正規渠道,不違規。」

  沈驚瀾:那我讓法務部那邊幫忙找幾個做過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檢察官和律師做訪談。另外那個十歲女孩的家長,如果能聯繫上,我爭取拿到授權,把案子做成完整的實證樣本。

  秦霄:我負責搭草案框架,分為總則、追訴標準細化、監護人責任、專門矯治教育、被害人救助,五個部分。你們三塊材料回來之後往裡填就可以。

  何崧寧:好!

  沈驚瀾:還有一個問題。評論區里那些老師、基層法律工作者的留言,我覺得不能只當案例用。他們站在第一線,看到的東西和我們從案卷里看到的不一樣。這些內容在聽證答辯的時候用得上。

  秦霄:崧寧,單獨整理一份他們的意見,標註職業和地區。

  何崧寧:好!那大家早點休息,明天還有一堆事。

  沈驚瀾發了個「加油」的表情包。

  陸聿白:加油。

  秦霄打了兩個字:收到。

  他把手機放下,靠回椅背,閉了一會兒眼。

  宿舍里很安靜,李銳在上鋪翻了個身,嘟囔了一句什麼夢話。

  窗外有風聲,梧桐葉子嘩啦啦地響。

  再睜開眼的時候,手機屏幕已經暗了。

  他按亮屏幕,鎖屏界面上是馮秀蘭之前發來的那條私信。

  「我兒子的事,就拜託你們了。」

  秦霄回了兩個字。

  「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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