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敲門聲將林越驚醒。
「進來。」
衛晴推開門走進來,鼻子輕輕嗅了嗅,似乎沒聞到什麼異味,這才笑眯眯地看向林越。
林越臉一黑:「啥事兒?」
衛晴走到電腦前坐下,掃了眼顯示器,就見屏幕正中顯示著一張空白網頁。
「咦,這個是我們的個人主頁嗎?怎麼什麼都沒有?」
「正在掛機測試穩定性,看看內存會不會持續上漲……」
「停!我聽不懂。」
「那你還問?」
林越雙手疊在腦後,閉上雙眼:「說吧,又有啥事兒?」
衛晴嘻嘻一笑:「我想到一門生意。」
「說說看。」
「和弦。」
「和弦?」
「嗯,昨天你去買啤酒,我跟曲小珊聊了幾句,她說現在的手機和弦特別少,而且還貴。我琢磨著,這應該算是一種計算機技術,你應該能搞吧?」
林越緩緩坐起身,皺眉思索。
「你說這個……好像還真行。」
「真行?」
「行倒是行,不過問題很多……」
林越飛速思考著:「你說的和弦,說白了就是電子樂譜,簡單來說,就是把樂譜數位化,然後轉換成midi文件格式,再通過手機自帶的合成器轉換成現場演奏……」
「說人話。」
「嗯,重點是旋律!」
林越看了衛晴一眼:「原曲旋律受版權保護,如果小打小鬧,估計沒人會追究。可如果做大了,肯定被告,賺的不一定有賠得多。」
衛晴瞬間失望了,小臉兒耷拉下來:「那就是說,這門生意沒得做了?」
「那倒不一定。」
林越想了想道:「版權是有時限的,音樂方面我不太熟悉,保護期大概是作者去世後的幾十年吧,這個上網一查就知道。我的意思是,古典音樂,比如貝多芬的鋼琴曲,或是沒有明確作者的民間小調,這些旋律都可以用來製作和弦,不會存在法律風險。」
衛晴皺眉:「那些和弦太土了,誰願意花錢下載啊?」
林越點頭,衛晴說的是現實問題。
沒人下載,就沒有商業收入,就沒必要折騰。
而且很多手機自帶的和弦就是古典音樂,再讓用戶花錢下載,也沒人願意。
「其實,還有一種方式,就是買版權。」
「買版權?那得花多少錢?」
「這個就不好說了,看你買多少唄,估計不是小錢……再不行,你也可以自己寫旋律,我免費幫忙給你做成電子樂譜,放你個人主頁上。對了,你會寫譜吧?」
林越突然想到,自己還要寫幾首歌讓她們唱。
「寫譜?那是基本功啊,你不知道嗎,我是藝術生。」
「嗯?你是藝術生?」
林越嘴角抽搐一下,這個他還真不知道。
「顧明月呢?她也是?」
「她不是。我說,你倆是同班同學啊,你不知道這個?」
林越尷尬一笑,立即轉移話題。
「你會寫譜就好了,我會唱幾首歌,到時候你幫我把譜子寫下來,然後我拿去註冊專利,再授權給你們唱,順道還能改成和弦,放你們主頁上供人下載,賺點兒小錢。」
「你……我沒聽明白,你會唱幾首歌是什麼意思?你自己創作的?」
「是啊,平時瞎哼哼,感覺挺好聽的,但我不是專業的,只能唱出來,不認識五線譜。」
衛晴好笑道:「你還會寫歌……行,你唱下,我聽聽。」
「那行,你等下。」
林越拿出手機,打開錄音。
先是哼了一段旋律,然後開唱。
「這一路上走走停停,順著少年漂流的痕跡;」
「邁出車站的前一刻,竟有些猶豫。」
……
「如今走過這世間,萬般流連,翻過歲月不同側臉……」
衛晴聽呆了。
這是能隨便哼哼出來的歌?
雖然沒有樂器伴奏,但這首歌的旋律本身就很頂。
林越嗓音條件不錯,但唱功連業餘都算不上,可就是這樣,也唱得極好聽。
幾分鐘後,林越唱完,關上了手機。
「怎麼樣,還行吧?」
「這真是你自己創作的?」
「不然呢?你以前聽過?」
衛晴搖頭。
顧明月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站在門口了,直到林越唱完,她才一臉興奮地衝進來。
「林越,你還有這本事,你自己寫的歌?」
「略懂略懂。」
林越表現得很坦然。
雖然是挪用他人作品,可林越絲毫不感覺愧疚,當然他也並不以此為榮。
重生者抄書、抄歌、抄劇本那都是基操。
還是那句話,賺錢嘛,不寒磣。
衛晴上前奪過林越手機,重新播放了一遍。
這一回,她不僅在聽,還跟著一起哼唱。
幾分鐘過去,衛晴關掉錄音。
她也不把手機還給林越,反而上前一把抓住林越胳膊,用力把他從床上拉起來。
力道之大,完全不像一個柔弱小白花。
「走。」衛晴神色決然。
「走?去哪?」
「去錄音棚,把這首歌錄下來,我要唱。」
她很激動。
就像林越說過的,想要大紅大紫,必須要有出圈兒的作品。
這首歌,她認為就是。
她是藝術生,從小就喜歡聽戲聽歌。
衛晴也寫過歌,可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沒有什麼創作才華,可是判斷一首作品是否優秀的能力,她還是有的。
這首歌,唱的是畢業季,是失戀,是青春,是勇氣,是釋然,是灑脫,是少年遠行……
元素很多,卻風格統一。
宛轉流暢,氛圍感極強,溫暖且治癒。
雖然傷感,卻沒有撕心裂肺,只有淡淡的遺憾和對未來溫柔的憧憬。
旋律、歌詞、風格都極其時尚,就衛晴來看,比當下九成九以上的流行歌都要優秀一個檔次。
這首歌,必火!
林越想要拒絕,在他的計劃中,音樂板塊要往後放,沒必要這麼著急。
可看著衛晴那雙炙熱的眸子,他只能選擇妥協。
「行行行,你別拽我,我自己長腿了,會走。」
「趕緊的,別墨跡。」
顧明月也上來拉他。
這首歌太好聽了,她也想唱。
嗯,唱得響亮……
不過她不會跟衛晴搶,畢竟當明星對她來說只是玩票,沒那麼大執念。
再說了,想唱可以去KTV啊。
實在不行,讓林越再寫一首好歌唄。
「我不墨跡,你倆也不能穿著睡衣出門吧?」
林越滿臉苦笑,實在無法理解她們的心理。
都答應給你們唱了,就差這麼一會兒?
三分鐘後,二女換好衣服,拽著林越出了院子。
出了胡同,攔下一輛出租。
二十分鐘後,三人在東安門大街一座臨街小樓前下車。
小樓挨著故宮東側,外面看著不張揚,甚至有些牆皮都脫落了。
衛晴和顧明月一人一手抓著林越胳膊,像是防止他逃跑似的,拽著他進了門。
走樓梯上了二樓,樓梯口掛著一塊牌子。
——麒麟童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