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大志和曾美華的「失蹤」,在經過多方走訪調查後,給了警方一種感覺。
那就是這兩人的失蹤,幾乎兼具了天時、地利與人和。
如果不是鍾穎的意外,沒人會在意這兩個人的人間蒸發。
齊大志和曾美華都是本地人,自由戀愛結的婚。
齊大志的母親早已過世,有個老年痴呆嚴重的父親五年前也沒了。
因為當初關於老人的贍養問題,齊家的兄妹四個鬧得相當難看,所以父親一死,兄弟姐妹間也就基本斷了聯繫,甚至連清明上墳燒紙都是各管各的。
所以齊家人對於齊大志的失蹤,是完全不知情的。
齊大志早年在公家單位工作,後來自己辭職下海當起了包工頭,便開始常年在外了。
老父親還在的時候,齊大志的哥哥和妹妹都聽他說過,他貌似有一些門路,承包的工地主要都在南方。
他們說,齊大志應該是掙了不少錢的,畢竟從行頭、抽菸和做派能夠看得出來。
但這也是親戚對他最大的不滿,他們覺得既然你有錢,平時又沒精力照顧老父親,那憑什麼只出這點錢。
五零後和六零後這兩代人,都是有一堆兄弟姐妹的,部分七零後也是。 也因此,在之後的贍養老人問題上,惹出了大量的家庭矛盾。
而矛盾的焦點,無非就是誰出錢多,誰出錢少,誰出力多,誰出力少。
講到底就是要爭一個所謂的公平。
甚至為了作證這個公平,不惜把幾十年前小時候父母給誰多夾了一筷子肉的陳芝麻爛穀子給翻出來。
齊大志家就是這種情況,一個哥哥,兩個妹妹,提到齊大志,說的都是當年的舊帳,一點有用的信息都沒有。
唯一算得上有用的信息,就是齊大志當年和曾美華是自由戀愛好上的。
但當年他們父母是反對兩人婚事的,一來是曾美華家裡比較窮,二來是齊大志的母親不知道從哪兒打聽到,說曾美華的母親是個瘋子,年輕的時候跳河自殺的。
齊母堅持認為,瘋病是會遺傳的,不光曾美華可能會遺傳,以後生了孫子也會。
但他們兄妹幾個對曾美華的印象倒是不錯,為人勤懇厚道,尤其唯齊大志馬首是瞻,據說齊大志這麼多年從來沒做過家務,連洗腳水都沒有自己打過。
而且這麼多年過去了,不管是曾美華還是齊帥,看著都挺正常的,也沒有像齊母說的會遺傳瘋病。
對於齊大志在家當甩手掌柜的事,周奕感覺還是有點奇怪。
按理來說,男人賺錢多,在家當大爺是很常見的事,尤其八九十年代很多人的思想還是比較傳統的。 但問題是,從齊家的生活條件,以及對齊家進行的搜查結果來看。
齊大志賺的錢,似乎並沒有往這個家裡拿。
齊家的條件顯而易見,這個老公房還是當初齊大志在公家單位分的,那逼仄的環境讓人走進樓道就開始心理和生理都不適了。
說難聽點,齊家出了這種駭人聽聞的慘案。
這棟樓回頭不鬧點鬼,那都對不起這個氛圍了。
而且現場勘查的時候,齊家是一分錢都沒發現的。
至於被光頭他們搶走的那兩個包,除了鍾穎拿出來交給齊帥的那一萬兩千塊錢之外,剩下的零錢只有三百多塊錢。
說明齊帥手裡根本就沒錢。
更說明,齊大志就算賺了錢,也沒有往這個家裡拿過。
否則這個家的生活條件也不至於如此。
所以周奕分析有兩種可能性:要麼齊大志只是打腫臉充胖子,在外面賺了點錢,卻全部揮霍一空了。
要麼,齊大志在南方,可能還有一個家。 以周奕對這個時代的了解而言,能跑去南方做包工頭生意的,都是能吃到肉的。
哪怕是通過關係拿到的工程,替人幹事兒,能喝到的這口湯也夠普通人在經濟水平上跨越階層了。
所以周奕更傾向於後者,齊大志大概率在南方還有個年輕漂亮的老婆,還有個年紀不大的兒子或女兒。
但他失蹤這麼久,也沒人報警調查,說明這個外室應該不清楚齊大志的底細。
在曾美華的口中,齊大志是跟野女人跑了。
但對那個野女人而言,可能覺得是齊大志始亂終棄「拋妻棄子」。
畢竟哪個小三會因為被金主拋棄了而報警的,就算報警了,警察也不會替這種沒證據的狗咬狗、不道德的事情出頭。
所以齊大志的失蹤,完全稱得上是天時地利人和,唯二可能關心他死活的人,就是殺了他的人。
至於曾美華,理論上她其實不可能像齊大志那樣,畢竟她是有正經工作單位的人。
但巧合的是,她在失蹤前,剛好被停職了。
二級醫院,一般因為能力有限,看的都是小毛小病或者老年人的常見病。
曾美華就是醫院病房的一名老護士,工作不忙,收入自然也就不高了,但勝在穩定。 這種小醫院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做出停職這麼嚴重的處理的,除非是真的犯了大錯。
雖然領導和同事對曾美華過往的工作情況都給出了正面評價,但也覺得停職的處罰對她確實也不冤。
科室里的同事都知道她丈夫常年不回家,最後跟野女人跑了再也沒回來的事。
並且他們對此也深信不疑,因為確實從過往的日常細節,他們都知道曾美華長期處於一種近乎喪偶的婚姻關係里。
齊帥上小學的時候,曾美華就經常帶著兒子來科室里,有時候曾美華值夜班,齊帥就直接睡在醫院的值班室里。
後來上初中了,就沒再帶過來了,但曾美華還是很關心兒子,經常下了班從食堂打飯回去。
曾美華的同事們對齊帥這個孩子的印象,基本一致,文靜、懂事、學習成績好。
有時候她跟同事抱怨起自己的丈夫時,同事就勸她:丈夫靠不住,以後靠兒子,你看你兒子多聰明多懂事,將來一定有出息。
齊大志兩年前「跟野女人跑了」這件事,曾美華自然跟科室里的同事說了,甚至於全院上下都知道了。
畢竟不管哪個年代,群眾都愛吃瓜。
大家都很同情她,在工作上也挺照顧她的。
以至於後面她好幾次工作上出錯,領導都沒有責怪她。 直到今年四月份,因為她的工作疏漏,導致給一個患常規病住院的老人用錯了藥。
後面老人病情突然惡化,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
雖然當時並沒有發現用錯藥,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老人的死亡就是用錯藥導致的,但出了那麼大的事,醫院不得不對她進行停職處理。
所以四月下旬的時候,曾美華就已經被停職了。
至於什麼時候覆職上班,這種事其實除非醫院有需求,否則是需要當事人自己主動爭取的。
所以當警察找到醫院的時候,醫院和同事對曾美華的情況完全不知情。
這就完美消除了曾美華因為沒去上班而引起別人懷疑的可能性。
甚至周奕懷疑,恰恰就是因為曾美華被停職,二十四小時都得在家了,所以才導致齊帥精神無法承受,最終痛下殺手的。
至於曾美華的家人,也是因為種種原因,平時和曾美華聯繫很少。
只有曾美華的哥哥,也就是齊帥的舅舅,大概一個多月前曾路過齊帥家,去坐了一會兒,還買了點東西。
不過當時他並沒有發現什麼異常,更為奇怪的是,齊帥也沒有提到母親的下落,只是含糊其辭地說母親在上班,還沒回來。
雖然在齊家的夾牆裡發現了兩具疑似齊大志和曾美華的乾屍,但由於屍體已經完全無法辨認了,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講,目前並不能確認死者就是齊大志和曾美華。 所以在找兩邊的家屬了解情況時,也沒有直接告知他們人死了。
起碼得齊帥親口承認,這是他父親和母親的屍體,才能通知旁系親屬。
但如果更嚴謹一些的話,還得通過dna檢測,才能最終確定死者的身份。
警方在做現場勘查的時候,十分細緻,為了尋找血跡,甚至連牆皮都鏟掉了。
可最終也沒有發現一滴血跡殘留。
這就說明,齊大志和曾美華,並非死於明顯的外傷。
這點和雲瑤的初步屍檢也是一致的,如果是被利刃砍死,或者是鈍器擊打致死的話,就算是被做成乾屍,屍體表面也會存在明顯的外傷痕跡的。
既然沒有,就說明死因可能是中毒或窒息之類的情況。
這也就基本排除了意外死亡的可能性。
因為中毒和窒息,全都是有預謀的謀殺手段。
具體情況還得等法醫的正式屍檢結果和毒理化驗報告,而且顯然快不了,畢竟雲瑤自己都說了,還是頭一遭遇到這樣的屍體。
不過齊帥家的這起案子,倒是意外成全了周奕的想法。 因為這起乾屍案,顯然性質要比陳彥軍被刺案嚴重得多,方見青也希望雲瑤能先集中精力對這兩具乾屍做屍檢。
那陳彥軍和於有良的屍檢工作就只能先放一放了,結案也就可以往後拖延了。
當然,這些都是在齊帥落網之前,警方多線並行查到的一些基本信息。
周奕可以通過這些信息大致分析出案件的基本輪廓,但很多細節,以及背後的原因,就沒法兒確定了。
所以周奕一直很擔心齊帥會投河自殺,這樣案子就又會結得不清不楚。
不過好在,派出所民警對這個小毛賊產生了懷疑,立刻通過指揮中心聯繫到了市局刑偵支隊。
當時已經是後半夜了,忙碌了一天的周奕和侯堃正在寢室里補覺,打算養足了精神明天繼續搜尋。
結果剛躺下沒兩個小時,辦公室里負責值班的同事立刻敲響了周奕宿舍的門。
現在全隊上下,誰不知道這個來輪崗的周奕深得曹安民和方見青的信任,所以大半夜遇到這種突發情況了,第一反應就是先去找周奕。
周奕本來人還有點懵,畢竟才睡了兩個小時。
但一聽齊帥可能落網之後,立刻精神一振,馬上喊醒了隔壁的侯堃。
兩人當即驅車趕往派出所確認身份。 而派出所這邊則早已等候多時了。
人一到,就立刻帶著周奕和侯堃前往羈押室。
周奕只是看了一眼,就確認了,這個偷東西吃的小毛賊,確實是齊帥。
畢竟自己親眼見過,所以絕對不會認錯。
「齊帥,我們又見面了。」周奕決定,就地對齊帥展開審訊。
審完之後,等天亮了,再帶回市局。
齊帥的社會經驗並不多,雖然曾經是個聰明的好學生,但也沒有到那種驚世駭俗的天才程度。
所以周奕認為,讓他開口並不是什麼難事。
齊帥顯然也認出了周奕,眼神里閃過一絲驚訝,但更多的還是不安和恐懼。
「聽說你砸了一家超市的窗玻璃,吃了三個麵包和兩瓶飲料?」周奕面帶微笑地問。
齊帥沒有開口。
當然周奕已經從派出所民警的口中,知道了他目前不配合的態度。 所以他上來並沒有施壓,反而態度和藹。
「天冷了,吃麵包怎麼行呢。我讓他們去燒開水,泡泡麵了,一會兒就拿過來。吃點熱乎的,這樣身體能暖和些。」
說到這兒,周奕停頓了一下,因為他發現齊帥不自覺地咽了口唾沫。
說明周奕說的泡麵,對他有很強的吸引力。
於是周奕繼續說道:「估計還得過個三五分鐘,要不咱先聊兩句?」
齊帥還是不開口。
周奕的臉色瞬間沉了下來,沉聲問道:「好端端的,你為什麼要跑?」
「你這頭上還有傷,你不會忘了吧?」
他想聽聽對方的辯解,想探探這個年輕人的底。
可齊帥的嘴,卻跟粘了502一樣,死活不張嘴。
但他不是毫無反應,在周奕問他為什麼要跑的時候,他的呼吸明顯停滯了下,右手的手指甲也開始拼命地摳自己左手的肉。
這說明他很緊張,可就是咬死了不開口。 這反倒讓周奕鬆了口氣,因為打死不開口其實反而說明,對方沒有應對的策略。
對方沒有提前編造藉口,說明對方自己也想不到什麼合理的藉口。
因此不開口是個最笨的應對方法,省去了分辨口供真實性,鬥智鬥勇的過程。
畢竟人都已經進局子了,警察有的是時間可以慢慢跟你熬。
周奕又問了幾個問題,果然齊帥還是這種死不開口的態度。
周奕知道,該上正餐了。
「齊帥,我們已經去過你家了,你藏在牆裡的東西,我們也已經找到了。」周奕語氣冰冷地說道,「你要是覺得,只要自己一句話都不說,就能當什麼事都沒有,那就大錯特錯了。」
「要不,我們先帶你去看看在你家牆裡發現的東西?看看你能不能認出來?」
聽到這話,齊帥瞬間一哆嗦,顯然很清楚周奕所謂的「東西」是什麼!
這明顯讓他感到了恐懼,因為對絕大多數普通兇手而言,在面對被害人屍體時,心裡都會有所愧疚或者害怕情緒的。
那種不僅不害怕,甚至還會感到興奮的變態,終究是極少數的存在。
即便是周奕,也只見過幾個。 純粹為了殺戮而殺戮,亦或是通過虐殺來獲取快感,在本省的大案之中,讓周奕記憶最深刻的,是一起代號為「黑衣屠夫」的連環兇殺案。
這是一宗橫跨十四年,遇害人數高達十一人之多的特大惡性連環兇殺案。
而且對於一九九七年而言,還是一宗懸案。
這宗黑衣屠夫案,也是周奕之前聽到梁衛的懸案專項工程時,腦海中第一時間冒出來的幾個大案之一。
周奕的思緒從腦海中抽離,再度回到了眼下身處的審訊室里。
齊帥抬頭,臉色煞白,連嘴唇都沒半點血色。
他聲音顫抖地說:「我……我想見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