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麼一抓,在張素珍左手的手背上,留下了一道抓痕。
但當時張素珍精神高度緊張,並沒有察覺到左手的傷。
等她後來發現自己手上有道抓痕的時候,她已經記不清是不是沈小紅抓的了。
而且那個時候壓根就沒有什麼dna這個說法,她發現傷口不深,只是破皮,就判斷應該不會有什麼風險。
沈小紅墜樓後,她立刻抹除了地上靠近天台邊緣的腳印,然後倒退著走回樓梯口,再小心翼翼地下樓回宿舍睡覺。
但她其實一夜未睡,一直在聽著外面的動靜,生怕有人會突然來敲門。
等到天亮,她才起床去食堂給兒子買早飯,順便再聽一下八卦,假裝震驚一下。
不過最終,警察也沒查到她頭上,甚至科室里有人被警察喊去問話,這其中也沒有她。
因為一直以來,兩人表面上都刻意保持著距離。
因為她們不是朋友,她們是生意夥伴。
加上後面據說有幾個男醫生被警方帶走了,所以整個傳聞的風向也就全部圍繞著沈小紅的男女關係傳開了。
再後來,她聽說鄒金泉被抓了,她立刻就明白了那天晚上,沈小紅去宿舍是找誰的了。 聽到這個消息的她內心甚至還非常慶幸,覺得鄒金泉當了自己的替死鬼,那就再好不過了。
但過年前,鄒金泉又被放出來了,這讓她不由得又緊張了起來。
不過好在,最後也沒再發生什麼,除了滿醫院瘋傳的關於沈小紅介入他人婚姻自殺的謠言。
整個醫院裡,只有她一個人,知道這個謠言有多離譜。
從那以後,她就再也沒賣過一個孩子了。
她依然當著她那個受人尊敬的張主任,接受著產婦和她們家屬的感謝。
兩年後,她兒子張旭考上市裡的重點高中。
她也從縣醫院辭了職。
至於辭職的原因,表面上說是為了照顧兒子,也為了能多賺點錢,所以去大醫院。
可真正的原因,是她對縣醫院這個地方感到心虛和害怕。
她想遠離這個她工作了十幾年的地方,或者更確切地來說,是她屢屢犯下惡行的地方!
「警察同志,我……我發誓!後來我就再也沒有賣過孩子了,我真的知道錯了。」 「知道錯了?」周奕冷笑,然後從自己面前的資料里抽出了一份,放到了張素珍面前。
張素珍低頭一看,頓時表情僵硬。
因為周奕放在她面前的,正是她到了二中心醫院後的第二年,「誤診」的記錄。
「你這是賊心不死啊?說說,又找到了哪個下家了,讓你這心思又活絡了起來。」
張素珍趕緊否認,說自己就是一時糊塗,她沒有什麼下家,更沒有再賣過孩子。
這個回答周奕倒沒覺得有問題,因為三甲醫院的管理相對嚴格許多,如果真有問題,他們是可以查到一些蛛絲馬跡的。
接著,周奕要求她把自己賣過的所有孩子的產婦信息都說一遍。
目的自然是想套出剩下那些資料已經丟失的孩子的信息。
張素珍說了幾個後,就哭著說自己真的不記得了。
然後指著桌上的資料,說你們不是都查出來了嗎?我可以辨認,如果是,那我一定認。
周奕暫時不想在這一點上和她周旋,畢竟販賣嬰兒和殺沈小紅的事,她都已經認了。
那後面細節問題可以慢慢磨,慢慢審。 審到她吐不出東西為止。
所以周奕話鋒一轉,問道:「陳彥軍呢?是不是你指使於有良殺的?」
張素珍的表情有些猶豫。
周奕勸道:「虱子多了不咬,債多了不愁,事到如今了你就沒必要再吞吞吐吐了。把該說的都說了,一會兒給你兒子打電話的時候,我暫時不告訴他發生了什麼,可以吧?」
通知家屬,是早晚的事情,但暫時不說,算是給她留了最後的體面。
張素珍老淚縱橫地點了點頭,眼淚隨著點頭啪嗒啪嗒地掉下來。
「沒錯,陳彥軍是我誘騙於有良殺的。」
這話一出口,周奕終於鬆了一口氣,因為自己一直以來的堅持,終於得到驗證了。
自己的多疑,是對的!
身後的曹安民卻倒吸了一口涼氣,因為如果按照分局提交的匯報結案,那這案子就真的遺漏了真相。
「所以你殺陳彥軍的動機是什麼?」周奕問,「是因為他反對女兒陳薇薇和你兒子張旭在一起嗎?」
「不……不全是……」 「還有什麼動機?」
「我不知道他從哪兒打聽到的消息……他……好像知道我以前販賣過孩子的事了。」
周奕點了點頭,終於全都對上了。
根據張素珍的交代,當初那位黃護士長撞見的陳彥軍和張素珍拉扯的那一幕,就是導火索被點燃的那一刻。
張素珍的目的是想再和陳彥軍聊聊,給兒子再爭取爭取機會。
但讓她沒想到的是,陳彥軍不僅僅簡單地拒絕了她,更沒有羞辱她。
而是直接幾句話就判了她和張旭的「死刑」。
他當時對張素珍說:「我打聽過了,好像八十年代,你們這兒有個縣醫院,說是經常有嬰兒流出,賣給人販子。這事兒你聽說過嗎?」
「唉,我聽說,張大夫你以前好像就是在哪個縣醫院工作的吧?」
說完這兩句話,陳彥軍是壓根不搭理張素珍,冷冷地瞥了她一眼,然後就坐上計程車揚長而去了。
只留下一個人愣在原地的張素珍。
她說自己當時血都涼了。 雖然陳彥軍沒有明說,可這意思就已經再明白不過了。
如果陳彥軍的話是把刀,那刀尖已經抵住她的心臟了。
她想不通,為什麼都過去十幾年了,連她自己都快忘了那些事了。
陳彥軍這個八竿子都打不著的人,怎麼會知道的?
那她當年為了自保,殺了沈小紅又算是怎麼回事呢?
她直接呆愣在原地許久許久,心亂如麻。
因為她想到了各種可能性。
如果陳彥軍向警察舉報自己該怎麼辦?
就算他不報警,但他為了阻止女兒和自己兒子在一起,告訴了陳薇薇怎麼辦?
陳薇薇到時候再告訴張旭怎麼辦?
兒媳婦沒了是小事,大不了再找,反正自己兒子那麼優秀。
可如果兒子知道了自己的母親是個人販子,他會怎麼看? 這樣的事情,她絕對不允許出現。
當時,一個想法就在她的腦子裡出現了。
她要除掉陳彥軍這個隱患。
這不僅是為了自保,更是為了替兒子的幸福掃清障礙。
只要陳彥軍死了,所有問題就都迎刃而解了!
但想要不動聲色地殺陳彥軍,簡直如天方夜譚,遠不是像當初殺沈小紅那樣容易。
她跟陳彥軍別說什麼日常上的交集了,陳彥軍現在對她已經可以說是充滿戒備了。
所以不可能像沈小紅那樣,輕而易舉地就被自己騙走。
而且除了醫院的坐診信息這種公開信息之外,她連陳彥軍的影子都摸不到。
她一把年紀了,也沒有能力去幹什麼跟蹤盯梢的事。
所以她琢磨了很久,把所有殺人的辦法幾乎都想了一遍,可還是想不到什麼行之有效的方法。
她自覺唯一有可能實現的,就只有買兇殺人了。 錢她有,但是找誰成了最大的難題。
她嘗試過,去那種魚龍混雜的地方,想找那種傳說中的黑社會。
結果,人沒找到,反倒還被騙走了一筆錢。
而且被騙之後她也不敢去報警,不然怎麼告訴警察?
警察同志,我想買兇殺人,結果被騙子給騙了。
所以請你為我主持公道?
當然,這種蠢賊也不是沒有,畢竟天下英雄如過江之鯽嘛。
只不過大多是在那種色情交易里出現,最後雙雙喜提牢飯套餐。
直到,一個多月前,她在二中心醫院裡,意外碰到了一個人。
這個人,叫於有良。
她遇到於有良的那天,正是於有良拿到活檢報告,確診肝癌晚期的那天。
她說於有良整個人當時都是懵的,往前走的時候,失魂落魄的,連手裡的單據掉了都渾然不知。 她順手撿起來一看,看到了他的確診報告。
就在那一剎那,她的腦子裡,浮現出了一個想法。
於是,她跑過去叫住了於有良。
可於有良還沉浸在巨大的打擊之中,根本沒認出她。
直到,她說了一句話,才把對方的神智給喚醒。
她問他:「你想不想見你兒子。」
這幾個字,就像一句魔咒,直接給行將就木的於有良注入了一劑強心劑。
他一把抓住張素珍,質問她剛剛說了什麼。
張素珍藉口醫院人多眼雜,讓於有良跟她回家說。
在回家的途中,她快速地想好了一套說辭。
一套誘騙於有良,借刀殺人的說辭。
…… 一進她租住了多年的那套小房子,門一關,還沒等於有良反應過來。
張素珍就撲通一下跪在地上,邦邦邦地不停給於有良磕頭。
上一次,她這麼給活人磕頭,還是十歲那年,為了救自己父親,給恩人張老太爺磕頭。
那一磕,雖然救了父親的命,但也鑄就了她後來的命運。
這一次,她給於有良磕頭,目的是騙這個癌症晚期的人,替她去殺陳彥軍。
她這突如其來的磕頭,把於有良給嚇了一跳。
於有良終究是心善,還去扶她:「張大夫,有什麼事要不你先起來再說吧。」
可張素珍卻跪在地上不肯起來,痛哭流涕地說:「於大哥,我對不起你啊,都是我的錯,是我害得你們父子分離,我對不起你啊。」
說著,又是一陣猛磕頭,磕得額頭都破了。
沒想到於有良聽到父子分離這幾個字,眼一黑,腿一軟,直接暈死了過去。
張素珍沒想到於有良的身體已經這麼脆弱了,於是趕緊收起那虛偽的嘴臉,去檢查他的狀況。
發現沒有生命危險後,她費勁巴拉地把於有良拖到了臥室的床上。 等於有良再醒過來的時候,額頭上多了一塊濕毛巾,張素珍就坐在旁邊。
於有良掙扎著想坐起來,但明顯力不從心。
張素珍趕緊扶著他,給他身後墊了枕頭,於有良才勉強坐著。
然後氣若遊絲地問:「到底……是怎麼回事?你那時候……不是說我老婆生的是……是個女兒嗎?而且……而且生下來就死了啊……」
「於大哥,我有罪,我對不起你們夫妻倆,我罪該萬死,我……」說著,張素珍開始一遍一遍地扇自己耳光。
可於有良想知道的,是真相,他焦急地催促張素珍快說。
張素珍這才哭著,把「當年的真相」說了出來。
「你老婆生的不是女兒,而是兒子,是個健健康康的大胖小子。」
「你老婆也沒得什麼梅毒,是我說謊騙了你們,是我對不起你們。」
「你兒子一生下來,就被人給掉包了,給換成了一個死嬰。」
「對,都是我的錯,我罪該萬死。可……可是我也沒辦法啊,我要不這麼做,我兒子就得死,我也是當父母的,為了孩子讓我幹什麼都行,哪怕是下地獄也行。」
躺在床上的於有良氣得渾身發抖,他死死地閉著眼睛問道:「你兒子,怎麼了?」 張素珍抹著眼淚說:「他那時候得了尿毒症,兩個腎都壞了。我好不容易托關係找到了匹配的腎源,可對方在得知我的工作後,說他不要錢,他想要一個孩子作為交換。因為腎是他老婆的,他老婆快死了,所以他想要我給他弄一個孩子。我就……我就……」
於有良睜開眼睛,怒視著她問:「那為什麼是我們?為什麼你不選別人!」
「不不不,於大哥,不是我選的你們。是那個人選的你們,他說……說你是老師,基因好,你生的孩子一定很聰明。他不想要那些農民的孩子,他就看上你們了。」張素珍小心翼翼地說,「我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你們當年住院的時候,門口有個男人,一直盯著你們看,不知道你有注意到嗎?」
這話其實就是純扯淡,二十年前一個不存在的細節,誰能記住。
但張素珍這麼說的目的,就是為了甩鍋,為了營造一種別人才是幕後主使的氛圍,來迷惑於有良。
於有良當然不可能記得,那種狀態下的於有良,無論是精神還是肉體,都處於一種近乎崩潰的地步。
聽到張素珍的解釋,他緩了很久才再度開口問道:「他是誰?還有,我兒子現在在哪兒?」
張素珍回答:「我……我只知道他姓陳,也是個醫生。於大哥,我可以幫你去查,我可以幫你找回你兒子。你相信我,我這十八年來一直都活在愧疚之中,我想贖罪,我想讓你和你兒子團聚,畢……畢竟……你也時日無多了。」
……
周奕黑著臉,聽完了張素珍忽悠於有良的過程。
張素珍編的謊言,其實不算高明,在周奕看來,可以說是漏洞百出。
就比如她謊稱自己兒子得了尿毒症,要換腎。 雖然九七年這會兒,腎臟移植手術相比其他器官移植手術,已經是相當成熟的常規大手術了。
但七九年的時候,這種程度的手術還是非常有難度的,可能整個武光都做不了這種手術。
得去省城最好的大醫院,找鳳毛麟角的最權威的幾個專家才行。
即便這個問題能解決,這件事真正無法成立的地方在於腎源。
別說七八十年代了,即便現在周奕身處的一九九七年,得了尿毒症想換腎,找到腎源的機率都是極低的。
因為腎的來源,只有三種。
第一,死刑犯供腎。
但這條是八四年之後才立法執行的,而且條件極其苛刻,只有明確在無人收殮、家屬拒絕收殮、死刑犯自願或家屬同意這四種情況下,才可利用其器官用於移植。
第二,親屬活體捐獻。
這是最常見、也最可靠的渠道。僅限於患者的父母、親兄弟姐妹和子女,這樣的直系血緣關係。
這種配型的成功率也是最高的。
但這種捐獻的最大問題還是情感和倫理。 因為捐獻者不是快死了才捐的,拿走一個腎之後,捐獻者還要活下去。
無論情感上,還是心理上,真正能邁得過這道坎的人又有幾個。
周奕聽說過的,也只有父母為了救孩子,捐出自己的一個腎了。
其他情況,鳳毛麟角。
所以在張素珍編的這個謊言裡,其實正常的邏輯應該是她把自己的一個腎捐給兒子,才是最合理的。
但她選擇的藉口,是公民志願捐獻,也就是第三種可能。
這種嚴格意義上來講,其實比第一種死刑捐獻的概率都要低。
就算後來大數據時代,全國建立了統一的等待名單,但能夠等到腎源的人,比例也是極低的。
絕大多數病人,都只能在等待腎源的過程中,含恨而終。
所以張素珍說的這種,自己托關係就能找到腎源的可能,比幾乎為零還要幾乎為零。
這種謊話用古玩行業的術語,就叫做一眼假。
但謊言是否有用,並不取決於謊言本身,而是取決於那個聽到謊言的人怎麼想。 這就是為什麼傳銷組織里從來不缺智障的原因。
張素珍的話,在周奕這個旁觀者加執法者聽來,漏洞百出。
但他無法替那個孤苦伶仃,而且快死了的於有良做判斷。
因為他不是於有良。
沒有人能替另一個人做決定,哪怕是個錯誤的決定。
「你既然想利用於有良殺陳彥軍,那為什麼當時不告訴他陳彥軍的身份?你在打什麼主意?」周奕問。
「我怕……我剛跟於有良有接觸,他就殺了陳彥軍的話,到時候你們警察查起來,查到我身上不好解釋……」
「而且……光這樣,還……還不足以讓於有良起殺心……」
這話倒真不假,如果僅僅這樣於有良就下定決心殺人,那他第一個要殺的,應該是張素珍才對。
「你還做了什麼?」
「得……得讓他見一見他的兒子。」
「什麼?」周奕大吃一驚,「於有良見過齊帥?」 因為按時間推算,張素珍遇到於有良的時候,齊帥已經殺了曾美華,做成乾屍了。
如果張素珍安排於有良這個親生父親見過齊帥的話,之前審訊的時候齊帥不可能什麼都不知道啊。
張素珍欲言又止地回答:「沒……沒有,我帶他去見的,是他兒子的墓碑。」